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齐
伪齐(1130年-1137年)又称齐国、大齐或刘齐,是北宋灭亡后金朝在黄河以南的北宋故地建立的一个傀儡政权。
北宋灭亡之后,金廷决定倾全力确保对两河(河北、河东)地区的统治,并打算拥立一个汉地傀儡政权来管理自己所控制的河南(黄河以南)地区。天会五年(1127年)三月七日,金廷册立大楚政权,封张邦昌为大楚皇帝,但随着张邦昌的投宋,历时仅32天的大楚政权便名实俱亡。天会八年(1130年)七月二十七日,金廷又册立刘豫为皇帝,国号大齐,也就是伪齐,建都北京大名府(今的),后迁都东平府(今山东)。
伪齐建立后,金廷按照先前大楚政权的旧例,以黄河故道为界,将金朝所控制的河南地区划给伪齐来管理。伪齐政权采用重武轻文的治国方略,对百姓实行严厉的法律和刑罚来维护治安。同时基本延用原北宋的管理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多项改革以应对新的形势,如将中枢三省制演变为以尚书省为核心的省制;基于王安石的保甲法,发展出以乡军作为主力军的武装体系等。伪齐依附于金朝为其发挥前卫国作用,持续与南宋军队开展激烈战斗。后来随着伪齐在金廷内部的“靠山”完颜宗翰的失势,最终于天会十五年(1137年)金廷以伪齐无能为由将之废止,前后历时八年。
伪齐的出现并非偶然,据、、外山军治、、陶晋生、、傅海波、粘振、等各国历史学者的总结与分析,当时的无力治理中原,需要一个傀儡政权来代其统治,以达到“以汉治汉”的目的;同时金需要一个“中间国”作为与的缓冲区,避免受到南宋的直接攻击;另外金还需要一个代理政权来帮助招诱南宋军民,以加强对南宋的进攻。此外,伪齐执政期间,拉近了中原臣民与所谓的“上国”金朝之间的心理距离,同时疏远了士庶与“故国”北宋的关系,所以当伪齐废亡后,中原人民很快便适应了金朝的直接统治。同时,伪齐作为金的附庸国,金也将伪齐所管辖的中原百姓视为自己的子民,这客观上加速女真人的汉化进程,促进了中原地区的民族融合。
国号
金天会八年(1130年)七月二十七日,金朝在北京大名府(今的)册立刘豫为皇帝,国号定为大齐,又称齐国或刘齐。学者胡文宁通过对历史上冠以“伪”政权的抽样分析,认为古人通常将篡逆政权、叛乱政权、敌对政权和异族政权冠以“伪”字称为伪政权。而南宋以大齐政权越帝位之由将之视为伪政权,为此南宋杨克弼还作了《伪豫传》。然而,在南宋灭亡之后,刘齐的“伪政权”之名却并未随同南宋的消亡而消失,后世之人及史料中依然连续不断将之冠以“伪齐”之名。其中,元代所编的《宋史》中便有其称其为“伪齐”之处,此外,元代于钦所作的《齐乘》、明代胡我琨所作的《钱通》都将其称为伪齐,哪怕是到了清代,自认源于金朝女真人的满族人也都以“伪齐”来称呼刘豫政权。因此,由金人所扶持所建立的刘豫大齐政权又通常称为“伪齐”。
背景
金朝形势
公元1126年(北宋靖康元年、金天会四年)至公元1127年(北宋靖康二年、金天会五年),金军两度南下攻宋并引发了靖康之变,徽钦二帝被囚、北宋灭亡。随后金军出于疆域拓展太快、政务太多而兵力不足、缺乏治理汉地经验且担心南迁的大宋赵氏日后复兴反攻等多方面原因的考量,最终决定以黄河为界,倾全力确保对两河之地(河北省、山西省)的统治,同时打算于黄河以南拥立一个汉地傀儡政权,在实行“以汉治汉”的同时也在宋金之间形成缓冲地带,以应对南宋日后的反攻。根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的记载,当时金军左副元帅完颜宗翰与诸军帅在商议过程中,本来是打算让辽的降臣萧庆留守开封市(今河南省开封)以管理河南(黄河以南)之地,但萧庆不敢答应,于是当众推荐金军的汉军都统刘彦宗,然而刘彦宗也不敢答应。于是金军打算在原宋室的臣僚中找寻一位非赵氏的“贤人”以作为金廷的“代理人”管理河南之地。
据钱穆、三上次男、外山军治、邓广铭、陶晋生、乔幼梅、傅海波、粘振、何忠礼等各国历史学者的总结与分析,认为当时的金人一方面暂时无力治理中原,所以需要建立伪齐政权代其统治,作为过渡政权,以达到“以汉治汉”的目的;另一方面,金想要以伪齐作为与南宋的缓冲区,为金之藩篱,避免受到南宋的直接攻击;同时,金想要以伪齐招诱南宋军民,甚至利用伪齐来加强对南宋的进攻。
