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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

土葬,又称“埋葬”,俗称“过白事”,一种把逝世的亲人装入箱内,掘土为墓,埋入地下,堆坟竖碑的丧葬方式,是中国较为古老、较为普遍的殡葬形式。此外,在世界各地区也均有流行。

土葬约起始于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中的早期智人阶段。当时,人死后丢弃在荒野,用草木覆盖,故葬字从死从法,意为草丛掩尸;随社会文明的进化,在亲族宗党、先灵崇拜等意识愈来愈明确的情形下,古人逐渐变弃户而为土葬,进而有了基地、棺葬仪等,将亲党遗体以极为尊崇的形式安葬起来。下葬的流程依次主要为初终、报丧、苦悼、守灵、入殓、出丧、守孝共6个程序,作为一种传统丧葬方式,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文化基础, 从历史文化角度看,该习俗的一系列仪式和活动,都饱含着前人对生命的认知与丰富的鬼神文化 。从社会心理角度看,一方面土葬对于生者具有很强的心理抚慰功能;另一方面也维系着整个乡土社会的关系。

进入21世纪后,相关部门推行殡葬改革,号召实行火葬,提倡开追悼会,禁止大操大办,这种改革能够保护环境、节省空间。不过,土葬文化的传统与现代改革也产生了无法避免的冲突。

历史沿革

土葬,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原始公社时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各家庭(宗族)亦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墓一般一穴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家族)合葬的。墓室大多有不同质地的榨材和列葬品。在等级森严的阶级社会,统治阶级的狗葬品甚丰,甚至有人殖葬。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土葬衍变为多种形式。

在中国,土葬的形式主要有竖穴墓(土坑墓),石器时代晚期一直流行;大石墓、瓮棺葬,流行于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石棺葬、砖石墓,战国时期以来一直流行;洞室墓,始于战国时期,盛行于六朝以至隋唐;木椁墓,大约始于商代;船棺葬,战国末期到汉初盛行于四川省一带。

原始社会时期

土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原始社会,在欧洲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尼安德特人的遗址中,发现了人类最早的墓葬,死者的遗体埋葬在他们生前所居住的山洞中,并随葬有大块的肉食和一些石器,在尸骨上还发现撒有红色粉末。旧石器时代晚期,中国的原始人也开始埋葬尸体,周口店镇山顶洞人的墓葬是所知的最早的土葬葬式,离今天已有一万八千年。山顶洞遗址分为洞口、上室、下室、下窖四个部分,上室是居住区,下窖是储藏食物的仓库,下室便是墓葬区。当时已筑有浅平的墓坑,坑道里有红色粉末,并已有随葬的石器和装饰品,说明山顶洞人已经有意识地埋葬同伴。考古学家贾兰坡在《“北京人”的故居》一文中曾做过细微的描述,这不仅反映了古代人已有的审美意识,已具备一定的加工制作小饰品的能力,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把这些装饰品随尸体一起埋葬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是同某种对死后的想像有关。人类最初土葬的共同特点一是墓地都与居住区同在一处,表明人们认为死者仍能通过某种形式与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二是死者的身体上都撒放有红色的粉末,代表死者继续活着,或者为了祈求死者早日再生;三是已经出现了简单的随葬品,说明人们认为死者也像活人一样生活;四是当时的墓葬仅仅供埋葬死者的遗体,没有其他的标志物与象征物。

