汉朝
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是中国历史上继秦朝之后的一个大一统王朝,分为西汉、东汉两个历史时期,中间被王莽新朝所隔。其中西汉(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历经十三帝,共二百一十年;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传十四帝,历一百九十五年。
秦末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爆发后,沛县(江苏省省徐州沛县)泗水县亭长刘邦闻讯反秦,和楚国项羽等联兵灭掉秦朝后,又于楚汉战争中击败项羽,于汉五年(公元前202年)建立汉朝,史称西汉。刘邦离世后,朝政落入吕雉手中十六年。汉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刘邦庶子刘恒即位为帝,并在此后近四十年间与其子刘启一起开创了文景之治,刘彻即位后,开疆拓土、开辟丝绸道路,西汉国力达到鼎盛。此后又经历了昭宣中兴。汉宣帝离世后,西汉朝政开始为外戚掌控,国势逐渐衰落。初始元年(公元9年),外戚王莽篡位称帝,西汉灭亡。建武元年(公元25年)汉朝宗室旁支刘秀在新朝灭亡后,打败其他农民军势力,建立东汉。东汉初期以“柔道”治天下,致力于恢复生产,接连出现光武中兴、明章之治的治世。而刘肇主政时期(公元92年-公元106年),东汉击败匈奴,重开丝绸之路,国力达到鼎盛。但此后四十年间,东汉帝位更迭频繁,朝政被宦官和外戚接连把持,引发党之争。东汉末年,各地割据称雄,汉朝名存实亡。权臣曹操挟天子令诸侯多年。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子曹丕代汉建魏,东汉灭亡。汉朝自此结束。
汉朝最为强盛时,疆域东起库页岛,西到巴尔喀什湖及帕米尔高原以西,北至贝加尔湖,南迄南海及越南。政治上三公职权持续削弱,东汉时设尚书台为最高决策机构。皇帝有对军队有最高指挥权。法律上总体倾向轻刑慎罚。外交上击败了匈奴,与西域、东亚、南亚、欧洲都有往来。经济上重农抑商,但商业较为繁荣。文化上独尊儒术,出现了历史学著作《史记》《汉书》,医学著作《神农本草经》,文字学著作《说文解字》,数学专著《九章算术》,农学著作《氾胜之书》以及班昭的《女诫》等。东汉张衡还发明了浑天仪和地动仪。
国号
楚汉时期,因刘邦政权的都城在秦朝汉中郡之治所南郑,辖汉中市与巴蜀之地,被项羽政权封为“汉王”。加之“汉”寓意美好,刘邦建国后,将“汉”定为国号。刘秀建武元年(公元25年),汉高帝刘邦的九世孙刘秀推翻王莽政权即位称帝,因其是以恢复汉室为名建立的新王朝,新王朝也因此定国号为“汉”。为区分两个汉朝,历史上以它们都城所在位置作为标准,将刘邦所建立的汉朝称为西汉,刘秀新王朝称作东汉;又以建立王朝的顺序作为标准,将西汉称作前汉,将东汉称为后汉。
历史
刘邦建汉
胡亥二年(公元前208年),以陈胜、吴广为首的农民大起义爆发,六国遗民纷纷起义抗秦。在此之前,沛县(江苏省徐州沛县)泗水县亭长刘邦因为延误押送役夫任务,被迫躲藏在芒砀山中。得知各地起义抗秦后,他在萧何、曹参、樊哙等人帮助下,自称“沛公”,集兵起义。同年六月,刘邦率部加入西楚世族项梁拥立的楚王熊心麾下,势力日渐壮大。
胡亥三年(公元前207年),刘邦奉令率军入关,攻入咸阳市,秦朝灭亡。由于楚王曾与诸将约定,先入关中者为关中王,刘邦遂自认关中王,废除秦法,令官吏和百姓照常生活,并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使得民心归附。同年,项羽西进咸阳,于次年推楚王为义帝,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封十八个诸侯王,并改封刘邦为汉王,刘邦对此不满。汉元年(公元前206年),义帝被项羽属下英布袭杀,刘邦借机派使者联络各诸侯,共同讨伐项羽。
经过四年多的楚汉战争,刘邦逐渐剪除项羽势力。汉四年(公元前203年)十二月,刘邦与项羽在垓下古战场遗址(今安徽灵璧南)决战,湘军大败,项羽在乌江(今安徽省和县境)自刎。汉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山东定陶汜水北面(今曹县北)登基称帝,建立汉朝,以洛阳市(今河南洛阳)为首都。同年,刘邦听取谋士娄敬(当时为即将到陇西县戍边的戍卒)的建议,改长安(今陕西西安)为都。
吕后当政
刘邦建国称帝后,采纳佐僚叔孙通的意见,恢复礼法,承袭秦制,设三公九卿,拜萧何为丞相。同时,鉴于天下尚未完全平定,又为了安抚功臣,他分封七个异姓功臣为王,封一百三十人余人为列侯,且上至三公九卿,下到郡守、县令长,功臣集团占据了主导地位。此后,汉朝吸取秦朝暴政亡国的教训,采用清静无为的黄老之策,轻徭薄赋,休生养息,鼓励生产。经济慢慢恢复、统治逐步稳固后,汉廷开始逐渐剪除卢绾、韩王信等异姓王,改封刘氏宗亲为王。在韩王信被贬为韩信后,汉廷以防御匈奴为名将他治所两次北迁。此后,匈奴与韩信、卢、陈豨等联合反汉。最终,汉朝没能平定匈奴,只能与其和亲通市,但异姓王却接连被贬、被杀,仅有国力最弱且地处边远的长沙国(治临湘,今湖南长沙市)暂存。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刘邦于是在汉十一年 (公元前196年)发布“求贤诏”,要求各地举荐贤才。但至其离世前,汉朝用官制度都带有一定的贵族特权性。汉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汉高帝刘邦去世,去世前曾有意改立宠妃戚夫人之子赵王如意为太子,但皇位最终还是由皇后吕雉之子刘盈继承。刘盈即位后,大权为吕后所掌握。吕后任用曹参为丞相,而曹参又沿用前任丞相萧何治理方略。汉朝继续秉承休养生息的黄老之道,废除了“三族罪”和“挟书律”等严刑峻法,一时间达到了“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的效果。
与此同时,吕雉残害汉室宗亲、铲除刘邦诸子,打压功臣,重用外戚,分封吕姓为王。汉惠帝因不满于吕后毒死弟弟赵王如意,将戚夫人制成人彘,以及其他残暴行为,为政期间不理朝政,纵情声色,最终于刘盈七年(公元前188年)早逝。此后,吕后立汉惠帝子前少帝刘共(又或名刘恭)即位,不久又废杀刘共,改立后少帝刘弘。汉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开国功臣、宰相陈平、周勃联合刘章刘章兄弟诱吕后侄子吕禄、吕产交出兵权,发动政变,一举铲平诸吕,迎刘邦庶子赵代王嘉刘恒为帝,是为汉文帝。
文景之治
汉文帝刘恒以及其子汉景帝刘启掌政的近四十年间(公元前179年-公元前141年),皆延续无为而治的治国策略,重农崇俭、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并实施改革。政治上对内设立中央官署,优容同姓诸侯王,进一步推行郡县制度,扩大选官范围;对外继续和亲政策,以安定和边。法治上轻刑慎罚,自汉文帝时便废除了自商鞅以来实行的连坐法,诏令废除、、等肉刑,改为笞刑、徒刑等。刘启时又“减笞法,定令”,同时废除残酷的车裂刑——,改为绞刑。汉景帝还强调疑罪从轻的原则,要求有疑问的案件,都要上报合议,直至移送最高司法机关终审判决。该时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律历》《洪范》《春秋》等,明令依法治国。
刘恒、刘启两代帝王掌政时期,人口增长,经济复苏,国库充盈,社会相对安定,各方面国力大为增强,整个社会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的景象,被史称为文景之治。史学家班固认为“文景之治”是可以媲美西周公国姬诵、宋康王在位的时代。但文景时期减免农业税政策的最大得利者实为地主阶层,并因此鼓励了兼并土地;在充盈国库的同时,也形成了商人阶层为主的新兴权贵,商贾豪民利用高利贷兼并小农等,使贫富差距不断增大,社会矛盾也日渐突出。且该时期求贤士虽有所得,但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依旧尊宠刘姓宗族和依靠重用老臣、宿将,其中,刘启时期,曾把自己的十三个儿子全部分封为诸侯王。
随着诸侯不断坐大,汉景帝三年(公元154年),汉朝任用晁错削藩,引发吴楚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后,汉廷收回叛乱诸国土地,以小块土地分封诸皇子,同时取消诸侯国的独立地位,从制度上剥夺诸侯王的军政权力,使之与一般郡县没有差别:规定诸侯国官员由朝廷委派;诸侯国提拔官员必须经朝廷审批;诸侯需按规定向朝廷缴纳赋税等,并设置了专门的财政机构,加强对财政的管理与控制。此外,该时期汉朝虽外交上与匈奴修好,但匈奴依旧多次南下犯边,于是汉刘启时期,一方面继续与匈奴和亲,一方面在边境进行屯田移民,并继续推行马政建设,积蓄国力,积极备战。
汉武盛世
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汉景帝离世,其子刘彻继位,即为汉武帝。汉武帝即位之初,政治较为稳定,经济状况良好,且汉朝政权较得百姓的拥戴,但诸侯王国分裂因素仍存。为此,汉朝继续推行文景时期的政策,不断加强中央集权。政治上收相权,将天下划分为十三州,州设刺史,并首创了年号,建立起相对完整的政治制度;颁布推恩令,制订左官律,设附益法以削弱诸侯国势力;确立察举制,开始系统性选拔人才并不拘一格录用人才。汉武帝还提拔亲信和近臣参与决策,形成了中朝和外朝的政治体制,选拔并任用了董仲舒、汲黯、司马迁、司马相如、东方朔、桑弘羊、张骞、卫青、霍去病等大批人才。
经济上统一货币、实行盐铁官营、建立均输和平准,向商人征收重税,强化重农抑商,并进行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人口统计。文化上奉行独尊儒术,在京师长安兴建太学,设置五经博士,在郡国设立学官,文学、史学、哲学、科技等方面,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军事上,集中兵权,改革兵制,任用卫青、霍去病、李广等将领,北伐匈奴、南征三越(即闽越、温州市、南越国)、西攻西羌;经略西南夷,吞并夜郎、滇国,在其地设置郡县;征服朝鲜半岛北部的卫满朝鲜。外交上与倭奴国、朝鲜半岛南部和东南亚等地都有文化上的交流与商业上的往来;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以刘细君、刘解忧二宗室女和亲乌孙,遣李广利征大宛,加强了对西域的控制。
汉朝在刘彻时期“内修法度, 外攘夷狄”,奠定了汉地的范围和版图,国力走向强盛,该时期被史称为汉武盛世。但汉武帝时期连年对外用兵,军资耗费巨大,自元狩元年(公元前122)起,又多次外出祠神、巡行、封禅,致使国库虚空。且汉武帝在晚年时笃信巫术,任用酷吏,执法苛严,赋役沉重,使政治、经济受到严重破坏,还与屡次劝他休兵止武的太子刘据产生了隔阂。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汉武帝近臣江充等人借巫蛊之乱陷害并逼反太子刘据,汉武帝怒杀刘据后又心生悔意,清算巫蛊之祸受益群体,数十万人受牵连而死。在此期间,百姓痛苦不堪,农民暴动接连发生,社会动荡不安。
为了扭转海内虚耗、社会动荡的局势,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刘彻借远征军失利下轮台诏罪己,宣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此后改弦更张,实施改革。为改变经济萎靡、国力衰退的局面,汉朝施行和籴法,继续推行均输平准政策,鼓励农业生产,开凿白渠,兴修水利。
昭宣中兴
汉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汉武帝去世,年仅八岁的刘弗陵刘弗陵即位,霍光、上官桀、金日磾、田千秋、桑弘羊辅政。而汉昭帝在位十三年间,大权都掌握在霍光(霍去病同父异母的弟弟)手中。霍光辅政期间,对内整顿吏治,整治贪腐;召开盐铁之议,确立了与民休息的治国方略,轻徭薄赋,鼓励生产。对外缓和与匈奴的关系。汉朝国力随之得以回升,开启了昭宣中兴的开端。