大楚政权
天会五年(公元1127年)三月七日,金册立原与宋徽宗之子肃王赵枢一同被送入金朝作为人质的太宰张邦昌为皇帝,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中所记载的册文显示“国号大楚,都于金陵,自黄河以外,除西夏封圻,疆场仍旧,世辅王室,永作藩臣”。也就是说金人把张邦昌作为汉地非赵氏贤人推举出来,册立其为汉人“皇帝”,国号大楚,同时限定了大楚的疆域为黄河以外(黄河以南),并强调大楚皇帝作为金的藩臣,永远听命于金廷。张邦昌作为所谓的“皇帝”,不过是个有名无实的傀儡而已。在金军退去之后,张邦昌便于同年四月十一日退位,并赶到应天府拥戴赵构赵构即位,同年五月初一,康王赵构于应天府(今南京)即位为宋高宗,宣告宋室中兴,改年号建炎。也就是说,金兵所册立的“大楚”政权前后仅存续了32天就名实俱亡了。
金宋关系
一方面,金军为了确立在河北省、河东地区的主权,其在黄河以南扶持傀儡政权的同时,又抓紧对黄河以北的大宋残余势力进行驱逐,并以六路都统完颜昌为元帅左监军、以南京路都统栋摩为元帅左都监,率军于1127年4月先后在晋州(今山西省临汾市辖境及其周边一带)、州(今新绛、汾城、侯马、稷山、河津等)、同州(陕西省省渭南市)等区域攻城略地。另一方面,南宋朝廷不甘心丢掉河北、河东地区,其中赵构即位之后的第五天,便命令中军统制马忠、后军统制张率一万人,赶到河间府(今河北省河间市)对留驻的金军实施袭扰与追击。并且于建炎元年(1127年、天会五年)六月,宋高宗下诏宣称:河北省、河东地区本为国之屏蔽,大宋不可能轻易放弃,只是当初靖康之变年间迫于金军威势不得已才割给了金人,目的是为了保全大宋社稷,但是金人蛮横无理,背弃了和谈协议,攻破首都汴京,册立大楚政权,将徽钦二帝劫持北上,所以两河之地(河北与河东)绝不可能继续割让,(南宋)朝廷将派遣将帅组织守臣力保两河之地。就当时的金廷而言,日本历史学家外山军治在《金朝史研究》中总结道:“痛感两河之地难以统治的金廷,试图在河南省建立汉人国家,并使之充当金的前卫,以便确立金在两河之地的主权”。
历史
政权建立
刘豫其人
刘豫,字彦游,景州阜城(今阜城县)人。刘豫祖上世代务农,到了刘豫这代才开始读书参加科考,少年时候的刘豫就表现出了无德的品行,其经常偷盗同窗室友的白金盂与纱衣。后来赵煦元符年间,刘豫考取进士,不过并没有被任命为具体官职只是获得了候补为官的资格。到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刘豫受朝廷召命担任殿中侍御史,但有很多人对刘豫无德的过往进行言语攻击。对此,宋徽宗不想揭发刘豫过去的丑行,于是下诏对刘豫的过往不要追究。不久,刘豫多次上书对礼制局的事发表意见,宋徽宗认为刘豫原本只是河北一个种田的农民,根本不懂礼制,于是将其贬为两浙察访。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刘豫担任判国子监事,后又上任为河北提刑。
金朝南下侵宋之时,刘豫弃官躲到仪征市(今江苏省中部扬州市一带)避乱。后来南宋,刘豫又于建炎二年(1128年、天会六年)正月受好友中书侍郎张悫的推荐而被任命为济南知府。当时的山东贼寇作乱,所以刘豫并不愿意前往济南上任,于是请求改任到东南部某郡就职,刘豫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朝廷的允许,因而只得气愤不平地前往济南。同年冬,金廷宗室、名将完颜昌(挞懒)围攻济南并招降刘豫,面对金廷的招降,再加上刘豫想到自己不受宋廷待见的忿恨,于是杀死正全力抗击金军的济南骁将关胜,献出济南城投靠了金军。天会七年(1129年、建炎三年)二月,金军骑兵攻取天长市(今),赵构身处的扬州城告急,于是南渡长江逃至杭州市(今杭州)。同年三月,金廷宗室、名将完颜宗弼听说宋高宗已南渡长江,于是派刘豫知东平府(今山东东平县一带),同时担任京东、京西、淮南等路安抚使,以节制大名府(今河北省邯郸市一带)、开德府(今濮阳市一带)、州(今鄄城县、临濮县、范县、成阳县等)、滨州(今滨州市)、博州(今山东聊城市)、棣州(今山东阳信南一带)、德州(今山东德州市)、沧州市(今河北沧州市)等地,而济南则由刘豫的儿子刘麟担任知府。此任命相当于将金军所占领的黄河以南地区都交由刘豫来统领。