到了新石器时代,土葬的葬式与旧石器时代相比已经出现了变化,这可以从距今五千多年的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姜寨遗址遗址中反映出来。从发现的2000多座仰韶文化墓葬遗址,可体现有葬法的变化,如遗体姿势的不同,死者的头一律朝西;有葬俗的变化,有合葬和单人葬,随葬品中出现了生活用品,如罐、瓶、钵、盆等;还增加了生产用具,如一位生前大概是制陶者的死者墓中就有石砚、磨棒、水杯及赭石块。另外,半坡人葬俗中还流行二次葬,即将许多已经埋葬的尸骨迁移而葬进同一个墓坑,而且此时的墓葬已有一定的制度,墓塘呈立体长方形或竖立的立体长方形。有公墓区,数百墓坑按一定的次序排列,每一墓中有单身墓也有合葬墓。考古学者们推测,这个阶段可能出现了氏族墓地,氏族墓地是氏族血缘观念的体现,在同一氏族人的心目中,认为他们都是从一个根子里生出来的,有共同的祖先,有骨肉相连的密切关系。骨与骨,肉与肉,生前在一起,死后也应当在一起;到了新石器时代的晚期,还可以观察到这种氏族墓地的残余。如甘肃齐家文化遗址的墓地,仍是大片成排埋葬死者,尸首朝向一致,有上百座墓葬在一起的大墓地,也有几十座墓葬的小墓地。

氏族社会中以平等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墓葬,逐渐为具有阶级关系的族葬墓地所取代的过程;到大坟口文化的后期,才出现的少数墓坑面积较大并带有木棺的墓葬。从随葬品的种类、数量的多寡、厚薄基本相当,到大汶口文化后期出现的少数随葬陶器多至100多件,随葬猪头达10个的大墓。从有血缘关系的本氏族成员尸骨的合葬到出现以非氏族血缘关系的妻妾随葬的墓地,都说明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血缘关系开始走向松驰,贫富开始分化。出现了集军权、神权、族权与一身的贵族,传统的氏族墓地开始逐渐瓦解。

奴隶社会时期

奴隶社会时期,人的阶级差别、阶级统治也在墓葬中体现出来,奴隶主统治阶级陵墓的规模十分宏大,而平民的墓则十分简陋,一般平民的墓,其墓室都是一个长方形的竖穴和土坑,没有墓道,面积只有3-4平方米,有的甚至更小,有的有椁有棺,有的有棺无椁;商王和各级贵族的墓内,都用木材筑成椁室,敛尸的是木棺,放在椁室正中。随葬品丰富而精致,有青铜器,玉石器、陶器,漆器,骨角器。商王和大贵族的陵墓,殉葬者少则10人,多则100—200人,其中包括墓主人的侍从、卫兵及各种勤杂人员。

商代时,杀人殉葬十分普遍,棺椁制度更加严格,即所谓“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二重。”从随葬的青铜食器中反映出周代的礼制,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士用三鼎或一鼎。墓的规模也应此呈由大到小的顺序,是以证明墓主人的身份,其中的“七鼎墓”确定被证实是號太子的墓;诸侯贵族的墓还有车马器随葬,一般在墓的附近设坑穴,埋葬车马,其规模视主人的身份而定。如太子的七鼎墓的车马坑埋车10辆,马20匹,而“五鼎墓”则埋车5辆、马10匹;除此之外,随葬品中还出现了乐器,这同周代时音乐不仅成为社会的时尚,而且成为统治阶级作为施政教化,端正民众的手段之一有关。当时,音乐走进了贵族的深宫内院,天子、诸侯、大夫进食必有列鼎制度,钟鼓齐鸣之声伴随饮食酒礼,故有“钟鸣鼎食”之称。因此,葬有钟磐箫鼓是当时社会现象的直接反映。

西周公国已有了合葬制定,其方式主要是“异穴合葬”,即夫妻分别葬在两个紧挨的墓坑中,当时的墓在中原地区仍以土坑竖穴墓为主,地面上没有明显的坟丘。而长江以南地区采取在平地上掩埋,堆筑坟丘的办法。