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汉刘弗陵病逝,霍光迎刘彻之孙刘贺刘贺入京,立为汉帝,但27天后霍光便将其废黜,改立刘据刘据之孙汉宣帝(即刘病已)为帝,是为汉宣帝。汉宣帝即位后,继续委政霍光,同时隐忍蓄势。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霍光离世,汉宣帝清除霍氏势力,正式亲政。汉宣帝在位时期,汉朝在政治上“以霸王道杂之”,对内整顿吏治,强化皇权;废除苛法,减免租赋,恢复生产,抑制土地兼并;降低盐价,设置常平仓,整顿工商业。对外发兵攻打匈奴,安定边境,迫使匈奴向汉朝称臣,并在此后实行怀柔政策,促进了匈奴地区的经济发展;巩固了与乌孙的藩属关系,设都护府,和西域诸国友好往来的同时,加强了在西域的行政和军事力量;平定西羌叛乱,分化瓦解羌族势力,并设置金城属国管理内附的羌族。
汉朝在刘弗陵、汉宣帝在位期间,逐渐达到政治清明、经济繁荣、四夷宾服的局面,而该时期也被称为“昭宣中兴”。但汉宣帝重用宦官、外戚,执政后期拒谏饰非,政治上开始出现外戚宦官专权的弊端。
西汉衰落
黄龙元年(前49年)十二月,汉宣宗重病而逝,其子刘奭刘奭即位。其在位期间,汉朝推行儒家思想,轻刑轻罚,注重教化,开启礼制改革,罢郡国庙以减轻财政负担,并使西汉宗庙“一祖(汉高帝)二宗(李世民刘恒、世宗刘彻)二宗”之制渐具雏形;对外政策也较为柔和,竟宁元年(前33年)正月,汉朝接受挛鞮稽侯狦的和亲请求,派遣王昭君出塞和亲,使汉匈关系进入新阶段。
该时期,汉朝还废止了徙陵政策,即不迁徙百姓至陵地周围,也不强迫各郡、封国移民。该举措破坏了汉初以来,特别是刘彻时期,对地主豪强的压制与打击,汉朝土地兼并也越来越严重。且刘奭体弱,常难以亲政,将政事委任于宦官石显等人,宦官由此擅权,纲纪紊乱,吏治腐败,皇权式微,社会矛盾激化。西汉王朝开始由盛趋衰。
汉元帝去世后,即位的刘骜刘骜好酒色,致使孝成许皇后和赵姓姐妹轮番争宠,后宫混乱。同时,由于他怠忽朝政,重用外戚,太后王政君一族势力日渐强盛。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汉成帝更置三公,实行三公平行的政治体制。而该时期土地兼并更趋严重,流民众多,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汉成帝暴死后,其侄刘欣刘欣即位,王政君又被尊为太皇太后,但汉哀帝的祖母傅昭仪、母亲丁姬家族日渐得势,包括大司马王莽在内的邛成太后外戚受到打压。朝廷虽有意进行改革,限制豪族占有的土地数量,但遭到重重阻隔后失败。
王莽代汉
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年仅二十五岁的汉哀帝病逝,太皇太后王政君任命族侄王莽为大司马,迎汉哀帝堂弟、年仅九岁的中山王𰯼刘衎(kàn)为帝。此后,王政君垂帘听政,王莽主持国政, 百官皆听取王莽的指示。王莽逐步掌权后,广植党羽,排除异己,擅权专断。元始五年(公元5年)十二月,刘衎病死,汉宣帝玄孙、年仅两岁的刘婴被王莽立为太子(即孺子婴)。安众侯刘崇、东郡郡长翟义等接连起义,反对王莽独裁朝政,但均被王莽镇压。居摄元年(公元6年),王政君下诏令王莽自称“假皇帝”,臣民则称王莽为“摄皇帝”。初始元年(公元9年),王莽废皇太子刘婴,自立为帝,改国号为“新”,年号为“始建国”,西汉随之灭亡。但当时社会仍将汉朝视作正统,将王莽的代汉行为视作篡位。
而王莽篡汉后,为解决自西汉末年以来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托古改制,即效仿儒家所推崇的西周初期,依据《周礼》推行新政:仿照井田制实行王田和私田,限制土地买卖;规定盐铁酒官营,货币官铸,四次改革币制,统一度量衡,并推行五均六制度,平抑物价;附会西周官制,对各级官吏名称和设置进行改革,改变少数民族的名称和首领的名号;对外以攻伐为主,北伐匈奴,又威压高句丽、西南夷,致使高句丽、西南夷反叛,新朝对西域的控制力也随之减弱。与此同时,百姓赋税徭役沉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天凤二年(公元15年)起,农民军纷纷起兵反抗王莽统治。
东汉开国
天凤四年(公元17年),全国范围内蝗灾、旱灾频发,各地饥荒四起,农民起义愈演愈烈。其中荆北绿林军,青徐赤眉军,河北铜马军规模最大,而出自刘启子刘发刘发一脉的刘秀与兄长刘縯也起兵加入绿林军中。经过数年征战,绿林军的势力壮大,于地皇四年(公元23年)拥立汉景帝后裔刘玄为帝,围宛城区,占领叶县,以宛城(今南阳市)为都,建立更始政权。刘縯被授任大司徒,刘秀任太常、偏将军。但由于刘縯、刘秀兄弟不断攻城略地,威望日盛,刘玄于同年设计诛杀刘秀兄长刘縯。而刘秀在得知兄长被杀后,从驻地父城(今河南省宝丰县)赶往宛城区,向刘玄谢罪,不为刘縯服丧,以此减轻了刘玄对他的戒备之心,被刘玄封为破虏大将军、武信侯。
更始元年(公元23年)九月,绿林军攻入长安,新朝灭亡。刘玄移都洛阳市,派刘秀“以破虏大将军行大司马事”的名义平定河北省,镇抚州郡。而刘秀到达河北后,废除王莽苛政、释放囚犯、广布恩惠,渐渐获得了当地官僚、地主的支持,消灭了在邯郸县称帝的割据势力王昌,收编了以铜马为首的一百多万农民起义军,迎娶了真定王刘杨的外甥女郭圣通,被关西百姓称为“铜马帝”,势力愈发壮大。
更始二年(公元24年)秋冬,刘秀攻占了更始政权控制的河内地区,而赤眉军攻破长安,刘玄刘玄向赤眉军投降。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六月,刘秀在河北鄗城(今河北省柏乡县北)以恢复汉室为名称帝,建立东汉。同年十月,刘秀收降了更始帝势力,建都洛阳市。随后,汉廷用十二年时间将割据于青州市、梁地、庐江县等地的武装势力,以及在巴蜀称帝的公孙述、与匈奴交往密切的卢芳等一一铲平,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
光武中兴
在全国统一后,刘秀倾向以“柔道”治天下,致力于恢复生产。为顺利推进各项举措,他加强中央集权,退功臣进文吏,从权贵手中收回兵权,禁止外戚和宦官干政,设居于三公之上的决策机构“尚书台”,又在尚书台下设六曹,分管行政、吏治、财政、修缮营造、刑事、少数民族事务。原有的司徒姓、司空、太尉三公虽仍有宰相之职,权势却随之被削弱。此外,他裁撤官员,紧缩开支,整顿吏治,奖励廉洁,轻刑重文与民修养生息。
经济上实行度田和屯田,抑制豪强势力兼并土地;释放割据势力军队的奴婢、刑徒让他们垦殖农业;兴修水利,轻徭薄赋,鼓励生产。文化上倡导儒学,兴修太学,弘扬道德教化,另征召四方名士入朝,整理旧典新籍。对外实行友善互助的民族政策,和西域各国通商往来。东汉在该时期经济日趋发展、人口不断增长,民族关系相对融洽,社会风化良好,中央集权得以加强,为东汉前期的稳定局面打下坚实基础,被史称“光武中兴”。
明章之治
刘秀离世后,汉明帝刘庄继承皇位,而汉明帝以及其子汉汉章帝刘在政的三十一年(公元57-公元88年)间,延续并发展了刘秀时期的施政方针,继续执行宽松治国和与民休息的开明政策。
政治上以刑理治国,推行德政,法令分明,整肃吏治,对外戚勋臣严加防范,坚持后妃外戚不准参政。经济上反对豪强兼并土地;减轻赋税,治理黄河、修治了汴渠等水利工程,劝课农桑,将苑圃地和郡国公田给贫民耕种,并向他们借贷粮食、种子、农具以鼓励生产。对外先后两次兴兵击退匈奴,并派遣班超出使西域各国,经营西域,使它们断绝与匈奴往来、重新和东汉交好,还复置了西域都护和戊己校尉;在哀牢国等少数民族大量内附后,于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在西南设永昌郡(今云南省保山县),加强了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文化上尊儒重佛,大兴学校。汉宇文毓时期,在洛阳市兴建白马寺,派蔡愔、秦景等出使天竺(今印度)拜求佛教经典、佛法;汉章帝时期,曾令班固编成吸收了阴阳五行和谶纬之学的《白虎通义》,并在太学进行推广。
这一时期,东汉社会稳定,文治、武功取得了一定成就,经济文化呈现出繁荣景象,被史称“明章之治”,但东汉在该时期依旧无法有效的抑制土地兼并。且汉章帝时,由于宠爱窦皇后,重用其兄窦宪,对外戚、宦官限制减弱,土地兼并加剧,吏治开始混乱。
永元之隆
永元元年(公元89年),汉章帝离世,其皇后窦氏的养子、年仅十岁的刘肇即位,即为汉和帝。此后,窦氏被尊为皇太后开始临朝摄政,摄政期间,她重用兄长窦宪及窦氏族人,任命喜欢修身自保的邓彪为太傅统领百官,朝政逐渐落入窦氏外戚手中。永元四年(公元92年),汉和帝刘肇在宦官郑众等的帮助下,联合清河王刘庆与大臣丁鸿等,捕杀窦氏及其党羽,并开始亲政。
刘肇亲政后,东汉朝廷对内开始重用宦官,将郑众封为“大长秋”并经常同他讨论国事,另在宫内设置中常侍、黄门侍郎、大黄门、小黄门等宦官职务,令他们负责掌管和传达各种诏书、文书;延续东汉“宽刑轻罚”“亲民尚德”“薄赋税、重农业”施政理念,在籍人口也迅速攀升,经济上呈现繁荣之态,且手工业发展迅速,蔡伦在前人的基础上改进了造纸术,此后纸张逐渐取代竹简。制陶业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大量陶制用品在这一时期开始普及。文化上女历史学家班昭续写了《汉书》,贾逵整修旧文字,其学生许慎著成《说文解字》,天文学家张衡在这一时期改进了浑天仪,并对月食成因进行解释。
对外利用军事手段开疆拓土,迫使北匈奴西迁、大破武陵蛮;促使西域五十余国内属,任用班超重设西域都护,击败了想强娶汉公主的贵霜帝国帝国;军事手段西羌平定后,在青海省设郡县广开屯田;在鲜卑设汉郡, 册立鲜卑大都护,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与条支、安息等国建立外交关系,并遣使大秦(即罗马帝国),和地中海沿岸的蒙奇(马其顿王国)、兜勒(推罗)二国有了联系。在其主政时期(公元92年-公元106年),东汉国力达到鼎盛,该时期也被称作永元之隆。
党锢之争
汉和帝离世后,东汉的帝位传递频繁,先是出生仅百余日的刘隆刘隆即位,而汉殇帝即位不足八个月便夭折,皇位又传给汉和帝之侄刘祜刘祜。汉安帝即位后,以汉和帝皇后邓氏为太后。邓太后临朝理政期间(106年-121年),东汉基本能维持永元之隆的盛世局面,但以邓太后兄长邓骘为首的邓氏外戚势力开始强盛,为限制外戚势力,又放纵了宦官势力的增强。此后三十余年间,皇位接连传至刘保、刘炳、刘缵,东汉朝政开始被不同的外戚势力把揽,与宦官势力相互争权。
汉顺帝时期,皇后梁氏家族崛起,梁皇后父亲梁商、兄长梁翼先后任大将军,掌握大权二十多年。永嘉元年(145年)正月,年幼的汉冲帝因病去世。梁冀又拥立汉质帝刘为帝。本初元年(146年)闰六月,梁冀毒死称其“跋扈将军”、对他有所忌惮的汉质帝,迎立十五岁的汉桓帝刘志即位。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汉桓帝联合唐衡、单超、左悺、徐璜、具瑗等十三个宦官诛灭了梁氏外戚。此后,他将唐衡等十三个宦官封侯,而宦官由此开始干政,引起士大夫和其他外戚势力不满。于是,士大夫和外戚势力联合,与宦官势力争权。
在党争过程中,以朝中重臣太尉陈蕃、司空刘茂等为首的势力遭到宦官党打压,大批被民间认作“贤臣名士”的大臣被捕,而宦官党把揽朝政,对反对他们的朝堂势力实施党锢,将他们罢免官职、逮捕、杀害,并限制他们的子孙后人乃至门生故旧参与朝政。宦官党也遭到了朝臣和百姓的普遍指责。建宁元年(公元168年),陈蕃等人想趁“天出异相”的时机,借外戚窦武之力除去宦官曹节、王黼一党。宦官党事先查知,于是连夜发动政变,劫持窦太后,逼杀窦武、陈蕃等。东汉朝政从此被宦官把揽。而党锢之争使得东汉朝堂动荡、政局不稳,加上几十年间外戚、宦官轮替专权,土地兼并现象严重,百姓生活艰难。刘宏中平元年(公元184年),东汉爆发黄巾军农民起义,因怕反宦官党人和黄巾军联合,汉灵帝遂放松了对他们的党锢限制。
末年乱世
中平二年(公元185年),黄巾军起义被东汉平定,但各地依旧不停反叛。中平五年(公元188年),东汉朝廷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防范农民起义,改部分地区的刺史为州牧,选亲信的宗室大臣担任,授予他们一州的军政大权,地方豪强趁机开始拥兵自重。