建立伪齐
金廷以刘豫知东平府,节制河南(黄河以南)州郡,《大金吊伐录》中《差刘豫节制诸路总管、安抚晓告诸处文字》表明了大金朝廷对于当时刘豫统领河南省之地的施政方针“凡诸事体且循宋旧例。其徭役赋敛,会验宋时特系烦酷,速宜就长规计,务从民便。至于狱讼亦要宽简刑罚,临事制宜,勿拘常法”。其给予刘豫独自裁决财政、司法等民政方面事务,企图以类似于自治政府的形式安定民心。而军事上的决策则依然握在金廷完颜昌手中,《金史·挞懒传》中就有表示“诏以豫为安抚使,治东平,挞懒以左监军镇抚之,大事专决焉”。
受命节制河南的刘豫,对金朝朝廷竭心忠诚。一方面劝诱宋廷守臣降金,但基本没能成功,其派人向东京汴梁副留守上官悟劝降,哪怕派去的人被上官悟斩杀也不死心,又继续贿赂上官悟身边的部下乔思恭与宋愿等人劝上官悟投降,上官悟又将乔思恭与宋愿也斩了;刘豫还派楚州知州赵立的故人葛进等劝降赵立无果,又让沂州举人刘偲继续去招降赵立依然没能成功。另一方面,刘豫严查宋廷宗室,对窝藏者予以杖杀,《宋史·刘豫传》中就有记载“豫,大索宋宗室,承务郎阎琦匿之,豫杖死琦”。甚至沧州进士邢希载上书请求刘豫与宋通好,但却被刘豫所杀。
与此同时,金廷内部各派系之间也都在想办法扩充自己的势力,其中刘豫与完颜昌关系较近,为此,金初文臣高庆裔曾特意向左副元帅完颜宗翰建言。高庆裔认为,金军南侵意在取得两河之地,后来控制了开封市,从而册立张邦昌(伪楚政权),张邦昌虽废,但后续还是要再立新的河南政权,所以完颜宗翰可以抢在完颜昌之前向朝廷推荐刘豫,这样既可以施恩于刘豫,又能扩张宗翰一派的势力。据《金虏节要》记载,高庆裔奉完颜宗翰之命先是前往刘豫的管地景县(今河北景县),召集军民透露拥立刘豫之意,众人一至迎合,之后又分别前往其他各处表明拥立刘豫之意,然后到东平催诸郡呈递拥戴刘豫的请愿书。最后高庆裔征询刘豫的意向,刘豫却予以拒绝,并且推荐前知太原府张孝纯。对此,完颜宗翰向刘豫表示,选刘豫是众多军民一至推举的结果,而张孝纯却只有你(刘豫)一人推举,不能以一人之情而阻万姓之愿。这样刘豫才答应了下来。于是完颜宗翰奏请完颜晟,获准,决定册立刘豫。
天会八年(1130年、建炎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金皇帝派大同尹高庆裔、礼部侍郎知制韩昉备好授礼玺绶前去对刘豫进行册封,同年九月九日,刘豫于大名府受册封为皇帝,国号大齐,建都大名府。
政权发展
依附金廷
据《金史·刘豫传》记载,大金皇帝在册立刘豫时“诏曰:今立豫为子皇帝,既为邻国之君,又为大朝之子,其见大朝使介,惟使者始见躬问起居与面辞有奏则立,其余并行皇帝礼”。也就是说,刘齐作为金廷的附属两朝建立父子关系,以金帝为父,齐帝为子。同时大金朝廷按照先前张邦昌大楚政权的先例将土地赐授给刘豫,《金史·刘豫传》中就记载“太宗以其地赐豫,从张邦昌所受封略故也”。用历史学才胡文宁的话来说“(伪齐)作为一个傀儡政权,每遇重大决策必向金人请示,但一般内政基本上是由其本身所掌控和动作的。由此,伪齐在治理中原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政治、军事、经济制度以及相应的治国理念,而这一切又是由刘豫个人倾向、中原动荡的形势及刘齐僭逆政权的本质等方面的因素所决定”。
行政任命
伪齐册立,大赦境内,遵用金的年号称天会八年,以张孝纯为丞相、李孝扬为左丞、张柬为右丞、李俦为监察御史、郑亿年为工部侍郎、王琼为汴京留守,同时册封刘豫的儿子刘麟为太中大夫、提领诸路兵马兼知济南府。其中张孝纯曾为宋臣,且在金军入侵时坚守太原全力抗金,后来虽投降了金军,但赵构又派其至交王衣前去招抚。因此在伪齐建立后,张孝全身为伪齐丞相但暗地里亦效忠于南宋朝廷。