封建社会时期

封建社会时期土葬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发生着一些变化。一是坟丘式墓葬在中原地区出现,相应有了墓和坟的字义区别,埋人的地叫墓,墓上封土叫坟,时间是春秋晚期,《礼记·檀弓上》就有所记载;战国时,还在封土上种了树,如《吕氏春秋·安死》中的记载,这时的坟丘不再是一种辨识标记而逐渐演变成了显示墓主身份、地位的重要标志,继而墓的名称也发生了变化,如春秋时楚昭王的墓称“昭丘”,赵武灵王的墓称“灵丘”,阖闾的墓称“虎丘”。到战国时又改“丘”为“陵”,如楚文王的墓称“公陵”,考文王的墓称“寿陵”。一直延用到清代,如爱新觉罗·弘历清裕陵、光绪的清崇陵以及慈禧的普陀峪定东陵。“陵”成为帝王墓的专称。出现了坟以后,又有了坟丘高低大小的规定和封土形式的变化。如《汉律》中就对坟丘有所规定,关内侯三丈五、以下官吏分别是三丈、二丈五、二丈、庶人一丈五,诸侯王五到八丈,不能逾越,否则受惩罚。封土的形式从最早的“方上”,到后来的以山为陵、圆形封土再到宝城宝顶。“方上”即在墓坑之上用黄土层层夯筑,成一个被截去顶部的方锥体,倾覆斗状,上小下大,上部是方形平顶。秦始皇陵、历代汉朝王陵北京市诸帝陵,均是这种封土形式。以山为陵即开山凿洞而成,其气势雄伟威。由于“方上”易被雨水侵蚀,以山为陵受山形的局限,因此唐末五代十国出现了圆形坟头。

二是墓室内的变化,由木椁墓室向砖石墓室过渡。这是由于木椁墓室易盗、易焚、易朽的缘故。从洛阳市发现的几座砖室墓说明大约在西汉末年已出现,砖长1米左右,宽45厘米,厚10多厘米,里面空心,表面还刻有各种图案花纹;到了东汉砖石墓基本上取代了木椁墓,这时的贵族官僚都用砖石墓,其坚固程度是木椁墓不能比拟的但其费用多也是一般平民所不及的。因此平民仍以构造简单,费用不大的横穴土洞为墓;魏晋南北朝时,墓制同两汉相同,只是面积缩小,布局简化,向现实生活中的居室靠拢。有的在隧道顶部开多个天井直通地面,象征生前居住的深宅大院;隋朝时,贵族官僚的大墓也流行土洞墓室;唐代时,土洞墓又只有平民和低级官吏使用,唐代贵族官僚的大墓都有一条斜坡式墓道,顶部开天井,两壁设,官位越高所设天井和壁龛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唐前期的墓室一般绘有壁画,墓道前两壁绘有青龙白虎,墓室顶部绘有日月星辰,四壁绘有鞍马、牛车、仪马、官吏、侍者、舞伎等,以期再现生前奢华情景。

宋代时,在北方地区流行的是一种仿木建筑结构的砖室墓,并在墓内用壁画和砖雕来形象地再现墓主生前的日常生活,而南方地区仍流行传统的竖穴土坑墓和简单的长方形砖室墓;元代时,广泛流行的是宋代南方地区的墓制;明清时代,对墓的占地面积、封土高度、墓地围墙的高度都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如明礼制规定,公侯、一品至七品官的茔地为百步至三十步(十步一等),坟高依次为二丈至六尺(二尺一等),墓地围墙高度为公侯一丈,一品至五品依次为九尺、八尺、七尺、六尺、四尺、而平民百姓的墓还是十分简陋。

三是随葬品的变化,特别是贵族墓内的随葬器物,无论在种类、数量和质量方面都达到空前的程度。如漆器在随葬品中的数量明显增加,礼器和乐器仍作为最重要的随葬品出现在贵族墓中;另外,是以书随葬的出现,如晋姒太康二年汲郡人盗魏安僖王家墓,得竹书数十车,其中有古代纪年即《竹书纪年》《南齐书·刘惠太子传》等重要历史文献。为了放置数量繁多的随葬品,出现了墓室中壁龛增多的现象;到了西汉中期,风气又有所变化,增添了各种专为随葬而作的陶制明器,最初是仓种灶,以后是井、磨、猪圈、楼阁、碓房、田地等模型,以及猪、狗、羊、鸡、鸭等家畜和家禽的偶像陆续出现。时代越晚,种类和数量越多,这同封建庄园经济的发展有关。汉代皇帝和贵族死后,以“金缕玉衣”为殓服。东汉的玉衣还分等级、皇帝用金缕,诸侯王用银缕,其他贵族受用铜缕。魏晋时即被禁止,但统治阶级豪华的厚葬一直延续下来,隋、唐、宋、元、明、清都是如此。如朱翊钧的陵墓,随葬品有金银器皿、玉器、瓷器、纺织品共有3000多件,清代慈禧地宫中随葬宝物也多得惊人。