中平六年(公元189年),汉灵帝子刘辩刘辩即位,以何进为首的外戚势力与以张让为首的“十常侍”宦官势力发生激烈争斗。何进为诛杀宦官,召并州牧董卓率军进京“勤王”。张让等闻讯杀掉何进,劫持汉少帝刘辩,汉少帝异母弟、陈留郡王刘协出宫。在董卓到来之前,袁绍等士族势力诛杀十常侍,铲除了他们的势力,但刘辩、刘协却意外落入前来“勤王”的董卓之手。董卓在此后废少帝改立刘协为帝,控制朝廷,独断专行。袁绍、袁术、孙坚、曹操等各路势力随之并起董卓讨伐战,东汉已名存实亡。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刘协被董卓劫离洛阳市,东汉遂迁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司徒姓王允设计与吕布诛杀了董卓,东汉朝政又被他二人把持。不久,董卓部将李傕等攻入长安、杀死王允。兴平二年(公元195年),李、郭汜内讧,刘协趁机逃出长安。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刘协在董承、张杨的护送下回到故都洛阳,却又被兖州牧曹操强迁至许昌市(今河南许昌市)。而曹操自领司空兼车骑将军,此后挟天子以令诸侯。
汉朝灭亡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刘协暗下衣带诏,令董贵人的父亲董承设法诛杀曹操,但最终失败,怀孕的董贵人等被曹操诛杀。事后,伏皇后写信请求父亲伏完效仿董承铲除曹操,伏完没有实行。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曹操以此为借口将伏皇后幽禁致死,她所生的两位皇子亦被毒杀。次年, 刘协在曹操的威逼下立其女曹萌为皇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曹操受封魏王,汉献帝不再颁布诏书,曹操虽仍名为东汉魏王却完全掌控着东汉朝廷,且此时他已经击败了袁绍等割据势力、基本统一了北方地区,与孙权、刘备的割据势力一起初现鼎足之势。
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操离世,其子曹丕继任魏王。同年十二月,刘协在曹丕的逼迫下禅位,易号山阳公国。东汉灭亡。而曹丕随之改元黄初,建立曹魏。次年,刘备以汉献帝已离世为名,以汉室宗亲身份继任“汉”帝,建立“蜀汉”。魏明帝青龙二年(公元234年),刘协离世,以汉天子礼仪葬于汉献帝禅陵,谥号为孝献皇帝。
疆域和政区
西汉时期
西汉建立之初,河套平原以南地区被匈奴占领。三越(即南越国,东瓯,闽越)、黔中先后独立,与秦朝相较国土大幅减缩,而各异姓王实际上形成割据局面。刘彻统治时期,对内集权,对外大举开疆拓土,任用卫青北击匈奴,收复河南地、陇西、北地郡、上郡的北部,置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与雁门郡也向北拓展。西汉北疆推至河套、阴山山脉以北。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西汉派霍去病击灭河西走廊的匈奴部落,据其地设酒泉郡。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前后,西汉征服南越国,占领海南岛,之后又攻打迁徙至今江淮流域的闽越,据其地设会稽郡郡。西南边界也推移至哀牢山和高黎贡山。元封二年至三年(公元前109年-公元前108年),西汉平定卫满朝鲜,设置辽东四郡。
汉宣帝时期,西汉在乌垒城设立了都护府,降匈奴为北藩。而西汉最为强盛时,中国的疆域东起库页岛,西到巴尔喀什湖及帕米尔高原以西,北至贝加尔湖,南迄南海及越南。西汉后期放弃了海南岛和南部一些区域,对边疆的控制力逐渐减弱。而王莽统治时期,西羌寇边,金城属县多为匈奴所据。边疆部族也纷纷自立。王莽死后,中原大乱,都护李崇死于西域。从此西域不通,天山南北再入匈奴之手。
东汉时期
东汉初期,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等郡被匈奴以及割据三水 (今宁夏同心东) 的卢芳联合占据,东汉朝廷为早日休战,放弃了天山以南的疆域。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之南匈奴附汉,河西四郡复为东汉所有。光武年间,马援远征交趾,之后西南哀牢国等部族归附,才得以恢复西汉时的南方边界。汉明帝时期,东汉重设西域都护府,西北边界向前推进。而东汉在南部的统治已远及中南半岛东北角,势力达到今滇缅边境。
东汉刘肇年间,西域五十国归附,东汉西北疆域也恢复至西汉强盛时期,东北边境延伸至朝鲜半岛西北。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 ,班超回朝,东汉在西域控制力减弱,至永建二年(公元127年)时,东汉在西域控制区最远至帕米尔高原。
东汉末年政权日趋腐化,岭东诸国也多“疏慢不朝”;西羌发生叛乱,东汉被迫将金城、陇西、安定、上郡、北地郡县内徙,西疆领域不断缩小;而西南夷纷纷自立,东南部百越地区也不稳定,南方边线相对西汉时回缩;东北方的鲜卑脱离东汉控制,边境内缩至今河北、山西 、陕西、甘肃边缘。总体来讲,东都的固有疆域东起乐浪郡(今朝鲜北部),西至敦煌郡 (今甘肃敦煌市),南迄日南 (今越南中东部),北到雁门郡 (今黄河河套地区以北),西南达永昌郡(今云南省西南),和西汉不相上下。但具体面积数无考。
人口
汉朝建立初期,人口凋敝“大城名都散邑,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但西汉初期人口处于稳定发展状态,在刘彻统治年间,又常年战争,造成“海内空耗,户口减半”。昭、宣时期,实施与民休息的内外政策,人口又开始增长。刘衎时,西汉人口最盛,约有6500万人。西汉末年,人口锐减,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有1200万余户,约5900余万人。东汉初年,人口较之西汉“才及十之二三”。东汉时期,长期采取恢复发展社会生产的措施,刘秀执政晚期,全国人口增长至2100多万。永平十八年(公元75年)时约有3413万人,章和二年(公元88年)时约有4336万人。元兴元年(公元105年)约有5326万人,人口逐渐恢复并接近西汉末年的水平。
东汉末年,地方割据,战乱频繁,社会生产遭到极大破坏,人口开始不断减少,但刘缵刘缵本初元年(公元146年)之前,人口尚在4800万左右徘徊。葛剑雄在《中国人口发展史》中认为,由于东汉时期,豪强常帮“荫户”隐报户口,而西域都护管辖地区的户口、归附的南匈奴等少数民族未列入统计。刘肇元兴元年(公元105年)至刘志永寿三年(公元157年)期间,东汉人口或远远超过6500万。
政治
中央官制
汉朝基本沿袭秦朝时的三公九卿制,但整个汉朝时期,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变化较为明显,职权被持续削弱。西汉初期,丞相(又称相国,刘欣时改名为大司徒)把持朝中大政,丞相之下设有主计,又称计相,负责郡国上计。相府属吏有长史、司直及诸曹掾属。长史是属吏的首领。司直负责纠察违法官吏,诸曹分属各行政部门,分管官吏任免、郡国事务、章奏谋议、征集租谷等事。刘彻时期,为加强皇权,削弱丞相权势的同时,提高左右亲信臣僚的地位,形成了以大司马大将军为首的内朝,而在汉初不常设的太尉也被废置。汉武帝离世后,外戚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录尚书事,大司马从此掌军政大权。刘欣时候,大司马职权在大司徒之上。御史大夫之下仍设丞、中丞,职务与秦朝相同,又称中执法,在刘骜时更名大司空,不再负有监察百官的责任。而御史中丞则领侍御史十五人,负责举劾百官的非法和违失行为。皇帝会另派监军御史、治书御史等监察地方。
东汉时期,三公职权被进一步削弱。东汉建立初期,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刘秀改大司马为太尉,大司徒、大司空改为司徒、司公,三公之中太尉居首,司徒(由丞相演变而来)居中,司空(由御史大夫演化而来)居后。太尉主管兵政,又分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司徒主管民事,分领太仆、鸿胪、廷尉三卿。司空主管水土城防建筑工程,分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三公属吏各有长史及诸曹掾、史等。
但三公之上,另设太傅教导皇太子,在新皇帝即位之后,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揽政务。且设尚书台作为国家最高决策机构,国有大事须经尚书台裁定,三公职权远不如西汉。而尚书台中以尚书令为最高长官,次长官则多由太傅或者大将军担任,称作“录尚书事”或“平尚书事”,下设六曹,分管政治、军事、外交和司法等。
除尚书台外,东汉还设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作为监察机构。其中御史台负责监察国家礼制、官员行为。最高长官御史中丞辖制州刺史对地方事务进行监察。御史中丞以下设负责解释法律条文的治书侍御史二人,负责察举官吏、接受公卿和郡吏奏事的侍御史十五人。置司隶校尉,兼领司隶部州事,下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官吏违法行为和司隶部各郡政务,监察权力很大,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被称为“三独坐”。
地方官制
郡县官制
汉朝地方组织分为两类,一类是郡县,一类是诸侯王国。且京畿地区管理不同于郡国。汉初在京所在设内史,刘启时分置左、右内史,与主爵中尉(后改主爵都尉)同治长安城中,督京兆之地。刘彻时,改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主爵都尉为右扶风,合称三辅。三辅设京都尉、左右都尉,分管治安。汉武帝时置司隶校尉辖三辅,司隶校尉负责纠举朝中官吏不法行为,并督查京畿。东汉时期,分管京畿的司隶部当中的河南郡长称尹,三辅之长仍称京兆尹、左冯、右扶风,他们的地位高于一般郡太守。
西汉时期,实际施行的是郡、县两级制。州为监察区,刺史是中央派出的巡视官,无行政权,在地方也无固定治所和衙门,每年秋冬出巡,年终回京奏事。郡设守、尉,不置监御史。刘启时改守为太守,尉为都尉。守、太守为一郡之长,尉、都尉佐助太守,管理地方军务。太守属官有丞、五官掾、主簿、督邮、诸曹掾史等。丞是太守副职;五官掾是师爷,有太守“股脑”之称;主簿管文书;督邮督察各县;诸曹掾史分管具体事务。都尉属官也有丞和诸曹掾史。县沿袭秦制,设令(大县)、长(小县)、丞、尉。少数民族地区仍设道,相当于县。
东汉时期,已逐渐形成州、郡、县三级行政机制,除司隶部外,州设刺史,刺史处理郡国事务权力相比西汉时扩大。东汉中期以后,刺史有领兵之制,成了凌驾于郡国之上的地方行政长官。刘宏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改部分刺史为州牧,用来管理一州的行政、司法和军权。但郡、县设置与西汉大致相同。仅建武六年(公元30年)时,刘秀裁裁撤了各郡负责军务的都尉一职,除边地和属国外,其他各地军政均有太守负责。
郡国官制
汉朝时期,郡国官制在郡县官制的基础上不断精简、弱化。西汉初期,诸侯王下设太傅辅政,以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中央朝廷。刘启平定七国之乱(公元前154 年)后,取消了诸侯王治国权,改郡国丞相为相,省去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刘彻实施推恩令,列侯王国析为侯国,相当于郡。刘骜时又罢置郡国内史,令郡国如郡太守一般治民,中尉职权也如郡都尉。刘奭时,郡国相权在郡守之下。诸侯王自此无治理君国子民的权力,仅能取郡国赋税。列侯食县,也称为国,但其国要接受太守、郡都尉的监督。
东汉时期,封国之内置傅(皇子老师)、相(职责和知府类似)各一人。食封千户以上的王国才能在相下置长史(家丞,职责类似郡丞)、庶子各一人。其他属官设置如西汉。郡国之下,设县、道、国、邑。列侯所食县曰“侯国”,设相,职权如县令长,但相不臣于侯,仅需向侯交纳租税。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少数民族地区设“道”,行政结构皆和“县”略同。
此外,汉朝自西汉刘彻时期就开始在边境驻兵屯垦,设置官吏。汉宣帝还在西域设立都护,使护西域三十六国。属官有副校尉、丞、司马、候、千人。刘奭时在车师地区设立戊己校尉。属官有丞、司马、候。而东汉时也有此地方官制。
爵秩制度