刘豫回到东平,升东平府为东京汴梁,后又改东京为汴京,将商丘市(今天河南省商丘)降为归德府,任命自己的弟弟刘益为北京(今邯郸市的大名县)留守,不久又改任为开封市留守。同时将淮宁府(今河南省淮阳、沈丘、项城、商水等市县地)、颍昌府(今河南省漯河、禹州市、郾城、长葛、临颍、舞阳、许昌等市县地及郊县部分)、兴仁府(今山东省曹县西北等)都降为州。此外,由于刘豫于景县(今遵化市)出生,担任过济南知府,节制东平府,又于大名府即位,所以他就在这四个地方招募了数千壮丁组成自己的“亲卫”,号称“云从子弟”。刘豫在即位一个月后就封自己的母亲翟氏为皇太后、妻妾钱氏为皇后,因为钱氏本为宋徽宗宣和年间的宫人,熟悉宫中之事,而刘豫想仿照大宋宫中各种规制来进行管理,所以立钱氏为后。同年十一月,刘豫决定将下一年的年号定为“阜昌”,即阜昌元年。
迁都东平
按金廷的册封,伪齐本来定都于北京大名府,但就在刘豫受封的当天,北京军民就因反对刘豫而发生了动乱。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七及《大金国志》卷六记载,就在刘豫即位之际,北京军民在听闻此事后杀金人闭门以拒豫,后来刘豫通过武力镇压并诛杀了为首的数十人后才得以成功即皇帝位。为此,刘豫决定不再长居于北京,而是回到东平,也就是改名后的汴京。之后于阜昌三年(1132年)四月,刘豫正式迁都汴京。此外,据专注于东洋史研究的日本史学家外山军治在《金朝史研究》中的推测,认为刘豫之所以选择从北京迁都,除了北京发生了动乱让刘豫感到不吉利之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刘豫曾作过一年多的知东平府,认为将首都置于东平府是更适宜的。
卫金攻宋
金立伪齐的目的是为统治中原地区过渡,同时也想以伪齐为“代言人”加强对南宋的入侵。因此在伪齐建立之后,金廷自然要操纵伪齐使之发挥对付南宋的前卫国作用,这点,在后来伪齐被废时,大金宗室、名将完颜宗磐有就明言“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同时,南宋也因为伪齐背后有金作为“靠山”的缘故对伪齐很是忌惮,并以国礼待之。
伪齐政权与南宋朝廷之间通过招诱对方降臣与军民、积极展开间谍战等方式进行激烈对抗。其中,宋代官员廖刚在其文章《又札子》中就有提到四年(1130年、金天会八年)十月,刚即位的刘豫特意在宿州(今安徽宿州)设置招受司(或归受馆),专门用于招诱宋廷士大夫和军民一事,同时《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与《宋史》中也有关于南宋朝廷通过招诱齐民投宋来反制的记载;另一方面身为书法大家的赵构本来喜欢黄庭坚的字,但因听说刘豫把善于黄庭坚字体的人作为间谍派到自己身边后,于是改学米芾的字,同时南宋宰相吕颐浩也曾以书信的方式与伪齐知应天府凌唐佐进行往来,以从事间谍活动,后来刘豫知道后将凌唐佐诛杀。而且宋军还特意派人前往齐地企图与暗藏齐地的一些抗金宋人相互配合,实行收复失地的计划。
对宋战争
就直接战争而言,金、齐大军与南宋朝廷,在各个地方爆发着持续而激烈的战事。其战事从区域上大致可分为西线川陕战区、中线襄邓战区和东线两淮战区三大战区,从双方战争演变来看,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政权灭亡
金廷内斗
完颜晟病重,完颜亶被立为谙班勃极烈,也就是金朝皇位的继承人,作为伪齐政权主要支持者的完颜完颜宗翰也兼领都元帅,这属于金廷最高的军事职务。但与此同时,金廷内部也开始调整改革,加强中央集权制度的实行,开始限制元帅府的权力,朝廷内反宗朝派的势力也正在增强。其中,没当上王储的金太宗之子完颜宗磐、金太祖的庶长子完颜宗干等内治派宗室王族以及入仕金廷的燕人等,都看不惯完颜宗翰的专权跋扈,在朝廷内酝酿反宗翰的气氛,并使之制度化。此外,原本与刘豫关系挺好的左监军完颜昌也因为完颜宗翰抢先册立伪齐而一直对宗翰耿耿于怀。同时,伪齐建立后,本是完颜昌奋战所得同时也被完颜昌视若自家领地的山东地区被纳入伪齐版图,这也使得完颜昌对宗翰与伪齐完全丧失了好感。