在奴隶社会延续盛行的残酷的人殉制度到了封建社会被认为是非法的,并逐渐地为木俑陶俑的随葬取代,如春秋战国时期的俑在考古发掘中有较多发现,但陶俑和木俑的制作乃欠艺术水平,这些雕刻作品大多是简单的表意工作,造型朴拙而又形体短小,其中陶俑烧制火候较低。秦朝陶俑制作的水平从另一侧面告诉我们,人俑随葬当时已得到进一步巩固。而完全改变延续千余年之久的人殉制度是在汉代,这可从迄今考古发现的汉代陪葬俑来看,汉俑器的种类、数量、使用材质和制作风格的丰富程度都远远超出了前代,后世所见的大宗俑器种类在这一时期都已出现,可说是承前启后、空前繁荣。另一方面,陪葬俑的制作在汉代也进入成熟完备阶段,不论是雕刻、捏塑或是彩绘、模制、其技法都很娴熟。不论是概括洗练或是细雕人微,处理得都很妥当,恰到好处。

当代社会

历史上的土葬葬式一直延续至今,在中国广大农村仍是老百姓们的惟一选择,绝大多数老年人生前就选好了墓地、做好了墓、准备好了棺材和寿衣,一旦去世,即择日举行大殓。由于中国地域广大,民族众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土葬在葬俗礼仪上会有些区别。20世纪80年代后期,某些地区重新兴起的繁杂的丧葬活动,是对古代传统的丧葬礼俗的复归。整个仪式由熟悉该地葬俗礼仪,有威信有地位的人物担任司仪,共有四个阶段,第一是上午的开奠祭,棺材停放在聂氏宗祠正厅,用帏幔围遮,棺材前设一灵堂,灵堂正中挂着死者遗像,两旁是亲友们送的哀悼挽联、挽账、纸屋等;第二是下午的绕棺祭,下午的第一轮仪式在鼓乐、鞭炮声中开始;第三是傍晚的仪式,下午4:30分,擂鼓、燃鞭、鸣金、奏乐。第四是晚上的谢孝酒席,即丧家在祠堂内设酒席宴请全体亲友、族内元老和筹办丧葬典礼的其他人员。

下葬仪式

初终

亲人因为病危或昏厥,处于弥留之际时,家里的晚辈会“叫魂儿”,他们手持亲人所穿的鞋,上房沿摔打呼唤爹(娘)穿鞋、爹(娘)回来,此俗认为亲人灵魂尚未走远,还能唤回;亲人去世后要“整容”,趁身体尚热给死者更衣,边穿边呼亲人穿衣,仲手,登鞋等,并用手将死者眼闭上;然后“噙口钱”,即将嘴合拢,找中间有方孔的古铜钱,用红丝线穿其空,打结,塞入死者口中,再把丝线系在死者耳上;在烙薄饼,分几个一组,连同部分皮,分别装入死者两袖内,用生麻绑住,死者多放在门板上,面盖白布,俗称“蒙脸布”,头枕事先用麦桔装好,刺有公鸡图案的“长鸣鸡枕”,枕边放谷草,谓“招魂草”,草边放白纸剪成的“招魂幡”。之后烧纸焚香,家属号啕大哭,大门两门张贴白纸,以示乡邻。

报丧

报丧,也称“通丧”,即老人死后,孝子遣人持孝布向亲友报告死讯,死因及葬期,出门在外的子女及亲友要及时奔丧,吊丧,问明死因,灵前跪叩,哭悼,出嫁的女儿更是一路哭着而来。

