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是湖北省荆州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中国湖北省荆州市江津西路262号。

荆州,古称“江陵县”,是春秋战国时楚国都城所在地,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两岸,江汉平原腹地。

是湖北省五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长江中游重要的港口城市,鄂中南中心城市,中国中南地区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和轻纺织基地,素有“长江经济带钢腰”之称。

2011年6月,荆州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历史沿革

荆州之名源于《尚书·禹贡》:“荆及衡阳市惟荆州”,为古九州之一;以原境内蜿蜒高耸的荆山而得名。荆是古代楚国的别称,因楚曾建国于荆山,故古时荆、楚通用。沙市区,始称津、津乡或江津,历为江陵县重要商埠和码头。

荆州市历史悠久,距今约5万~1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鸡公山遗址(位于荆州城东北郊郢北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原始人类已在此生活、栖息和劳作,制作石器,或搭建窝棚。新石器时代,先民三苗于此发展出大溪文化(距今6000~5000年),出现环聚落和漆木器及竹席。屈家岭文化(距今5000~4600年)早期偏晚阶段,建造阴湘城(位于荆州区马山镇阳城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用至石家河文化时期(距今4600~4000年)。荆州市楚文化的发祥地,春秋战国时属楚。楚文王元年(前689),楚国迁都于郢(今荆州区纪南城),都郢400余年。秦属南郡,定治江陵县,故常以南郡喻荆州。刘彻元封五年(前106),设立荆州刺史部,东西汉时皆属南郡。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荆州,后归吴,定治南郡。晋永和八年(352),荆州定治江陵。南北朝时,萧宝融萧绎西梁萧铣皆以荆州为首都

隋开皇二年(582),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开皇二十年改为荆州市总管。大业初,复称南郡。唐贞观元年(627)属山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山南道分为东、西道,属山南东道江陵府,设荆州大都督府,至德后置荆南节度使。上元元年(760),以江陵县南阳郡,改荆州为江陵府;次年(761)罢都。五代十国时(925),荆南节度使高季兴割据荆、归、峡三州,称南平王,立荆南国,国都设江陵。

至道三年(997)以洞庭湖为界,复分为荆湖南、北路,北路简称湖北,治江陵;建炎四年(1130)更名为荆南府,寄治枝江市绍兴市五年(1135)复名为江陵府,仍徙治江陵县;淳熙元年(1174)复更名为荆南府,淳熙十年(1183)之前仍更名为江陵府。元属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荆南府,至元十三年(1276)升江陵路天历二年(1329)更名中兴路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称吴王,改置荆州府,改属湖广行省。龙凤十一年(1365)改属湖广分省,吴元年(1367)复改属湖广行省。

明洪武九年(1376)湖广行省改置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荆州府改属河南布政司;洪武二十四年(1391)荆州府复属湖广布政使司。清康熙九年(1670)置上荆南道,驻荆州府;雍正十三年(1735)上荆南道更名荆宜施道;光绪三十年(1904)荆宜施道更名荆宜道。民国元年(1911)1月,荆州府裁府留县,所辖各县直属荆宜道;1914年荆宜道更名为荆南道;1921年8月复称荆宜道。1932年为湖北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6年改为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江陵县县荆州镇,辖荆门市京山市钟祥市天门市潜江市、公安、松滋(驻新江口街道)、江陵等8县;同月,析江陵县之沙市镇建沙市市,属省辖市。1951年6月,以仙桃市监利市嘉鱼县、汉阳4县各一部设洪湖县。7月,撤销阳专署,将沔阳(驻仙桃镇)、监利、洪湖市石首市4县并入荆州专署。1953年4月,以公安、石首、江陵3县各一部设荆江县,驻斗湖堤镇。1955年2月22日,沙市市划归荆州专区管辖。1955年4月,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1960年,以荆门市沙洋镇设立沙洋市,由荆州专署领导。1961年撤销沙洋市,划归荆门县领导。

1979年,沙市市升为地级市,改由省直辖;以荆门县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荆门市,属荆州市。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荆门市升为地级市,划出荆州地区。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石首市,设立石首市。1987年7月3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设立荆沙市。荆沙市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辖松滋县公安县监利市京山市,代管钟祥市、石首市、洪湖市。1995年12月29日,民政部批准撤销松滋县,设立松滋市。1996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划归荆门市代管。1998年7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设立江陵县。2010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2014年6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更名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201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荆州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荆州开发区。2012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以荆州区太湖港管理区为核心,设立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7月,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荆州城南经济开发区并区,组建荆州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2017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更名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8年2月,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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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荆州市人民政府网.2022-08-14

政府工作机构.荆州市人民政府网.2022-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