汉朝在西汉建立后,逐渐形成三类爵位。一是宗室爵,有王、侯二等;二是功臣爵,基本沿用秦朝二十等爵位,只有第二十等彻侯,在汉武帝时为避讳改名通侯,与第十九等关内侯合称为列候。三是武功爵,有十一级,但该爵秩只在刘彻一朝实行。三类爵位当中,功臣爵的授予相较秦朝要宽泛,除了奖励军功外,还会因恩施加。且赐爵范围也由列侯、军将、军吏、土卒扩大到普通庶民。西汉中后期,吏民甚至可通过输粟、纳钱买爵。而高等级爵位可获得食邑,一般爵位可免除赋税摇役,还可以按规定被赦免罪行。在汉武帝执政中期起,爵位滥行,日渐成为空衔。
为方便封功赐赏,东汉时又扩大了侯爵范围,增进县侯、乡侯、亭侯等爵位,常冠以所食县、乡、亭的名称。但东汉后期,这些侯爵多为无食邑的虚封,作为列侯就第(退休)后,参预朝议的名号。一般情况下,外戚的赐封为“特进侯”,未加“特进”的为“朝侯”“侍祠侯”。而外戚、公主的子孙在京守祖坟的称猥诸侯。
汉代官秩与官职、俸禄有关。秩有十七等,依次为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八百石、比八百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一百石。刘骜时,废除八百石、比八百石,留官秩十五等。但官秩若干石,并不等于俸禄若干,如中二千石,月俸为一百五十斛。秩与职基本一致,但处于同等职位上的官员,成绩突出的可增秩,政绩不佳的可降秩。
选官制度
汉朝选官制度以推荐和征召为主,以考试为辅,选官形式包括察举、辟除、征召、荐举、任子、纳贤等多种形式。察举就是根据皇帝诏令所规定的科目,由中央及地方的高级官员向国家推荐人才,是汉朝选拔人才的主要制度。察举的名目繁多,主要有孝廉(孝子廉吏),秀才、贤良方正、文学、有道、明经、明法、治剧(能治理不好治理的地方)、勇猛知兵法、阴阳灾异、四科(质朴、厚、逊让、有行者)等科目。察举又可分为岁举和特举两类。岁举指每年按固定科推荐固定数量的人才;特举则是皇帝根据需求不定时下诏规定的临时察举。被察举者多可以直接被授予官职,但部分科目则需要由朝廷重加考试,然后根据成绩授官。
辟除是汉朝食禄在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聘用属员的选官制度。一为公府辟除,即中央政府的主要官员聘用属员;一为州郡辟除,即州郡地方长官聘用属员。公府辟除中,东汉较西汉更盛,征辟制度规定,三公可以置吏,刺史可置治中、别驾从事,郡国守相可征辟主簿、督邮、功曹等。公卿牧守拥有较大的用人权和属官任免权,公府、郡国的幕僚属臣常将其长官视作府主。而东汉时期,辟除和察举制交互使用,成为选官入仕的主要途径。
征召为皇帝直接选拔人才的机制,任官以皇帝个人喜好为标准,是两汉时期最为荣耀的仕途。被征召者多为德高望重的饱学之士,或隐居不仕的高人。而皇帝征召之风,东汉较西汉盛行,但后来逐渐流于形式。荐举是指各级官员在没有诏令的情况下,主动向君主推荐人才为官的荐官制度。被荐者可以是吏,也可以是民。荐举后,或者加以考试询问再任用,或直接任用,或待诏候补。考试选官在西汉时应用较少,东汉中叶以后,由于推荐用人的流弊日深,考试选官的形式越来越重要。考试的办法主要是对策和射策。对策就是命题考试,射策就是抽签考试,二者均为笔试。对策多用于考试荐举之士,射策多用于考试博士弟子。
任子制度沿袭秦制,是汉朝给予高级官员的一项政治特权,规定秩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员,任期满三年后,可以保任儿子或兄弟一人为郎官,被朝廷任用为太子洗马、庶子、舍人之类的官职。东汉时期,皇帝还经常会将荫庇的对象扩大到高官的门生、太子宾客。
军事
汉朝时期,皇帝有对全国军队的最高指挥权。西汉时期,先后以太尉、大司马大将军为军队的高级将领,东汉时期,太尉之上又有尚书台作为决策机构。而太尉、大司马、各将军,列卿当中卫尉、中尉、郡都尉等军官,都由皇帝亲自任免。军队以虎符为凭,而虎符则由皇帝指定的近臣掌管。调动文书上必须盖上皇帝的玺和各级军将的印,调动军队必须合符为证,远距离的军事行动,一般还必须持有通行证。汉朝军种有车骑(车兵和骑兵)、楼船(北洋水师和海军)、材官(步兵)等。
中央军队
汉朝军队分为中央军和地方部队,中央军由皇帝任命的太尉和将军统一指挥,西汉刘彻至整个东汉时期,大将军基本上都为录尚书事,为中央朝廷最高军事长官。与大将军平起平坐的为骠骑将军,再次是车骑将军和前后左右将军等杂号将军,而杂号将军大都是根据军事需要临时设置,他们出则领兵,入则另有任用。高级将领之下的中级武官是校尉和都尉,西汉特设的校尉和都尉都是秩二千石或比二千石,地位较高,相当于列卿。将军统帅的军队组织叫做部曲,大将军统五部,一般将军统二至三部。每部由比二千石的校尉和比千石的司马指挥。部下设曲,由比六百石的军侯和司马指挥。曲下设屯,由比二百石的屯长指挥。屯下为队,由比百石的队率和队史指挥,再下就是基层战斗单位什伍,分别由什长、伍长指挥。
中央军中又分为南军和北军。西汉南北军全部合共不到七万人,南军屯驻长安城南部的未央宫,是皇官的卫队,士兵多征自其它郡县;北军屯驻长安城北部,是京都的卫戍部队,由中尉 (后改称执金吾)统领,担任京师长安及三辅地区的守卫,兵员较多,士兵多为征自三辅地区的正卒。南军又分成两部分,一是由卫尉统驭的兵卫,担任殿门外门署的警卫;二是郎中令(后改称光禄勋)统驭的郎卫,负责宫殿门户和宫殿内部的警卫。两支军队互不隶属,执行任务时会彼此协同。刘彻扩大西汉南北军。南军增加了羽林军和羽林孤儿2000多人,作为皇帝的宿卫武公仪仗部队;北军增加了八校尉统帅的终身为伍、不轮番服役的职业兵。
东汉时期的中央直辖军形式上仍沿袭西汉南北军制,但因郡国无常备兵,重要地方也由中央军驻防,南军名称已不复存在。北军一部分由执金吾统 帅,主要由提骑(骑兵) 和执戟(步兵) 组成,担任洛阳市城内宫廷以外的巡逻警卫和皇帝出巡时的护卫和仪仗队。另一部分为五校尉(即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 所统帅的北军主力,负责京城守备和扈从车驾,有时也奉命出征。五校尉互不统属,直接由皇帝指挥。
东汉的中央直辖军还有以幽、翼、并三州步、骑组成的浚县营,屯驻黎阳 (今河南浚县东),由者监军,作为洛阳北面的屏障。另有负责三辅皇陵守备扶风都尉部,驻长安京北虎牙都尉部也归中央军通辖。此外重要的边郡兵与关隘守兵,也归中央管辖与指挥。刘庄时在五原曼柏 (今内蒙古自治区东胜东北) 所设度辽营,刘肇时所设的象林(今越南顺化)营,渔阳营和扶黎营 (今辽宁义县东)都归中央管辖。中平五年(公元188年),东汉增设了宦官控制的西园八校尉。
地方军队
汉朝在西汉时,地方部队是郡 (国) 县兵,由郡太守、都尉(诸侯国是相和中尉)、县令长、县尉负责指挥。郡国兵调动也需通过中央,诸侯王与郡太守不能任意发兵。为了防备少数民族动乱,西汉还建立了边郡兵、屯田兵和郡国兵。边郡兵设于边地郡县,自上而下接受太守、都尉、侯官、障尉、侯长、队长的指挥。太守对边郡兵拥有较大的指挥权,屯田兵由边郡特设的农都尉统帅,多用来防范对匈奴、羌族和保卫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郡国由典属国统驭,用以协助边郡兵守卫边防,有时也会奉调随征。
东汉光武帝时,罢郡国常备兵,取消内地各郡国的都尉官及其它专职武官,废止郡国练兵制度,基本上取消了地方部队,军权高度集中在中央。刘庄、汉章帝以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削弱,刺史、郡守相继掌兵,但东汉后期发展起来的地方兵编组杂乱、没有统一的指挥系统。
兵役制度
汉朝早期,兵源以征召为主,兵役分为三种,即中央卫兵、戍兵、地方卫兵。男子23岁起至56岁之间,需服役两年,一年在地方服役,名为正卒;另一年戍守外地,在京城或王国首都屯戍的称“卫士”,在边郡屯戍的称“戍卒”。屯戍兵服役期满后,役男即可返乡,不过仍有随时应召服役的义务。兵役之外,还有徭役,即每年为郡县政府服力役一月,服役者称“更卒”。汉武帝时,还设置了选募制度,挑选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有作战能力的士兵组成精兵。
东汉初期,光武帝刘秀实施“省兵减政”的军事政策,取消地方武装的正卒制度,罢免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等郡国常备军,规定除在某些郡国军事要地设常备军驻守外,其他兵丁只有战时才临时性进行招募。但常备郡国兵多为职业兵,后演变成父死子替的“世兵”,和地方长官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较强。东汉末年,世族大姓求自保或出师作战,采用军事封建制来管理自己的宗族、宾客、门生故吏、佃客等,逐渐形成了部曲兵制,这些部曲家兵战时为军,平时耕种,已成为世家大族的私人武装。
此外,东汉时还废除了西汉时的“选募”制度,对所募兵士没有具体要求。而由于东汉采“以夷制夷”的政策,所招募的士兵当中,有大量鲜卑、乌桓、羌等胡族士兵。
法律
汉朝在立法上经历了由繁苛到简缓,再由简缓趋向繁苛的过程,总体倾向轻刑慎罚。在推行上下守法的同时,汉朝提倡刑罚与礼制相结合。在刑罚实施上,受到汉儒鼓吹的阴阳五行、天人交通的学说影响,多宣扬在秋冬时期行刑。两汉时期的法律形式,基本上可以分为律、令、科、比四种。律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法律形式,中国古代历代刑法均称之为律。令是皇帝于法律之外所发布的文告,和律一样具有强制性。皇帝的诏令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可以取消法律、更改法律、补充法律、代替法律。科有两种含义,一是对犯罪者处以刑罚,也叫作科刑;二是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条文,也叫作“事条”或“科条”。比是指以典型案例作为判决的标准,又叫作“决事比”。能够作为“比”的,必须是判决过的典型案例。
汉高帝刘邦进入咸阳后,就宣布废除秦朝苛法严刑,与民约法三章,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虽没有能真正实行,但对汉朝统一全国起到了有利影响。汉朝建立后,丞相萧何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于秦律中的盗、贼、囚、捕、杂、具六律之外,增加户律 (婚姻、赋税)、兴律 (擅兴役等)、律 (畜马牛之事)三篇,作律九章。《九章律》中以刑事镇压为主要内容,兼有逮捕、断狱等诉讼法方面的规定和民事法律规定,是汉朝最初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部法典。除《九章律》外,刘邦还曾令叔孙通制定有关朝仪的专律《傍章律》十八篇。刘彻时廷尉张汤传作有关宫廷警卫的专律《越宫律》二十七篇,御史赵禹作《朝律》六篇。张汤与赵禹共定律令总计六十篇三百五十九章,统称作汉律。但汉律在唐朝前亡佚,仅存篇目、律名和片断记载。
汉武帝时作“沈命法”,以严刑督责和惩治缉捕盗贼不力的官吏。而他统治期间,汉朝律令大增,法网愈趋严密。汉宣帝时不得不将令加以整理,编成“令甲”“令乙”和“令丙”,其中“令甲以下三百余篇”。刘骜时更是律令繁多,其中“百有余万言”。东汉法律基本上援用西汉的《九章律》,汉章帝由司徒鲍是奏定《辞讼比》七卷,《决事都目》八卷,汉和帝时,删除律令条法1989年。刘协时,曾对现行律令重加整理厘定,但当时“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法网依旧及其严密。
外交
与匈奴
汉朝时,在多数时期和匈奴为对立关系。西汉初期,通过不断和亲的方式来避免被匈奴攻打。但至刘恒、刘启时期,匈奴接受和亲的同时,还不时发兵犯边,汉廷一方面与之保持和亲关系,一方面积极备战。刘彻时期,开始了对匈奴的战争,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汉匈战争全面爆发。此后,卫青、霍去病接连攻城略地,于河西之战中,越过了焉支山、祁连山脉,重创匈奴。随着霍去病、卫青的相继离世,匈奴再度壮大。而汉武帝执政晚期,对匈奴的战争连连告败,但匈奴已经不复汉初之势。
汉宣帝时期,西汉联合乌孙攻打匈奴,并设立了都护府,使得匈奴失去了在西域的影响力。而匈奴由于内乱分裂,出现了五单于并立的境况,而五位单于也开始各自拉拢汉廷以谋统一,在相互争斗后仅留存挛鞮稽侯狦和郅支单于。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匈奴呼韩邪单于主动附汉,支单于则被西域都护府甘延寿和西域副校尉陈汤击杀。刘奭以王昭君嫁与呼韩邪单于,汉匈关系因此长期友好,边境和睦,互市频繁。