哭悼

亲友奔丧,要携礼吊丧,叫“上祭”,礼品有大饭、寿桃、花圈、现金等,并在其上书祭者姓名,亲友来吊,孝子迎接,陪同哭悼,谓“陪孝”,孝子送孝帽、孝衣,为“破孝”,孝布分“大孝”、“小孝”、“花花孝”。死者儿女、妹妹破“大孝”,侄女、孙女也有“大孝”者,其余为花孝;孝子贤孙所穿孝服,不锁边,毛处外露,没有扣子,制作粗糙。腰系麻线,拖拉着鞋子,谓“披麻戴孝”;前来吊丧之人,需戴孝哭丧,男子吊丧,跪叩,连哭三声,没有词;妇女哭丧,涕泪交流,嚎啕大哭,有调有词,谓“嚎丧”;该哭的人不哭,被认为不知礼,不孝顺。

守灵

“守灵”即孝子孝女端坐在地上,不坐凳子及高处,日夜不离棺材。死者头前置一盏用麻油棉籽油作燃料的棉花灯,今点蜡烛,为“长明灯”,还放有祭果、薄饼及一个瓦盆,“老盆”底部要钻眼,有几个儿女钻几个眼,顺序南长到幼,据说钻眼是因为死者魂入阴府,要喝“迷魂汤”,将“老盆”钻漏,汤则自流,其灵魂也就不会着迷;孝子不断在“老盆”焚香烧纸,“老盆”旁一只碗,俗称“遗饭碗”。孝子用餐务必先向“遗饭碗”里添少许,出丧时置篮内,放在坟头上。死者停丧分“排三”、“排五”、“排七”,即从亡故之日算起,按停丧天数三、五、七天。停丧缘南,一是为亲人吊丧,瞻仰遗容,二是农家认为,阴司“小鬼”往往有“误拿”,停丧三、五、七日,如“小鬼”误拿,死者灵魂会被放回。守灵的孝男孝女每天一早天未明大哭一场,客人来吊,也陪着痛哭。

人殓

人殓,又称“殓棺”或“合棺”,即将死者装入棺材,殓棺时间往往在死后第二、第三天,其过程是:先将棺底石灰铺薄薄一层,按死者的年龄向棺底抛撒钱币,再将麦、谷、豆、黍、芝麻这五谷撒入棺中,孝男孝女取净棉絮蘸水为死者擦洗面部,谓“净面”。之后置入棺中。殓棺结束,夜深人静之时,孝男持纸扎的“送魂马”和“牵马童子”至村外,将其焚化,并默念“亲人走哇”、“亲人走哇”,此俗称“送魂”。

出丧

出丧是殡葬仪式最热闹的一天。届时,送殡亲友汇齐,响器班吹吹打打,哭声、鞭炮声连成一片,中午12点时,三眼枪隆隆一响,乡邻抬棺上车,称“起灵”。孝子拄哭丧棒,披麻戴孝,按长幼罗列,其他亲眷、亲友依次按辈份、亲疏排列于后。首先,大孝子端“老盆”伏在地上,面向灵柩,将其摔碎。农家认为,谁摔盆谁继承家业,老盆即死者的锅,摔得越碎越好;随后,送葬队伍出发,挎篮内放遗饭碗、阴阳瓦,老头在前边引路,响器班及旗牌执事随后,男眷步行在灵柩前,女眷在灵后或骑马或坐车,浩浩荡荡,绕街出村;至墓地(女眷一般不到墓地)将棺材置人墓穴,唤死者儿女调正向口(棺材大头所向位置),放“长明灯”于棺前,棺上放“阴阳瓦”(瓦上写死者姓名、字、号、生卒年月),孝子绕墓穴分左右各转三圈,向墓穴扔土,烧“回头纸”;再向乡邻亲朋叩首感谢,众人散开,将死者掩埋,堆起坟头,出丧结束。

守孝

老人亡故,谓“孝帽子压住了头”,从掩埋至“七满”(即七七四十九天),孝子、孝女或穿孝衣或臂戴黑纱,不理发刮须,每隔七天,带鞭炮、纸箔、香、烛、馒头、点心等,到坟前祭奠,谓“烧尽七纸”。守孝当年,春节不贴红对联,元宵节不挂彩灯,而张贴蓝、黑对联,挂白、蓝纸灯笼。