天会十三年(1135年)正月,金太宗驾崩,完颜亶即位为金熙宗,任命完颜宗翰为太保,领三省事,封晋国王。同时其他属于宗翰派系官员也一并被夺去了兵权,其中元帅左监军完颜希尹改任尚书丞相兼侍中、太子少保高庆裔被任为左丞、平阳尹萧庆被任命为右丞。宗翰一派虽官居高位,但已没有了实质兵权,且只能留驻京师就职。
伪齐废止
随着伪齐“后台”宗翰一派的失势,加上金廷中央集权的趋势,其很快便影响到了伪齐。就在金熙宗即位的第三天,金廷派使者向伪齐告知新帝登基时的诏书中就写有“诏齐自今称臣勿称子”“诏齐国与本朝军民诉讼相关者,文移署年,止用天会”,也就是将金齐之间的关系由伪齐建立时的父子关系改为君臣关系,同时还不准用其年号,这已经说明了金对伪齐的态度变化。阜昌七年(1136年)九月,赵构亲征,刘豫赶紧向大金朝廷告急请求援兵。然而完颜磐直言“先帝立豫者,欲豫辟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今豫进不能取,退不能守,兵连祸结,休息无期”,也就是说当初册立刘豫是为了让伪齐辅金辟疆保境,以确保大金领地休没有战乱休养生息,但现实却由于伪齐太过无能,进不能攻,退又守不了,不仅没能为金廷带来安息,反而导致兵祸不断,所以反对增援。于是刘豫只得在没有援助的情况下以三十万齐地地方武装出战,企图阻止南宋北伐,结果惨败。金廷也以此为由,开始有了要废除刘豫的意思。
刘豫自战败之后意气沮丧,而齐地的百姓也都天天盼着宋军到来。阜昌八年(1137年)二月,宋将刘光世被罢,刘光世的旧部郦琼煽动各军共四万人投降伪齐,刘豫非常高兴,在文德殿接见了郦琼并授予郦琼静难军节度使的官衔,知洪州。郦琼极力劝说刘豫入侵南宋,于是同年九月,刘豫再次向金请求援兵,并表明以郦琼为先锋伐宋,但是金廷却担心刘豫的兵权过大难以掌控,所以借口郦琼的投降可能有诈,并命刘豫解散郦琼的军队。同年十一月,金表面答应刘豫派兵增援的请求,但实质上是在为废除伪齐作准备,金廷要求伪齐军队听从金元帅府节制,而后约刘豫之子刘麟渡河议事,并将刘麟擒获。十一月十八日,赶至开封市的金军擒获刘豫,将之囚禁于金明池,伪齐被废止,刘豫被封为蜀王。历时八年的伪齐政权宣告灭亡。
伪齐被废之后,虽然存在有齐兵谋乱,但由于金军处理得当,所以成功地将齐地置于金军管制之下。除了刘豫降封蜀王之外,金继续保有原来的齐吏留任原职,并设置行台尚书省以代替伪齐尚书省,废止了齐的五等税法、五厘免行钱等,同时解散乡军。被降封为蜀王的刘豫先是在安阳市(今河南北部安阳市与河北省临漳县一带)原北宋官员韩琦旧宅居住,后又带家属移居辽旧都临潢府(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南侧),金熙宗皇统元年(1141年),金廷赐给刘豫钱万贯、田50顷、牛50头,次年(1142年)又册封其为曹王。皇统六年(1146年),刘豫去世。
疆域与区划
疆域
伪齐位于北方与金朝接壤,南方与南宋相邻,西北与西夏接界,实际管辖范围受限于这三个政权的控制。
伪齐与金国边界
作为金朝的傀儡政权,伪齐与金朝的边界完全由金朝所规定。金朝在立伪齐的册文中提到:“授予你封疆,并继承楚国的旧疆”,伪齐的疆域必须基于伪楚的封疆。在金朝立张邦昌的册文中,明确规定伪楚的管辖范围:“从黄河以外,除去西夏新界,疆场仍然保持不变。”金齐以废黄河(即旧河)为界是总体原则。
伪齐与西夏边界
伪齐与西夏的边界划分复杂。涉及到金朝与西夏之间的领土争端,以及北宋后期与西夏之间的疆界演变。宋军在富平会战中失败,金军攻占陕西,并将其割让给伪齐后,齐夏的接壤才开始形成。学界通常根据金朝最初的设想:“并继承楚国的旧疆”,认为齐夏的边界应当沿用引楚夏时期的划界。金朝最终并未将陕西北部割让给西夏,而是让伪齐继承北宋在陕西的领土。齐夏边界应当以北宋时期宋夏边界为准,而这一边界是由北宋元符年间确定的新疆界。这一边界的形成可以追溯到赵顼、赵煦和宋徽宗时期,宋军通过修筑城寨等手段,从河东到陕西五路边境逐渐向北推进,最终占领横山地区和天都山地区,迫使西夏请求和平,从而形成了宋夏边界。伪齐继承了北宋开边的成果,因此齐夏的边界是延续了北宋与西夏之间最终形成的边界。
伪齐与南宋边界