西汉末年,中原大乱,匈奴趁机侵占了北地的汉郡,而东汉为早日结束战争,采取以防守为主的策略,没有举兵收复失地。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匈奴因内斗发生分裂后,南匈奴归附东汉。东汉对其实施优抚政策,每年供给其一定数量的粮食、牛马及丝帛等物资。此后,南匈奴和汉族杂居,逐渐开始从事农业生产。北匈奴则立蒲奴单于为单于,在刘庄在位时一度侵扰汉朝边境,均被击退。永元元年(公元89年),东汉击败北匈奴余部,迫使其西迁徙至欧洲地区。
与西域
西汉初年,西域地区被匈奴统治。刘彻时,西汉与匈奴多次作战取胜,并派遣张骞出使西域,西域诸国与汉廷来往越来越多。该时期,西汉还先后派遣刘细君、刘解忧两位宗室女和亲乌孙。在汉廷经营下,西域逐渐愿意受西汉统治。汉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西汉设立了都护府,对西域的控制加强,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也越来越多。
刘奭时,又增设戊己校尉,在车师前王庭屯田。西汉末年,西域分为五十五国,因为王莽实施的民族政策,以及匈奴势力所隔,西域和汉廷往来中断,西域各国也多归附匈奴。东汉明帝初年,汉朝恢复同西域的联系,并于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打通了与西域之间的通道,派将军窦固入伊吾庐屯田驻兵。次年东汉在乌垒设西域都护,派班超负责西域事务,双方商旅往来日益频繁,而连通西域乃至中亚、欧洲的丝绸之路也成为汉朝的一条重要的商道。
刘庄离世后,匈奴与龟兹等攻打东汉西域都护,班超在无援兵的情况下,团结西域各国,赢得了这场战争。永元六年(公元94年),焉耆、危须、尉犁县等地变乱,最终被西域都护班超平定。刘肇永元十四年(102年)。班超因年迈东归,继任西域都护的任尚不为西域诸国信服,东汉在西域的势力减弱,且由于陇西羌人发生叛乱致使陇道断绝,东汉与西域的交通也随之中断。东汉遂派遣班超之子班勇进驻西域,再次打通了东汉与西域的通道,但刘志之后,东汉无力控制西域,与西域交通再次断绝。
与三越
西汉初期,南部边境有三个由华夏和百越部族共同建立的国家,即东瓯国,闽越国和南越国国,统称三越。刘邦为政时期,曾对三越加以册封,但实际上它们各自独立。刘彻时,汉朝国力增强,三越却因为相互攻伐,国力逐渐衰弱。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八月,闽越王郢发兵攻击南越国,南越向汉求救,汉武帝派兵伐闽越,闽越杀郢降汉,前闽越王无诸的孙子丑被汉廷立为越繇王。同时,汉廷封闽越王鄂之弟余善为东越王,迁东越人于江、淮之间,和汉族杂居,接受西汉的直接统治。为防止闽越再发生叛乱,汉廷也将其民迁徙至长江与淮河地区。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西汉征服南越国,占领海南岛,分南越国之地为九郡。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汉军攻打并收复东越。之后又攻打迁徙至今江淮流域的闽越,据其地设会稽郡郡。东汉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南越地区发生叛乱,汉朝派马援平乱,大破叛军于浪泊,此后直到东汉灭亡,三越之地一直臣服于汉廷。
与朝鲜
汉朝初期,位于朝鲜半岛的卫满朝鲜向汉称藩,双方数十年来外交关系友好。刘彻时,卫氏朝鲜对汉朝的态度转为强势,汉武帝遂派军讨伐,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卫氏朝鲜被汉朝所灭。汉在其地设置乐浪郡、玄菟、临屯、真番四郡。而后,朝鲜半岛北部,除了来自中国的朝鲜人外,生活有濊貉、沃沮等族,半岛南部有辰韩、马韩、弁韩并立,通称三韩。
汉宣帝时,朝鲜遗族于汉宣帝据辰韩地建国,号“新罗”,后改称新罗,新罗不久便夺取弁韩。刘奭时,夫余人高朱蒙率众南下至朝鲜旧壤,建高句丽国,逐渐侵占汉朝玄菟郡地。西汉末年,朝鲜半岛西北部是汉朝乐浪郡辖区,东北大部为高句丽所据,新罗据东南部地,马韩据西南部地。三个政权当中,北部的高句丽与西汉来往较多。而高句丽建国后,一直对西汉称臣。东汉时期,高句丽于建武八年(公元32年)遣使入东汉朝贡,继续称藩汉朝。但由于东汉建朝之初,无暇东顾,高句丽乘机占领了乐浪郡地区。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光武帝伐乐浪置郡,并在此后与高句丽以萨水(清川江)为界。同年,南部的马韩豪族马諟入贡东汉,被封为汉廉斯邑郡。此后,高句丽仍有意与东汉争夺辽东半岛,时降时叛,却一直处于不利地位。终东汉一朝,高句丽与东汉臣属关系明确。
与倭国
汉朝时期,将日本列岛上的一百多个国家统称为倭国。刘彻于朝鲜设汉四郡后,中华文化开始影响倭国,倭国与汉朝通使朝贡三十余国,纳贡的地点或在乐浪郡。其中坐落在南部的倭奴国是诸倭中较大的国家,且距大陆较近,与汉朝来往也较多。
东汉建立后,倭国于中元二年(公元57年)遣使来贡,刘秀赠予垂仁天皇“汉倭奴国王”的金印。此后倭奴又于永初元年(公元107年)和建安六年(公元201年)两度来朝。
与越南
汉朝建立之初,藩属汉朝的南越国赵佗攻破统治越南北部的安阳王,设交、九真二郡。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刘彻灭南越国后置九郡,其中的九真郡,治胥浦县(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市西北十余里)。西汉末期,汉朝对南疆控制力减弱,越南地区与汉朝几乎没有来往。
东汉建立后,重新在越南北部设置交州、九真、日南三郡,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交趾不满东汉统治起义,九真、日南等地也随之响应,东汉派马援出兵平乱后在当地进行改革,废除了较为残暴的十余条“越律”,积极发展农业,促进了越南的发展,并以此为腹地,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开展海外贸易。
与欧洲
西汉时期,刘彻曾派遣张骞首次开辟丝绸之路,最远到达西夏(今阿富汗)、安息 (今伊朗)。东汉时期,在前代经营西域的基础上打通了丝绸之路,汉朝与中亚、欧洲也建立了贸易往来。东汉刘肇永元九年(公元97年),班超派副使甘英出使大秦国(古罗马帝国),沿途经过条支、安息,至安息西境海滨而还。刘志延熹九年(公元166年),大秦商人以大秦王安敦的名义向汉桓帝朝贺,而东汉与大秦的通商往来在此后也更为频繁。
经济
赋役
汉朝税收有农业税、代役金、杂税等。土地税主要指田租。西汉初期,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田租税率为什五税一,较秦朝大为减轻。且直到文景时期,一直在进行政策的调整。刘恒时期,田租先是调整至三十税一,又下令免除田租。刘启初年(公元前156年)五月,又复三十税一制度。东汉初期,征战较多,田租为十分之一,刘秀初期又改回三十税一。刘庄、汉章帝时曾多次将公田赐给或低租给贫民耕种,并开放部分山林、园池,对上山打柴、捕鱼的农民免收山泽税。
汉朝经济重农抑商,在减轻农业税的同时,又加重了商业税等杂税的征收。刘彻实行算缗与告缗政策,对商人和放高利贷者多征收财产税(即算缗),勒令商人自报财产,若数额不实,则没收全部财产,戍边一年;若有人举报,则举报者可获得查处的一半财产(即告缗)。东汉时期,除了征收关税外,还会对有市籍者、流动商贩,以及房地产出租人征收营业额的 2%市租,对销售珠、玉、金、银等宝珠金银的工商业者征收租铢。其中市租、租铢被纳入地方财政,关税和牲畜税等其他杂税则收归中央,东汉后期,关税税率超过十分之一。
此外,西汉时期还将盐铁收归国营,所得纳入财政收入。东汉初期,豪强大姓控制官营盐铁、广拥土地、避交赋税,刘秀下令百姓可自由制作贩卖私盐,并在主要产盐区设置盐官征收盐税。汉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开始将制盐收归官营,但刘肇章和元年(公元87年)制盐重新恢复民营,且随着东汉衰落,制盐民营已成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之一。
汉代徭役承秦制,分为劳役 (力役)和兵役二种。汉初服役年龄为23-56岁,规定凡民达到服役年龄,就需到官府进行登记,叫“傅”。刘启即位后,曾令天下男子“二十始傅”,把服役年龄提前了三年。刘弗陵时又恢复到汉初旧制,23岁始服役。汉代允许通过雇人代役的方式,来免除服徭役,但需要缴纳代役金。东汉时实行的代役更赋规定23岁-56岁的成年男子每人每年向国家交纳三百钱的代役钱,每丁一生所交更赋钱约为9900钱。
农业
汉代重视农业发展,西汉时,黄河中下游地区已经有四年五收的耕种体系,牛耕技术得以推广至偏远地区,耕犁上普遍安装了能翻土碎土的犁铧。东汉时期,二牛抬杠的牛耕技术代替了旧的耕作方式,普遍推广至西北高原和珠江。牛挽犁的短辕犁应用较为广泛,这种犁便于在小块农田上进行耕作,既省力又利于深耕。铁制式样增多,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全铁耕作工具,比如用来锄草的曲柄锄,专供收割的大镰刀。
此外,刘彻时,搜粟都尉赵过发明“代田法”之法,即将一亩田分成三块,轮流耕种,使土地有休息之机会,以恢复其生产力。刘骜时,京畿及附近地区教田官汜胜之发明的“区田”法,即将田地分成一个个的区,按区施肥,其中有些区休息不种植,有些区下种生产,此法被计入《齐民要术》中。且汜胜之还做了农学著作《氾胜之书》。而这些技术到东汉时期已经被普遍推广使用。
在水利兴修方面,汉武帝时期曾修成龙首渠,引南洛河灌溉农田。东汉初期,国内通济渠多处溃决。刘庄时,王景使用“堰流法”治理水害并修成了浚仪渠。王景还使用建造堤防、十里设一水门的方式控制水流和水量,于永平十二年(公元69 年)夏治理黄河,使黄河在此后八百年不曾改道。汝南县(今平舆县北) 、庐江县(今安徽江县西南)等地也接连修筑了多个大规模水利灌溉工程。在此基础上,汉代农业发展迅速,东刘肇时垦田面积高达 732万顷。
手工业
汉朝的手工业门类主要有纺织业、冶炼业、漆器业、造船业、制盐业、酿造业等,其中纺织业是当时最普遍、最重要的一个手工业部门。
纺织业
纺织业分为官营和民营两种。西汉官府纺织机构是位于长安的东西织室,由少府管辖,另在纺织业发达的陈留郡、襄邑、临淄区等地设有服官,直接经营大规模的纺织工场。东汉时仍置织室,又在少府之下设织室丞负责具体的管理。官营作坊规模庞大,多生产高档的丝织品。民营纺织业分为大工商者经营的纺织业和小农家庭纺织业,在汉代时较为发达。且纺车在该时已成为普遍的纺织工具,斜织布机、提花机等纺织工具也开始出现。
纺织品原料有丝、麻、葛、毛等,且以丝和麻为主。产品种类齐备,除部分自足外,大多作为商品出售。丝织品产地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其中以齐郡(今山东省中部一带)陈留邑(今河南阳一带) 的丝织品较为有名,而齐郡和睢县也是汉代高级丝织品的重要产地。此外,西汉时期,蜀地的麻纺织品质量较高,远销西域,张骞出使西域时在大夏发现过蜀布。至东汉时,蜀地丝织业迅速发展,开始有蜀锦出产。
制盐业
汉代的盐包括海盐、池盐、井盐、石盐数种。汉初制盐业主要由私人经营,其生产规模很大,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在全国产盐的郡县设置了三十五处盐官,负责盐业专卖事务;并由官府提供制盐工具,征召产盐区的盐民自行出资煮盐,然后由政府作价收购并实行专卖。私营制盐业虽法令受到限制,但在汉代一直较发达。
沿海地区主要食用海盐,内地则以食用池盐、井矿盐为主。东南沿海地区是海盐的生产基地,其中齐鲁地区产海盐较多。川滇地区则以井盐生产为主。制盐方法分为煮与晒两种。煮盐法是将咸水蒸浓煎制而成,是当时最普遍的制盐法。晒盐法是借日光的热能将咸水蒸积为盐。在川滇地区的井盐生产中,先凿井取卤,而后设灶煎制。该地区在西汉时已开始利用天然气作为煮盐的燃料。
冶铁业
汉朝自刘彻时,冶铁就实行国家专营。出铁的郡国设置铁官长,不出铁的郡县设置小铁官。东汉光武帝在位时,冶铁业曾暂时改由社会自营,加上水排的发明,冶铁业发展迅速。冶铁作坊数量多、规模大,占地面积少者数万平方米多者达数十万平方米。冶铁分工细化,各个工场之间的有的以冶为主,有的以铸为主,有的则冶铸兼营。