各民族习俗

独龙族

土葬是独龙族主要丧葬方式。独龙族人死后,村里人及远近亲友都要送粮食、酒、鸡等以示衰悼一般须停户三天,第三天一早则选地埋葬死者一般以选墓地者最先看到的地方为上佳墓地,同时墓地要选在离住地不太远的地方(独龙族不忍心远葬亲人)。出殡时,户体只能从撬开的屋板抬出,不能直接从大门出入,否则认为将会继续死人。下葬时,户体要曲肢侧身,头朝北,足朝南,面向东方,以示后人人丁兴旺,尔后才盖棺垒土。有些地方的独龙族还习惯在垒好的垃地中栽树,几年以后树长高长大了,坟地则变成了树林,因而,一些独龙族地区很少看见。

傣族

土葬是元江傣族丧葬习俗。将棺材用碎的芒果树皮与糯米混合密封处理后,将已处理停当的死户人验盖棺停放,供亲友吊唱,再择吉日出殡安葬。出殡时送葬队伍要敲锣打鼓,鸣放火枪,燃放鞭炮,以示隆重。到达垃地后,数十名壮年男子按习俗将棺木放人已挖好的土坑内掩埋并建坟立碑。掩埋时棺材平放,头朝内面向外,禁忌亲人的影子映入土坑内。

白族

白族不到十二、三岁的小孩夭折,不用棺木,也不择葬日,当日请几个男性老人将尸装入箩筐或撮箕弃之于山林,数月后,如果尸体完好,则认为那里是好坟地,去挖洞葬尸即可。过去有的人家,因连续天折几个孩子,则用刀将阴尸砍成几节送入山中。刀则藏在大门上避邪。他们认为,此后再生婴儿的灵魂不敢出门乱跑,不再天折;十二、三岁以上的人死,均用棺木装尸工葬。

老人去世时,葬仪较为隆重。在老人将要断气时须用木板将人抬到神龛前,让其寿终正寝。不能使人触地落气,否则死者将以触地处为家i常念不离;偶有死在地上的,则请巫师念咒,劝死者灵魂离开,与尸同往葬地;人在神龛前断气之时鸣枪三响,向村中人报丧及告之亲友,后由家人把尸洗净,拆掉衣扣,再给死者穿好,装入棺中。装尸后的棺材,头朝神堂,尾向大门,置于堂尾。停柩期间,请阴阳先生择地择葬日,并请彝族毕摩做道场、念经,同时请十来个男人专门在丧堂中跳“铃铛舞”和几对唢呐吹哀乐。出殡之前日晚,死者的儿女其配偶均依年纪大小排列,进行“转材”,转法为由左转右即顺时针转。彝语称此过程为“罗苴否转木”,意即“白族由左转右”;次日天明,由一人主持,前来依年纪大小成对跪拜,然后戴孝吊唁。接着用绳捆扎棺木,并将一只公鸡站在棺木上方正中,这站棺鸡叫“觉吼大”,即指死者的带路鸡。准备就绪,毕摩念着“送魂经”作前导,儿媳点着火把并放声大哭,伴着唢呐声,前呼后拥,发丧出殡。到达墓地,才准放下棺木歇息,不然认为死者之魂半路失踪,没有到墓地。

到葬地后,依地理先生所指挖一个深浅得当的长方形洞,鸣枪三声,下棺入坑。此时除死者亲人外,一般人均离开棺边片诽,让家人打开棺盖,检查尸体,作最后一别。这是防避起棺盖时坏心人放金属器入棺中,使死者之魂不得安宁,作祟于人;尸体检查完毕,盖好棺盖,先由死者之子盖少许泥土,众人才七脚八角金盘地填土垒坟。最后朋朋先生打奸坟向,放三声枪,放一只公鸡作.守坟便结束了东。葬后第三天;死者的家属要到坟堂去看望,并垒些象征性的土,葬后几个月,死者亲人声每砚送扳坟前,点起棉花灯。过去有钱有势的人死,因死者身上穿的衣得多,怕别人盗墓,故葬后数月内晚间一直守在坟边,直到估计尸烂为止。