在东线上,齐宋的边界主要以淮河为界,在某些地方,宋军越过淮水,如淮水以北的涟水军和泗州都被宋军所控制,这导致伪齐只能将宿州市东部的虹县作为对抗宋军的防线。
在中线上,齐宋之间的战争一度陷入僵局。起初,伪齐占据优势地位。截至1133年10月的阜昌四年,伪齐已经占领貌州、邓州、襄阳市、随州市和鄂州市。在1134年5月至7月的阜昌五年,岳飞率军相继夺回郢州、襄阳、唐州、隋州和邓州市。宋朝在这些地区设立襄阳府路,并将其后来改为京西南路。
在西线上,宋军在富平会战中失利,全线溃退。直到绍兴元年(1131)6月,“关陇六路尽陷,止余阶、成、眠、凤、跳五郡、凤翔府之和尚原、陇县之方山原。完颜宗翰既得陕西地,悉与伪齐。”绍兴四年(1134)1月,宋将关师古兵败降齐,“自此失跳、氓之地,但余阶、成而已”。在绍兴五年(1135)2月,宋将吴、杨政收复秦州,而岳飞在次年8月又收复商、琥二州。这使得齐宋在西线上的边界基本稳定下来。在整个陕西省六路中,宋军最终占有秦、商、魏、阶、成五州,而黄河以北的蒲、解二州及陕州区之北则划入金朝的疆界,其余部分则成为伪齐的领土。
行政区划
伪齐对很多地方进行了改名,其将东平府改为东京,之后又将东京改为汴京;将南京市(今天商丘市)降为归德府;改兴仁府为曹州;颖昌府改为许昌市;滑州改为凉平府;陇西郡改为平凉府;庆阳府改为庆州;延好府改为延州;淮宁府改为陈州;顺昌府改为颍州区;寿春府改为寿州;伊阳县改为顺州;(蔡州)新蔡县改为临汝军;(汝州市)鲁山县改为镇汝军;(颍昌府)阳翟县改为颍顺军;(登州)两水镇改为福山区;杨瞳镇改为栖霞县;耿济镇改为济河县;赵岩口改为齐东县;牟平区改为宁海军(包括文登县),刘豫对行政区域的改名,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消除宋朝的影响,所以将辖区内在北宋时期有变更过的地名又恢复为原名,是其改名的原则之一。另一方面,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与说法,伪齐为地区改名的举动亦是对金朝枢密院在天会七年(1129年)九月恢复两河旧州名、旧县名的一种响应。
除了将地区改名之外,伪齐还对部分州域的行政级别进行了调整,据《宋史·刘豫传》的记载,刘豫将淮宁府(今河南省淮阳、沈丘县、项城市、商水县等市县地)、颍昌府(今河南省漯河、禹州市、郾城区、长葛市、临颍县、舞阳县、许昌市等市县地及郊县部分)、兴仁府(今山东省曹县西北等)都降为州。此外还将陆海军节度,降为了防御州(汝州);将保静军节度降为了防御州(宿州)。还有就是将济南府的节度名称从兴德军节度改为兴平军节度。
此外,伪齐还仿效北宋设立四京制,设置汴京东京汴梁、东京东平府、河南府、北京大名府,并将其行政区划划分为汴京(路)、河南府路、归德府路、山东路、大名府路、陕西路(即陕西省六路)以及折可求所统辖的本属于北宋河东路但位于黄河以西的麟府路。伪齐还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属于北宋环庆路的疆州改归永兴军路。
人口
吴松弟先生以秦岭淮河为分界线,分别统计、估测出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时,北方户数为591.7638万,南方户数为1219.6307万,北方人口只有南方的一半不到。吴松弟以5‰为人口自然增长率,推算出靖康之变之前的宣和六年(1124年)南方有1360万户。以此为基础,学者胡文宁选取了伪齐地域处于比较稳定的阜昌六年(1135年)作为节点进行估算,根据伪齐当时的疆域大小,从而估算出其在崇宁元年(1102年)时差不多有417.2万户,再按照5‰的自然年增长率计算,从而推算出宣和六年(1124年)伪齐地域约有465.6万户。若以平均家庭人口5.2人计算,可知在宣和六年(1124年)时,后来伪齐地域上的人口约为2421.1万人。另一方面,伪齐灭亡之后,根据后来金将伪齐故地归还南宋时赵构“新疆百姓凋毙,无往年十之一”的说法,当时伪齐故地的人口差不多只有北宋末期的十分之一,也就约242万人。考虑到从靖康之变至绍兴和议最终达成,期间大量人口南迁等因素,大致估算出伪齐故地的人口在阜昌七年(1136年)时约为438.5万人。