汉朝时期已经能够因地制度采用不同的挖掘方法采矿,而中国古代钢铁冶铸加工技术,大部分在西汉时已经达到成熟水平。西汉时期,出现了“百炼钢”的锻造技术并在东汉时期广泛推广,经过多次锻打后得到的生铁可制作成锋利、坚韧的刀剑。叠铸泥范技术逐渐被熟练运用,至东汉时期,已经由原来的双孔浇铸改为单孔一次浇铸。还扩大了高炉炉体,改进了鼓风设备,并开始使用生石灰熔剂,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省了原料,并进一步促进了铁器的广泛应用。如铁锅、铁钉、铁剪、铁刀等铁器在民间普遍被应用。河南巩县铁生沟村出土的一件铁锣,经化验有十分良好的球状石墨及明显的石墨核心和放射性结构,与现行球墨铸铁国家标准一类A 级石相当。
冶铜业
随着铁器的普遍使用,冶铜业不如冶铁业发达,但在冶铸技术上仍取得了进步,已开始使用硫化矿炼铜,扩大了冶铜的原料范围,对铁与胆水中的铜的置换作用有了初步认识。铜器制品主要为各种日常生活用具,如饮器、水器、炊器、食器等类。汉代的铜镜精美,且在铸造过程中已经发现了由于应力所产生的“透光”现象,并掌握了先进的研磨技术。此外,铸造钱币也是汉代官私冶铜业的重要产品,也是耗铜量最大的产品。
金银器制造
汉朝时期,金银器的制造已脱离了青铜工艺的传统技术,成为一个独立的手工行业。且随着丝绸之路的开辟,汉代金银器制造工艺受到西方工艺影响。与先秦时期的器物成形方法相比,汉代范铸成形者减少,多以锤操、焊接法成形。图案花纹的加工,一般是光锤打呈立雕或浅浮雕后,再用镌刻等方法处理细部。此外掐丝镶嵌、焊接、炸珠等工艺汉时也广泛使用。
漆器制造
汉朝时期,漆器逐渐取代了青铜器的地位,种类繁多,使用普遍,多为生活用具,主要有杯、、食盒、盘、几案、壶、鼎、钟、勺、画、匣、简、中式屏风等。此外还有漆兵器、漆乐器等。该时期还出现了前代没有的大型漆器,如高达几十厘米的漆鼎、漆销、漆壶等。但东汉时期,青瓷出现,漆器使用较西汉少。
汉朝漆器装饰以彩绘为主,所用颜料有的调油,有的调漆,能历久不脱,色泽鲜艳。起初以红色和黑色彩绘为主,后还发展到多彩,一些梳妆用品还运用黄、绿及金银色等。漆胎主要有竹胎、木胎、夹胎、铜胎、皮胎、牙骨胎等种,而以木胎和夹胎为主。其制作方法主要有旋制、剜制和卷制。旋制和剜制多用于大件器物或不规则器形,所成器物胎体较重。卷制则是以薄木板圈卷,一般胎体较轻。
舟车制造
汉朝时期,造船业分为官营和民营。官营造船业规模较大,负责生产政府所需的漕船、战船等。造船基地多集中在南方,巴蜀、长江中下游平原的庐江县、会稽郡以及珠江的番禺区(今广州市)等地是当时主要的造船业基地。且以番禺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为优。汉代造船已经规范化、专业化,可以大量生产各种不同规格的船只。在船体设计方面,已经考虑到如何减少流水阻力以提高航速的问题。
汉代制车业也有所发展,制造车辆数量空前增长,种类繁多。国家和皇室用车,多由官营作坊经营。国家所需的其他车辆则由工官负责制作,地方官府也可造车。此外,民间私营制车也比较普遍。民间制造的各种车辆主要用于商品运输和农民田间运输。两汉车辆从形制到装置技术均有很大发展,出现了四轮和鸡公车“鹿车”,此外还大量使用金属部件,使车子更为安全牢固。
商业
汉朝虽重农抑商政策,但整体对商业限制较少。文景之治后,商业蓬勃发展,但随后受到刘彻抑商政策打击,呈现衰落之势。西汉后期,国家控制力减弱,商业重新开始发展。而东汉初年,刘秀曾下诏恢复五铢钱,结束了王莽时货币混乱的局面,对商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且东汉不限制官员经商,许多官员以公款私贷的方式经营高利贷。社会整体商品意识增强,商业和商人也不再受歧视,从商人数较多,商业市场繁荣。
西汉时,除长安之外,洛阳市、成都市、邯郸市、临淄(今淄博市境内)、宛城区(今南阳市)商业繁荣,合称为六大都会。东汉时,洛阳取代长安成为最大的商业发展中心,又新出现了丹阳(今安徽当涂)、豫章(今江西南昌)、徐闻县(今广东海康)、合浦县(今广西合浦)等重要的商业城市。
除了政府在商业城市设置的正式市场外,还有郡、县、乡、里所治地区设有的地方市场。出现了历史上最早的夜市,并在边疆地区设有“关市”与匈奴、鲜卑、乌桓以及西南夷等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边贸,军队驻扎处还设有“军市”。商品种类多样,各种谷物、瓜果以及铁制工具、陶制品在市场上随处可见。为规范市场,刘彻时推行均输平准,打击富商大贾囤积居奇,平抑了市场的物价。 东汉时,进而设置“街弹”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同时,通过注籍登记市场内商贾、对大宗交易立契为凭、限制贩卖违禁物品、查验商品等手段进行市场管理,并对市场经营中的欺诈行为进行打击。
张骞开辟丝绸之路后,汉朝与中亚、西亚、南亚的国家陆续建立了贸易关系,对外贸易陆续发展出西北、东北地区、东南三个国际贸易路线。大量丝织品等手工业品远销中亚地区,并扩展到安息与罗马。输出商品主要有铜镜、丝绸、铁器、漆器等,输入的商品主要有马、兽皮等。
货币
汉朝初期,沿用秦半两为货币,刘邦执政时期,因为经济萧条而秦钱重且难用,放任民间铸造轻钱,致使货币轻重不一,币值混乱。刘恒时期,在承认私铸货币合法性的同时,颁布汉半两(又称四铢钱),而汉半两成为了西汉初年较为稳固的货币。刘彻时期,进行多次币制改革。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发行了五铢钱,同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五铢钱成为此后的标准货币。东汉建立之初,货币紊乱,民间交易兼用半两、五铢和莽钱,建武六年(公元30年),东汉将五铢钱定为官方货币,严禁私铸。但东汉中期以后,私铸又开始横行,质量低劣的“剪轮五铢”和“艇环五铢”先后出现。东汉末期,董卓劫持刘协占领长安后,将秦始皇此前铸造的金人熔铸称小钱,引起了严重的通货膨胀。
文化
经学
汉初的经书,全由私人传授,刘彻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经学成为学术主流,并被分为不同流派。汉宣帝时期,在太学中立学官的,《易》有三家,《书》有三家,《诗》有三家,《礼》有一家,《春秋》有两家,共十二博士。东汉初年,增加到十四博士。西汉时期流行今文经学,西汉晚期,刘歆曾发起研讨古本经籍的运动,与今文家相抗衡,还引发了“今古文之争”。至东汉时,已开始流行古文经学。但经书的作用已不同于先秦,不为借古引申自己的思想,而成为了教本。
儒学
汉朝时,儒学地位尊崇,同时受到阴阳学家的影响,西汉末年,儒学附会阴阳学说,演变为“谶纬之学”。谶纬多出自时之手却伪托为古人的著作。东汉光武帝笃信谶纬,在处理政务遇到纷争,犹疑不定时,常常借重谶纬来帮助决策,在其晚年,曾正式“宣布图谶于天下”,确定了图谶作为法定经的地位。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年),召开“白虎观会议”,对谶纬进行研究讨论,并令班固整理成《白虎通义》,将儒学体系神学化,确定了儒学的地位。东汉时,王充曾《论衡》对儒学中涉及谶纬迷信、唯心主义的思想进行批判,他认为天是自然存在,灾异是自然现象,没有人能有先见之明,人要获得知识需要靠自身努力,且认为人死为鬼“未必有其实也”。
史学
汉朝初期,广开献书之路,收集天下典籍图书,并诏令光禄大夫刘向等人主持大规模的校书活动。通过两代人的努力,古书有了可以依据的定本。他们总结并发展前人的校书经验设置了专掌史料典籍的官员,令御史中丞掌叶衍兰所藏图籍,令太史令掌管郡国所上计书,兼收记载遗文古事的各种文献。另设有石渠、天禄、麒麟诸阁贮书。西汉,太史令司马迁著成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为以后两千年正史的编纂提供规范。
东汉时期,朝廷著史活动转移到任职于兰台、东观的官员身上。其中,东汉前期的史书修纂主要由兰台令史、东观修史官员和秘书监等兼职修史官员掌管,出现了兼职修史的官员如班固、刘珍、荀悦等。东汉中后期,兰台令史开始职掌法律刑狱,不再兼职参与编纂史书,官修史书主要有东观修史官员完成。刘协以后,东观修史陷入停滞,兼职修史的官员纷纷罢废,史官蔡邕被司徒王允杀害后“史官放绝”。
与西汉相比,东汉更注重国史的修纂,且东汉史书修纂,不再只著纪灾异,多采用编年体注记皇帝的言行、功德,并形成较为严格的规范。在朝廷掌控下修纂了纪传体东汉史《东观汉记》,以及《汉书》。而在此情况下编成的《汉书》,为体现汉朝之强于先代,使用不同于《史记》体裁的断代编年体,但与《史记》相比,《汉书》内容更加丰富,新创了《汉书地理志》《艺文志》,成为此后志体史书参照版本。
文字
汉代官方通用的字体为隶书。汉隶的字体比秦隶整齐美观,呈扁平形状,笔画之间有波势,撇和捺在收笔时都先向下压再向上挑。因为汉隶的波折的笔画都是向左右两边伸展的,每个字的势态就像“八”字那样向两边分开,所以汉隶也叫做“八分”。汉朝还出现了一种写得简便而潦草的字体“草书”。省并了许多笔画,只保留它大致的轮廓,汉初称作“章草”,汉末发展为“今草”。
汉代毛笔短小精健,文学家蔡皇著有《笔赋》一篇,对毛笔的形制进行了详细的描述。砚台也较小,便于携带。西汉时期的书写的载体主要是简和帛,以竹木简为主。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后,文字载体迅速以纸张为主。
汉代的文字学,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为代表。《说文解字》完成于东汉时期,收字9353个,异体字1163个,是中国第一部辨析字形、声读和解说字义的字典,集合了当时所有的文言文经训。在定型汉字的同时,为汉字建立了理论体系,开创了部首检字法的先河。
文学
汉朝在刘彻时设立乐府,令乐府搜集民间诗歌,协以音律,即为汉乐府。其与先秦时期的《诗经》一脉相承,多反映社会现实与百姓情感,主要特点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乐府诗句数不定,可自由伸缩,不受限制,但通常为双数句,以五言最为突出,五言之外,也有七言的形式。代表作品为《孔雀东南飞》《上山采藤芜》《白头吟》《有所思》等。在乐府诗的基础上,五言诗逐渐形成,在东汉时出现了班固的《咏史诗》,以及涉及底层文人宦游、仕途的失意等内容的文人诗《古诗十九首》,而东汉末年蔡文姬所作的五言《悲愤诗》,以自传体的形式回顾自己在汉末军阀混战中的悲惨遭遇,成为建安文坛长篇叙事诗杰作。
汉朝较流行的文学体裁还有赋,西汉时贾谊有赋作品《吊屈原赋》《鹏鸟赋》等。另有枚乘、枚皋、东方朔、司马相如、扬雄、班固、张衡等赋作者,其中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上林赋》等气势恢宏,传播较广。汉初文辞华丽的长篇赋较为流行,东汉后期,长篇赋逐渐变少,各种抒情写物的短篇赋开始流行,文辞相对朴实,意境较为清新。而汉代的散文,在继承先秦诸子论说散文的基础上,以大段铺排,气势雄浑为特色。如贾谊的《治安策》《过秦论》等,另有晁错、董仲舒、司马迁等散文作者,其中司马迁的散文,有别于西汉时辞藻华丽的风格,有《报任少卿书》中等作品。
此外,东汉时期女史学家班昭作成《女诫》,较全面地阐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妇女应遵守的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伦理道德,并提倡夫妇双方都应该加强自身修养。此书在当时具有一定进步意义,被广为流传,且对后世中国古代的女教产生深远影响,又被称为“女孝经”。
艺术
书法
汉代书法是中国书法史上第一个发展的高峰时期,至东汉时期,篆、隶、真、行、草书五体都已齐备,书法与仕途挂钩,并在民间流行。该时期隶书和草书得到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了以蔡邕为代表的隶书家和以杜度、崔瑗、张芝为代表的草书家;还出现了一批保留至今的早期的书论著作,代表作有崔的《草书势》、赵壹的《非草书》、蔡的《篆势》《笔赋》《笔论》《九势》等。其中的《笔论》和《九势》在中国书论史上占有较重要地位。