苗族

土棺葬是苗族丧葬的形式,古时苗族的土葬,不讲究棺椁殓尸,不择吉日,不测风水地势,不积土为坟,不树标记,也没有服丧期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族间的相互交流,苗族的土葬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某些遗俗仍可以见到。苗族地区,凡青少年善死者(正常死亡者),一般多速葬轻葬。对于寿终正寝者则讲究厚葬,葬礼、葬仪复杂。老人落气后,子女要为其合嘴抑目;然后,让死者坐在背篓上,为死者洗头、理发、洗脸,并剪指甲,给他换上寿衣;随后,再找来先生“开路”,即告诉死者祖宗在何处,好让亡魂找到回去的路。沐浴水一般都拿到人迹罕至的地方泼掉,也有泼在子女床脚下的。如果死者生前德高望重,治家有方,家境富裕,则家人及乡邻都要取一点拿去喂自家禽畜,希望能六畜兴旺;寿衣寿服一般都在死者生前制备,忌双不忌单。

停尸后便要适时报丧,报丧分为向内报丧和向外报丧。向内报丧即以哭声向寨人乡友报告。寨人乡友听到报丧信号,便纷纷赶到丧家,慰藉丧家,并商议治丧事宜。推举能办丧事的两人为治丧管事,负责迎宾、财务并安排琐事。寨中青年听候使唤。入葬日期决定后,就要提前一天派人分头向远处亲友口头报信,这就是向外报丧。向外报丧时,报丧者必须当天返回,不得于途中逗留。如果死者为女性,向舅家报丧时,要选派一位有社交经验的中年男性专程前往,向舅家阐述死者病中的前因后果,抢救情况,聆听舅家对葬礼的安排和要求。即使舅家已经了解情况,别无苛求,作为形式也不可缺少;除安排管事外,丧家还要安排两个吹芦笙的、两个做饭的及两个打鼓的。死者人棺前,先由两个排笙手吹着芦笙绕棺材转三圈,然后跳进棺材中,接着又跳出来,然后拿鸡血在棺材里洒一洒,意为招回芦笙手的魂魄。再将杀掉的这只鸡煮熟,请管事、芦笙手吃掉。两个芦笙手把放在棺材中的3.6元钱均分,最后再把老人放人棺材中;出葬日期由主人家自己决定。按传统,马家属马日、杨家属羊日、侯家属猴日不得安葬,其余时间均可。

纳西族

纳西族的土葬在很多方面保存着自己民族的特色,人将死时,至亲们围拢在病者身旁,把米(男九粒,女七粒)、茶叶和碎银少许,用红纸包好,放人俺龟一息的病人口中,并请东巴诵开路经,指引死者灵魂前往祖先住地。人死后,要替死者洗户,洗毕后,在尸体全身涂上酥油,换上干净衣服。

办丧事择吉日举行,一般有悬白、开吊、出殡、安葬等程序,办丧的第一天是“悬白”。当天清晨,丧家大门前竖起一根八丈高的木杆,在东巴或道士念经和吹鼓手们的哀歌中,由孝子把买来的“白”(由麻线接连竹圈,外贴彩花纸花,呈圆桶形,中间有白纸圆心),升于杆顶,表示死者升人乐土;纳西人死后,要做“百日”。丧家及近亲上这扫墓,烧毁孝子戴的麻布帽子和披巾。此后,孝子可以理发。人死满周年时做“年斋”。三年孝满时,请和尚、喇嘛或东巴念经超度亡灵。此后,死者与其它祖先一起供奉,不再举行单独的纪念活动;纳西族的妇女产期死亡及非命死者,一律在野外火化,其骨灰不能葬在祖先的墓地上。