然而,学者胡文宁认为宋高宋所谓“新疆百姓凋毙,无往年十之一”的说法是以大城市作为参考的,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受战乱的影响,大城市的人口损失比起乡村地区要大得多,所以以此来推断伪齐故地人口只有北宋末时的十分之一并不可信。此外通过金大定时的人口推出天会十四年(1136年)时整个金朝地域(包括伪齐)的总人口约为2894万人,再根据伪齐地区人口在北宋末占整个北方人口的比例约为54.86%,在以这个人口比例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可以计算出伪齐在阜昌七年(1136年)其总人口约为1588万人。
内政
刘豫虽是金人扶植的傀儡政权,但金人并未干涉其一般性内政事务,基本由刘豫本人来掌握和运作。伪齐的八年统治,在税收、官僚、行政、刑法等方面既有对北宋的继承,也有自己的主张与变革,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己特色的制度体系。其中,在税制上伪齐先改五等税为什一税,后又改回五等税法;在官制上伪齐以北宋元丰新制为基础,通过调整形成一套伪齐特色官制;在行政上伪齐效法北宋四京并迁都汴京等等。此外,伪齐还重武轻文、轻视礼制,并制定了严峻的刑法。伪齐在刘豫个人倾向及当时局势的推动下,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体系与治国理念。
税制
伪齐建立之后,尚书户部郎中兼权侍郎冯长宁上书刘豫,指出北宋期间所实行的五等税法在土地买卖等土地产权发生变更时,富人买田有产却无税,而穷人卖田仍不推税的弊端情况。与此同时冯长宁还建议伪齐用恢复古井田制、实行什一税法的方式来改革北宋时所实行的五等税法。所谓的井田制与什一税法,起源于先秦时期,当时将田地以井字的形式划分为九块,并规定其中的一块为“公田”,也就是说农民在耕种土地时需要安排约十分之一的工夫用于“公田”的耕种,“公田”中所有的收成都作为向统治者所交纳的税赋,因此当时又称“什一”之税。
阜昌四年(1133年)五月,刘豫采纳了冯长宁改用什一税法的提议,正式颁行什一税法。当然,此什一税法在先秦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了修改与调整,简单说就是根据百姓田亩的实际产量收取十分之一作为税赋,这样就以产量征税从理论上杜绝了北宋时期五等税法时豪强之家隐田漏税的情况。而主持此次税制改革的冯长宁更是希望以此来提高百姓耕种的积极性,以达到“无地不耕、无田不井”的目的,以增加伪齐政权的财政收入。此外,伪齐的什一税改革还得到了南宋很多人的称赞,其中一向痛骂伪齐僭越帝位的吴伸甚至还称“刘豫行十一之征,可谓取民有制”。
然而,什一税在实行的过程中因富户豪强隐匿自己的实际产量同时又与收税的官吏勾结而导致“虚占不耕、诈匿不输”的情况,最终事与愿违。为了严格执行什一税法,伪齐设置了严急的刑法,并鼓励百姓互相举报,这致使“狱讼繁,公私苦”,甚至“诸路以税抵罪者凡千余人”。最终,于阜昌六年(1135年)二月,刘豫被迫废止什一税法,并恢复北宋时间的五等税法。学者胡文宁在《伪齐政权研究》中认为,伪齐此次什一税改革,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但又失败的农业税制度的改革实验,其特点一方面是缺乏执政经验,另一方面是行政效率颇高,无论是执行还是废止都决断迅速。
此外,除了沿用北宋税法与改革什一税之外,伪齐执政期间还通过其他一些增税方式来提高财政收入,其中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阜昌五年(1134年)七月,伪齐“科民间钱,据已耕种熟地顷亩为率,每亩出二百五十文”;次年,刘豫又对山东加加税,由每亩二百五十文提高到五百文。也因此,伪齐执政时间虽短,但其统治期间的苛捐杂税同时受到了宋人与金人的猛烈挟击。