汉代书法由石刻、瓦当、玺印和简帛书及相关墨迹两大体系组成。小篆书法多出现在西汉时期的石刻、东汉时期的碑额、日常使用的青铜器等器物上。现存石刻作品有《开母庙石阙铭》《少室石阙铭》《袁安碑》等;碑额有《泰室石阙铭额》(阳文)《张迁碑额》等;砖文多为阳文篆书或隶书,内容有记事、纪年、祈愿等;瓦当文字也多作篆书,结体因势变体。隶书代表作有碑刻《礼器碑》《曹全碑》等,另有以古朴厚重、方整劲健为特色的《张迁碑》《衡方碑》等,以纵横舒展、浪漫多姿为特色的《石门颂》《西狭颂》《杨淮杨弼表记》等。草书代表作有简牍《武威医药简牍》《永元器物簿》等;砖刻《急就奇砖》《公羊传砖》等;刻帖《秋凉帖》等。楷书与行书直到东汉后期才逐渐形成,主要代表作有《河西简牍》《永和二年简》《宝鸡汉墓陶瓶朱书》等。
雕塑
汉朝时,厚葬之风盛行,陵墓雕塑发达,主要分两大类陵前石雕和墓内陶俑。陵前石雕有霍去病墓前的大石雕,东汉曲阜石人,嵩岳奇石人,高颐墓石狮,武氏祠石狮等。汉兵马俑种类繁多,以写实为主,如实地反映了当时当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材料上看,有陶俑、木俑、铜俑,都有彩绘,从题材上看,多为人物、动物。汉俑主要代表作有西汉咸阳兵马俑、西汉济南杂俑群、西汉西安市长袖舞俑、东汉成都市说唱俑、东汉彭山陶马、马踏飞燕(东汉铜俑)。此外,陵墓雕塑还有画像石和画像砖,都属浮雕。除陵墓雕塑外,汉朝还有青铜器和玉器上的装饰雕塑。
绘画
汉代绘画有壁画、书丹与卷轴画等。载体与场所有聂氏宗祠、宫殿、祠堂、学库、住宅、墓室墙壁,以及其他石、陶、铜、玉器等工艺装饰和布帛绘画等。表现的题材以人物为主,内容主要由反映社会现实生活面、宣扬忠孝节义等伦理道德、想象宗教神怪事物等三大类,包括经史、古代圣贤、时人图像、现世生活、风俗情景、神话祥瑞等,范围广泛。除笔绘外,还有镌刻、镂雕与模印。
汉朝绘制在绵帛上的卷轴画作品较多,现存较完整的为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画。壁画多为墓室壁画,风格与战国帛画有承袭关系。东汉墓室壁画在升天、避邪、福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表现生活的场景明显增多。画像刻石在当时的普遍流行。画像刻石也是近世出土汉代绘画遗物中,数量最多与内容最丰富的一项。
歌舞
汉朝时期,自上而下都喜好歌舞。西汉初期便分设了职司雅乐的太乐和职司俗乐的乐府。乐府机构还搜集了各地民间乐人,聚集在一起切磋观摩,培养了大批乐舞艺人。当时先秦雅乐已多数失传,俗乐在上层社会上中颇为盛行。演唱表演形式多姿多样,有无乐器伴奏的徒歌,也有纯器乐演奏的但曲,也集器乐伴奏合歌舞于一体的《相和大曲》,演唱时还出现了合唱、说唱。歌舞以恢宏廓大为主要特点,受楚国乐舞的影响较大,多以用鼓为主,节奏明快,气氛热烈,奔放豪迈,且吸收了不少中外民族的歌舞优点。音乐也有了古乐和胡乐之分。古乐是指上古以来的传统的本土音乐,胡乐则指从外族胡人吸收的音乐,在东汉末年,出现琴曲了《垓下歌》。
舞蹈以楚舞与中原舞蹈、中原与西域舞蹈的结合为特色,中外各族的乐器如胡笳、胡笛、锣、胡篌等都在汉朝时被中原乐队应用。汉代娱乐性舞蹈可以分为自娱和娱人两种。自娱性舞蹈主要在于抒发个人的感情,舞蹈优劣在其次。娱人类舞蹈注重表演性和艺术性。此外,汉代民间还出现了“百戏”,包括歌舞、杂技、武术等各类伎艺形式,显示出简单的戏剧性。
教育
官学
汉朝教育分官学和私学。官学分五级,即在中央设太学,为最高学府。在地方按行政系统分学、校、痒、序四级。由郡国县邑举办的称“学”和“校”,由乡和聚开办的称“座”和“序”。太学教授儒家六经,学、校专学一经,库、序似属小学性质,由学、校出身的学生,才有升入中央太学求学的资格。但它们之间没有连属关系,地方学校与中央太学也不相统属。汉代中央的教育长官称太常,地方学校由各级行政长官兼管。整个汉朝时期,除太学发展较为正常外,地方学校时兴时衰。刘衎时太学能容纳学生上万人,东汉时太学生增至三万多人,京师形成了太学区。
太学里设有博士,学、校置经师一人,座、序置孝经师一人,担任教学工作。随着太学的发展,往往出现师少生众的情况。太学学生称“博士弟子”,或简称“弟子”,东汉时也称“诸生”或“太学生”。刘彻时太学一年一考,及格者授予官职,有了官职还可留在太学继续研习。东汉时改为两年一考,及格者委以官职,不及格者仍旧留校学习,等待再次考试。
东汉明帝时,除太学外,还创立宫邸学,即“四姓小侯学”,使太子诸侯及功臣子弟学经。刘宏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又创设鸿都门学,讲习辞赋、小说、绘画、书法,意在对抗太学的经学,鸿都门学是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专门的文艺大学,也是当时掌权宦官为对抗太学而另立的一所太学。
私学
汉代官学数量、名额有限,且太学设于京师,远道的学生很难入学。而该时期读书入仕的需求较多,一些经师大儒得不到从政或任博士机会的,便从事私人讲学。还有官员一面做官一面收录弟子,罢官后继续讲学授徒。为此,汉代特别是东汉时期私学盛行。有的私学规模达到数百人,甚至数千人,如牟长任博士任河内太守期间,受学诸生有千余人,著录弟子前后万余人。
汉代私学分为小学阶段与专经阶段。专经阶段由相当于太学程度的经师大儒自立“经馆”“精舍”“精庐”等开门授徒,专习一经或数经,学生的学业成绩不逊于太学。小学阶段在“书馆”“学馆”“书舍”等处学习,小学阶段的蒙学以识字为主,第二段不仅要识字,还要学习立身处世之道,主要是学习《论语》《孝经》,为专经作准备。汉代私学学生分著录弟子与及门受教两种。著录弟子即在名儒学者门下著其名,不一定会亲来受业。及门弟子是直接从师受教的学生。
科技
工艺
汉朝时期,发明了蒸馏技术,制造出水力磨坊、用于冶金的往复式活塞风箱等。其中,东汉时,出现水排等新式灌溉工具,就职于皇家的手工工场宦官蔡伦还在前人造纸术的基础上,使用树皮、麻头、破布、渔网等做原料,改进了造纸技术,能制作出体轻质薄、色白柔软、可折叠便于剪裁的纸张,且价格低廉,纸张也很快取代简帛成为主要的书写材料。汉末时期,又制造出鸡公车、水车和吊桥,且造船时已经采用船尾柱舵。
天文
汉朝时期,在历法编制、天文现象观测、天文仪器制造、宇宙模型理论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就。刘彻时编制的《太初历》,改正月为岁首,而《太初历》、西汉末年的《三统历》以及东汉的《四分历》,均采用了阴阳合历的形式(即考虑月象,同时也考虑太阳节气),其中包括了气(二十四节气)、朔(合朔时刻)、闰(用放置月的方法来调整月和年的周期)、五星(五星的周期和位置)、交食(关于食和月食的计算)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古代历法的基本框架,为后世所遵循。
两汉时期对天文现象观测的记录趋向齐备,出现了比较准确的太阳黑子记录,首次出现了新星和超新星的明确记录,对日食的观测注意到了食分、方位、初亏方向、复圆时刻等。通过观测天象,西汉宣帝时的天文学家耿寿昌以铜铸成了用来演示天象的仪器一一浑象。汉代对宇宙模型理论也产生盖天、浑天、宣夜三家学说,其中浑天学说的代表为东汉的张衡。他指出日月之食是天体运行的自然现象,并得出“浑天如鸡子,天体圆如弹丸”“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犹壳之裹黄”的理论。张衡还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候风地动仪,测出了地震是地壳运动的结果;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用来测定地震的仪器地动仪,改进了用来演示天文现象的浑天仪,并作《浑天仪图注》解释浑天仪的制造原理和使用方法。
数学
汉朝时期,数学方面取得了新的发展。成书于西汉时期的《周牌算经》提出了几何学中勾股定理的一个特例,即“勾三股四弦五”。成书于东汉初期的《九章算术》总结了周秦到汉代的数学成就,记载了当时世界上先进的数学运算方法,有正、分数的四则运算、各种比例问题等的算术,有负数概念的引入,一次方程组解法,开平方、开立方法等,形成一个以筹算为中心、与古希腊数学完全不同的独立体系。其中关于负数概念的引人、正负数加减法法则等成就要比印度早出数百年,比欧洲国家早出千余年。
医学
汉朝时期,出现许多名医,如西汉的淳于意、东汉的张仲景、华佗等。淳于意留下25例病历纪录,客观分析了治愈和不治的原因。东汉初年编成的《神农本草经》记载了365种药物的性能和用途,而张仲景在此基础上写成《伤寒杂病论》,总结了中医诊断和治疗上的相关经验,提出中医诊断学上的八纲,并用汗、吐、下和概括了各种症状和疗法。《伤寒杂病论》视作中医学的奠基之作,张仲景也被中原地区尊为“医圣”。
东汉前期的《黄帝明堂经》,初步建构传统的腧穴学,用来服务于针灸临床。与《黄帝明堂经》同时问世的《难经》共同提出“命名”的新说,进一步确立阴阳五行学说对传统医学理论的指导地位。东汉后期的名医华佗精于方药、针灸,还发明了麻沸散,能进行剖腹破背、剪截冲洗肠胃、脑外科等手术。此外,华佗还模仿虎、鹿、熊、猿、鸟五种动物创作了可以用来强身健体的“五禽之戏”。另有善用针灸的医学家涪翁,并著《针经》《诊脉法》等医术,但均已失传。
农学
汉朝时期著成的《氾胜之书》,提出耕作的基本原则,并对播种日期、种子处理、个别作物的栽培、收获、留种和贮藏技术、区种法等进行讨论。另有农学著作《四民月令》,叙述田庄从正月直到十二月中的农业活动,对古时谷类、瓜菜的种植时令和栽种方法有所详述,亦有篇章介绍当时的纺绩、织染和酿造、制药等手工业。
民族
西南夷
汉朝时期,在蜀郡西南、西北广大地区有众多的少数民族和部落,主要有夜郎(今贵州省的清镇、平坝区、安顺市、普定至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晴隆县一带),滇(今滇池周围),西昌市(本部落在今四川西昌县),昆明市(今云南保山县东北至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徙、笮都(今四川雅安地区一带),哀牢国(分布在今澜沧江以西)等,被总称为西南夷。西南夷从事农耕为主,兼以游牧渔猎,多椎髻或编发。
刘彻时,汉朝与西南夷的联系加强,曾派遣唐蒙出使夜郎,并在此处设立犍为郡,发卒修筑道路;又派司马相如出使邛都,新设置十余县。因遭到西南夷强烈反抗,汉朝暂罢开通西南夷。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听从张骞建议,取道西南夷,打通通往身毒国(印度)的通道。为此汉朝与昆明人作战,与滇、夜郎以及周围西南各族联系加强。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朝发夜郎及附近诸部兵攻南越国,次年攻下趁机反抗汉朝的且兰,在其地设郡(治今贵州黄平西),夜郎入朝,被封为夜郎王。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朝招安滇国,使其成为附属国,以其地为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仍由滇王管理。大部分西南夷就此属汉。
西南夷内属后,时有叛乱,但直到王莽时才开始大乱。东汉建立后,西南夷地区再次属汉,刘庄永平十年(公元67年),设益州西部属国,管理境内的哀牢族和昆明族。两年后,哀牢内附。汉明帝设永昌郡加强对西南夷的管理,将他们等同汉族一般征收税赋。受汉文化影响,西南夷生产力有所提高,汉章帝元和年间,在西南夷兴办学校,让当地夷族子弟入校读书。
诸蛮
汉朝时,将南方少数民族泛成为蛮。诸蛮中,居住在武陵(今湖南常德一带)的蛮族较为强盛,经常因为赋税问题起兵反抗,且其势力逐步往北扩展至江陵(今湖北省荆州市一带),向东南发展到零陵(今湖南省永州市境内)、桂阳县(辖今衡阳市、郴州、永州)等郡。
另有叫做廖君的蛮族,因在东汉初年反抗东汉统治,被强制迁徒于江夏郡(今鄂东地区),大别山南麓的巴水、蕲水、希水(今水)、赤亭水(今举水)等流域繁衍生息。此外,巴郡阆中(今四川阆中)一带沿嘉陵江(今嘉陵江)居住着一个叫板楯的蛮族,他们长于狩猎,喜好歌舞,和汉族交往密切。东汉末年,中原人士为避战乱,有不少人逃往蛮族聚居地,蛮族和汉族文化融合随之加强。
乌桓
汉朝初期,乌桓被匈奴征服、奴役,并逐渐从原始社会转变为奴隶制社会。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匈奴被汉朝击败,乌桓在此后被迁徙至上谷郡、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地区五郡((今河北省北部及过宁南部)的塞外,为汉朝侦察匈奴动向。刘彻还在幽州设置了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终西汉一朝,乌桓时有叛乱,但均在西汉属下。王莽执政时期,乌桓重新投降匈奴。