文化内涵

土葬作为一种传统丧葬方式 ,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文化基础。 从历史文化角度看 ,土葬习俗的一系列仪式和活动 ,都饱含着前人对生命的认知与丰富的鬼神文化 。人们之所以选择土葬,且此葬式长久不衰,这里面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中国民众对土地的崇拜及其鬼魂观念有着密切关系,最早的先民并不掩埋尸体,而是弃户荒野,任其自然消亡。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生发万物的大地产生了神秘之感、崇拜之情,开始赋予大地以神性。所谓落叶归根,返本归原,人生发于大地,死后理所当然也应归葬于大地;另外,古人认为,人死后肉体虽亡,但灵魂不死,存在于人类社会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冥界。尸骨是死者灵魂的栖息之处,只有保护好尸体才能保证灵魂有所依托,而广阔无垠、深厚无底的大地便是最好的隐藏地。再者,民间将阴间称为“地府”“地狱”,认为阴间世界本身就是位于地下的世界,将尸体埋入地下,也就是将死者送人了阴问世界。

价值意义

古人选用土葬还出于一些实际考虑。人死后,抛尸荒野,被野兽争食而累累白骨遍散于地,或腐尸招满蛆虫、臭气熏天,既有碍观瞻,又令人感到死后的凄惨,于情感上难以接受。古代甚至有因不忍心见父母的尸骨为禽兽所食而在旁守护并以弹弓驱赶鸟兽的孝子。然而以弹弓却鸟兽自然不是长久之计,古人便想出一劳永逸的方法—将尸体深埋于地下隐藏,也就是土葬。程颐在《葬法决疑》中也论述了土葬的作用是藏,掩埋尸体后就不必再行更改,死者可以得到永久的安宁,所以孝子贤孙对待土葬尤为慎重。让死者人土为安、不受任何侵害,做儿女的才算是尽到了孝心。土葬的另一个好处是卫生,深挖深埋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使细菌不易传播扩散,较之不事掩埋的处理方法要卫生得多。

殡葬改革

背景

土葬是某些环境污染物的已知来源,这是不争的事实。其中的防腐液里的汞,和甲醛都会污染地下水。而灵柩本身也是另一种已知污染来源,其他污染问题还有,死亡或埋葬前(如放射治疗)进入人体的放射性同位素,这些尸体的腐烂都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相对于火葬来说,传统的土葬占用了大量的空间。火葬后剩下的骨灰如采用安葬的方式只占较小的空间,如将骨灰洒进大海或者较流行的做法用骨灰来植树就根本不占用空间,传统的土葬,尸体会被放在一个不同材料制成的灵柩中。在美国,灵柩在下葬前往往更会先放进一个混凝土制的箱或衬垫里。个别来看,可能用不到很多地方,但结合其他的墓穴来看,它可以造成严重的空间问题。

改革

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和1978年国务院制定的“坚持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约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方针及“共产党员逝世后带头火葬,简办丧事”的原则。1978年7月县革委会派城建局、民政科干部到保山市。2014年4月,北京市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北京市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其中明确要求单人或双人骨灰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2014年11月,云南省进行殡葬改革,明确要求干部墓穴不超1平米。

意义

用火葬处置遗体,这是一种移风易俗的好方法。推行火葬可以大大促进和加快旧的殡葬习俗的改革同时,推行火葬也有利于节约木材,节省耕地,有利于生产建设,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环境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因此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全国各地凡是条件具备的地区,都应该积极推行火葬,不允许实行土葬。但是考虑到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条件、交通状况等差别,在暂时不具备推行火葬的条件的地方,除了要积极创造推行火葬的条件外,可以采取作为变通的、过渡的办法,一旦条件成熟,就应推行火葬。目前推行火葬和不能推行火葬的地区,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影响

从现实角度看,国家大力推行以火葬代替土葬的丧葬改革,土葬文化的传统与现代产生了无法避免的冲突,一方面老一辈在新政策的推行下被动接受新型丧葬方式 ,逐渐模糊传统土葬的具体流程 ,而年轻人在没有得到传承的同时还被新思潮影响着 ,由此造成土葬文化的断层 ;另一方面丧葬改革中的薄葬导致土葬文化的心理抚慰功能被削弱 ,甚至弱化了土葬的文化含义 。

参考资料

..2023-12-04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民政局.2023-12-06

云南殡葬改革:党员干部去世墓穴占地不超1平米.中国法院网.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