东汉初期,乌桓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地区。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北匈奴被东汉击败,乌桓率部向东汉称臣。东汉册封其渠帅,令其帮助东汉对鲜卑、匈奴等未归附的势力进行打击,准其越过长城移居内地边郡,并设上谷郡(治宁城县,今张家口市万全)进行治理,设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经刘庄、汉章帝、刘肇三朝,东汉与乌恒相安无事,但自刘祜至刘志时期,乌桓部分部族开始与东汉发生战争,但总体关系相对稳定。
刘协初平元年(公元 190 年),蹋顿继任乌桓大人后,统一了辽东、辽西地区、右北平市三郡的乌桓民族,并收留了被曹操击败的袁尚(袁绍之子)。建安十二年(公元 207 年),曹操远征辽西,二十余万乌桓人归顺,被迁居中原并随军作战。内迁乌桓民族逐渐汉化,而居留故地的乌桓与鲜卑融合。
鲜卑
汉朝时期,位于辽东塞外大鲜卑山(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科尔沁旗西哈古勒河附近)的鲜卑以狩猎和畜牧为生。在西汉时期,他们受匈奴奴役,未曾与汉朝通使。王莽篡汉后,因讨伐匈奴,征乌桓兵屯代郡,并以其妻子为质,乌桓与匈奴联系愈发紧密。东汉初年,鲜卑与匈奴、乌桓联兵侵犯汉朝北部边塞,在汉朝的羁政策作用下,鲜卑与汉朝联合攻打匈奴。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鲜卑附汉南区迁,据旧地不断发展壮大。
元和二年(公元85年),鲜卑协助东汉对北匈奴进行军事打击,北匈奴被迫远迁后,鲜卑趁机占领了北匈奴故地日益壮大,并开始多次劫掠东汉辽西走廊。刘宏光和年间(公元178年公元184年),鲜卑首领檀石槐去世,鲜卑内部发生分裂而暂时衰落,和东汉之间的冲突减弱。东汉末年战乱,大批汉族逃亡边地,促进了鲜卑生产力的发展,鲜卑的一支也逐渐统一了内蒙古地区。
夫余
汉朝时期,位于弱水(今嫩江或黑龙江)附近夫余族以粗放农业兼游牧为生。与汉基本上保持友好关系。汉武帝时,扶余国曾向汉朝贡。东汉初年,夫余不断遣使朝汉,并同高句丽、鲜卑对抗。刘祜时,高句丽围攻玄菟郡,夫余帮助汉朝击退高句丽。刘保永和元年(公元136年),夫余王曾到洛阳市朝贡。直到东汉末年,公孙氏势力在辽东兴起,夫余才转属辽东。
氐族
氐族支系众多,各有称号,各部又自有豪帅。各氐族中,以居于仇池(今甘肃成县仇池山)的白马氐最为强大。汉武帝时,汉朝开拓西南边境,氐族部分内属,部分移居深山。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设武都郡管理氐族。汉朝时期,氐族长期与汉族错居,差别日益缩小。
羌族
分布于今天青海省和甘肃省西南、四川省北部一带的羌族部族也比较众多,多以其祖先的名字或其所在地命名,如“研种羌”“烧当羌”“滇零羌”“白马羌”等。他们最初以畜牧、射猎为业,汉朝时期,羌人活动区域主要在以河湟为中心的西羌地区,并开始从事农业生产,但畜牧业也较为发达,畜产种类主要是马、骡、驴、牛、羊。西汉时,西羌臣服于匈奴,与汉朝对抗。东汉时期,羌人崛起,开始染指陇西县,威胁汉朝西境。建武十年(公元34年),东汉派出马援等平定羌乱,并在之后设郡确立了对西羌部落的政治统治。
但诸羌内附后与汉朝之间矛盾仍存,烧当等居住塞外的诸羌部落不断煽动内郡羌民起乱,西羌地区时有变乱。为此,刘秀听从班彪建议在西羌设护羌校尉,但因陇道不通,羌族势盛,未曾形成实际统治权。刘庄永平元年(公元58年),东汉重设护羌校尉,但诸羌叛乱依旧不断。为分化羌人力量,刘祜永初年间 (公元107年一公元113 年),曾鼓励并强制羌人内迁入居,此后至东汉末年 ,此前居住在沿边诸郡的诸羌开始向关中、河东、河内甚至河南省地区转移。羌族内迁后,由“外患”变为“内疾”,成为东汉末年的乱世不安定因子的一部分。
宗教
道教
汉朝时期,在原始宗教信仰、巫术信仰以及神仙说的崇拜的基础上,结合儒家学说、黄老思想,加上灾异、谶纬之说,于西汉末年逐渐形成了道教著述《太平经》,在民间秘密流传。《太平经》结合道家哲学、阴阳五行学说以及巫术、天文学、医药学等学科成就,提出一分为二及天、地、人三合相通的宇宙观,并建立了“太平世道”的政治设想,奠定了中国道教的基调。
随着外来佛教的传入,隐居各地的道士开始与佛教较法。东汉末,太学诸生张道陵自习“长生之道”,并和弟子著道书二十四篇,于蜀地创立“五斗米教”。至其弟子张鲁行时期,五斗米教割据东川,执掌一地政教实权近三十年。在曹操执政时期投降汉朝,五斗米教流传至北方、江东,而迁居江西省的张姓子孙,被宋元之后的历代尊为“天师”。
佛教
汉朝时期,佛教由印度经西域传入中原地区。西汉博士弟子景卢出使大月氏(今阿富汗地区),被授《浮屠经》。东汉明帝时期,又派遣蔡愔、秦景、王遵等十二人到大月氏求取佛教经典,并最终获得了佛祖释迦牟尼图像和《四十二章经》,还邀请到了大月氏高僧迦叶摩腾和竺法兰到京都洛阳讲经。此后,刘庄又下令在洛阳雍门外修建佛教寺院白马寺,而摄摩腾和竺法兰也在白马寺内先后译出了《四十二章经》和《十二地断结经》。刘志时,有安息人安清翻译了《安般守意经》等三十九部佛经。刘宏又有大月氏人支娄迦谶译出《般若道行经》等十四部佛经。
东汉后期,佛教自北向南迅速发展,其教徒分布以洛阳市、徐州市(今江苏省境内)、扬州市(今江苏中部)为中心,旁及颍川(今河南省禹州附近)、豫章(今江西省一带)、会稽郡(今苏州市一带),直到交州郡。
社会风俗
概况
两汉初期,皇帝均自奉节约,以身作则,社会风气较为俭仆,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奢侈之风便会由上而下蔓延,社会风气又转向浮华与奢靡。西汉时期,民间尚武之风大起,“少年”好勇斗狠。东汉立国之后,社会风气有所转变,生活节奏趋于舒缓,社会上弥漫着淳美的政教之风,士人逐渐开始轻视武人,但社会各层仍较为崇尚积极进取。且汉代自上而下盛行歌舞之风,常以歌舞表达爱憎、喜怒。
汉朝社会可以划分为“贵”“良”“贱”三个社会阶层。“贵”包括皇帝及其宗室、外戚、军功后裔等。他们高居社会上层,掌握统治权力,享受很大特权。“良”包括豪族地主、商人地主、广大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这个等级具有人身自由,财产贫富悬殊很大,但均处在被统治地位,几乎没有特权。“贱”包括豪强底下依附民、宾客、奴婢等,贱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处在被国家或豪强大族严格管理和控制的地位。
汉朝初期,妇女地位相对较高,民间还出现“使男事女,夫诎于妇”的情形。寡妇再嫁不受约束,婚姻存续期间,可主动离异。但在刘向,班固,班昭等人提倡从一而终情况下,东汉时期恪守贞节的女性人数较西汉有了大幅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自动守节。但整个汉朝时期,“夫为妻纲”的性别统治局面尚未成型。此外,汉代尊老之风盛行,西汉初就颁布了养老诏令,规定老人可以在天子驰道的旁道行走。汉代时还开始出现重阳节,每到九月九日,人们就登高、饮菊花酒、佩茱萸,在魏晋时成为节俗。
服饰
汉朝的祭祀礼服,承袭秦制,以一种冕服为祭天地明堂之礼服。其中,天子及三公诸侯、卿大夫祭天地明堂之时穿着冕冠服,夫子和执事百官祭祀时穿长冠服,公卿诸候大夫行大射礼于辟雍的时候穿委貌冠,大射礼时穿着皮弁冠服。汉朝从皇帝至贱更小吏亦以袍作为朝服,也是主要常服。亦即是深衣制的袍服,不过因不同身份的人戴的冠不同而有不同之名称。汉朝的朝服,服色是随着五时色,即春青、夏朱、秋白、冬黑。朝服均是衬以告缘领袖的中衣。女服服饰有庙服、蚕服、朝服。其中,庙服为太皇太后、皇太后之入庙祭祀穿着,服色是皂下。蚕服为皇后率领公卿诸侯夫人亲蚕礼时穿着,且自二千石夫人以上至皇后,皆以蚕服为朝服。
一般常服中,男子上面穿的短衣叫褶,下面穿的叫袴。女子上身穿的短衣叫褂,下面穿的叫裙。一般的常服可分两大类,一曰长袍类,一曰短衣类。短衣类可分内衣和外衣两种。内衣的代表是衫和禣。衫又称汉衣、汗襦,外短衣的代表是襦和袭。汉朝的妇女穿着有衣裙两件式,也有长袍,裙子有“留仙裙”等多种样式。
饮食
汉朝时期,常见的五谷有有黍、稷、稻、粱、大豆、小豆、麦、麻、瓜等。黍类中粘的叫黍,不粘的叫稷;稻类中粘的叫糯,不粘的叫和。常人以羹饭为主,即以豆类和稻谷制成的饭为主食,人们不仅吃脱皮的谷粒,并且掌握了把谷物磨成粉末的技术。西汉时期,黄河流域开始食麦为主,但当时人们尚未掌握发酵技术,尚不会做馒头之类的食物,麦多用来做成饭吃。主食中的饼一般多将麦磨成面后,去掉麦麸,然后掺水,捏成饼状,放入釜蒸熟而成,而烤熟的饼称为“胡饼”,还有类似今日之面片“汤饼”又称“煮饼”。
肉食丰富多样,马、牛、羊、猪、狗、鸡,均可食用,以猪肉和狗肉为主。但一般百姓只是食豆饭,一些清廉的官吏也多有“蔬食”者。蔬菜中除传统的葱、韭菜和白菜外,又从东南亚传来了大蒜。张骞通西域后又传入了胡萝卜、石榴、苜、葡萄等。该时期出现了豆芽,西汉时就有了豆腐。饮品主要有酒、浆,东汉时期开始流行茶饮。浆为更为普及的饮料,一般用米粉或面粉调水而成。点心也有许多种花样,现可考者即有粔籹、稻密、稻、枣頪、白頪、糖扶于頪等名目。当时的烹调方法至少有羹、炙、炮、熬、蒸、濯、胫、脯、腊、、菹等十余种。
住所
汉代宫室基本沿袭战国以来流行的高台建筑,四面为檐,墙多为土筑,建筑中使用许多大型之金属构件。西汉时柱石顶部与地面平,壁柱多下埋入洞内,一些不靠墙的柱础正中凹下,柱根置于础凹洞中。东汉废弃夯土高台建筑,大量采用斗拱的木结构楼阁。
地主、贵族及富人府第中较奢华的,可与皇帝宫殿相比。一般的地主除堂屋以外,还会建设楼阁、亭台、门阙。一般民房的基本形式是一堂二室三间房,除少数采用承重墙结构外,大多数采用木构架,墙壁用夯土筑造。屋顶则多系悬山式顶或囤顶。每个房皆有窗,形式分方形、横长方形、圆形,甚至三角形等多种。渭河平原与陇上人民多以板为房,黄河中、下游则普遍为茅庐。更加贫苦的农民连茅屋草舍都没有,有的住在养牛、守瓜的棚中,谓之“瓜牛庐”,还有以穴为室的“穴居”。
桌椅在汉朝时尚未普遍应用,室内用作放置碗、盘的是案。案有木案、石案之分,以木案为多。多为方形、长方形,也有极少数圆形。质轻、有隔水边沿。一般民间使用的小案长约一米,宽约半米,可以用手举起。富家贵族所用大案则可长达二米,宽一米,漆饰特别精致。
出行
汉朝时期,交通运输工具除驴、骡、骆驼等乘骑外,陆地有车,水上有船。船是水上主要运输工具。车有马车、牛车之分。马车较小,用以载人,牛车较大,用以载物。但战争期间,马多用于战场,也会有牛车载人的情况。皇家御用的车有玉辂、乘舆、金银、安车、立车等供天子乘坐。都市一般官吏及富有者所乘的为车、车和軿车。西汉晚期,出现了用人力推的鸡公车,称为鹿车。
婚俗
汉代婚姻等级性较强,政治经济地位相近才能“相与为婚姻”。汉制规定,与公主结婚者,必须是列侯,民间也是相近的地位才能结婚。婚姻制度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但在部分地区,也存在一夫多妻的现象。女子在婚姻关系形成时的地位较后世稍高,同男子一样,有一定的自主权,不是全听父母和媒人的安排。
在政府的法令中,没有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但民间习俗普遍遵守男子结婚在十四岁到十八岁成婚,女子在在十三四到十六七岁之间初婚。其中西汉时期,早婚非常普遍。婚仪大致遵从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但只有皇族及官宦之家会完全严格按照“六礼”规定办事。绝大多数人民则遵照各地习惯进行缩减。
丧俗
汉朝时期,丧俗基本沿袭前代,但丧礼时停尸时间较先秦时期大为缩短。古礼规定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但西汉文帝自死至葬仅七日,刘启十日,刘彻十八日,汉章帝十二日。一般人更短。但该时期流行厚葬,随葬品较多,葬礼更加隆重,贵族以送葬人多为尚。重臣举丧,朝廷或特派羽林军孤儿挽送,或派军士列车以送。东汉以后,常有皇帝亲自送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