官制
史籍中虽然没有留下伪齐官制的直接记录,不过学者胡文宁通过史料中伪齐对官员的任命与罢免记载,理清了伪齐中央机构及官职系统(如下图)。
也就是说,伪齐中央官职系统基于北宋元丰新制的中央机构,并融合前朝的一些机构设置,如尚书左、右仆射改为左、丞相应是效法李隆基开元之制;皇子府、东南道行台始于南北朝时期;大总管的设置则出现于杨坚与李渊武德年间。但这只是名义上的中央官职系统,如伪齐中枢系统在名义上虽然依然奉行了三省制度,但实质上三省中的门下省与中书省已经名存实亡,也就是以尚书省为主导的一省制,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三省合一,以尚书省为主导地位,此外,伪齐的枢密院也被处于边缘化的地们。而伪齐的兵权则先后由大总管府、皇子府、东南道行台三个机构控制,而这三个机构的最高长官都是刘豫的儿子刘麟。
伪齐以尚书省为核心的中央制度不仅改变了“以中书出诏令,门下掌封驳,日有争论,纷纭不决”的政治体制,而且整个决策与具体执行紧密结合,以执行为目标的决策,极大地提高整个政权的行政效率,同时也难避免草率行事的缺陷。伪齐在位短短八年统治期间,在内政方面做出许多重大变革,如推行什一税法、乡兵制度等,对南宋发动两次大规模南侵。无论其成败如何,组织和执行的迅速是该体制的重要特征。而在中央官员的俱体任命上,伪齐存在有比较普遍的同一个人对不同职责的职位进行兼任的现象,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刘豫的儿子刘麟,不但在朝中为尚书丞相,同时为皇子府、诸路兵马大总管,之后又兼领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执掌伪齐军事大权。在官阶方面,无论是文官还是武官,伪齐都采用赵顼元丰改制后所完善的寄禄官法。
胡文宁在《伪齐政权研究》中总结认为,伪齐之职官制度在全面沿袭北宋官制的基础上,为了加强行政执行力以适应新局面,对不同职官的权力进行了重新分配;同时为了凸显其政权的独立性,还杂了隋唐甚至南北朝时的制度,形成了一套具有伪齐自身特色的官制系统。
选官
伪齐的官员可以分为三大来源:投降金军的两宋官员,南宋投奔伪齐人,伪齐内部提拔的官员。这三个来源的官员对南宋的态度存在明显差异。
在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开始,金军多次南下侵袭宋朝。除那些战死殉职的守臣外,有些人被俘而选择投降金军,或是城池被迫降服。这些投降金军的官员往往心怀对故宋的情感。南宋原本的官员主动投奔伪齐的,通常是因为与南宋政权产生激烈的矛盾。因此,一旦成为伪齐的官员,他们常常会向刘豫献计灭宋,积极参与伪齐南侵行动。这部分人一方面是在侵宋过程中建立更多的军功,另一方面也基于对南宋的仇视。
伪齐内部提拔的官员来源多样,包括北宋士人、通过科举选拔、更职转官的人,以及刘豫家族、原济南府的官员等等。这些人的政治态度较为复杂,除了刘豫家族成员外,大多倾向于致力于伪齐内政的发展。
迁都
金廷原本册封伪齐定都于北京市大名府,但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七及《大金国志》卷六记载,就在刘豫即位之际,北京军民在听闻此事后杀金朝闭门以拒豫,后来刘豫通过武力镇压并诛杀了为首的数十人后才得以成功即皇帝位。为此,刘豫决定不再长居于北京,而是回到东平县,他将东平府升为东京,后又改东京为开封市。天会九年(1131年)十月,刘豫将自己的弟弟刘益任命为汴京留守,开始为迁都做准备。同年十二月,伪齐鼓动东京的官员、僧道等人捧表请将首都迁至汴京,伪齐发布《迁都汴京榜》,并于次年阜昌三年(1132年)四月,刘豫正式迁都汴京。据专注于东洋史研究的日本史学家外山军治在《金朝史研究》中的推测,认为刘豫之所以选择从北京市迁都,除了北京发生了动乱让刘豫感到不吉利之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刘豫曾作过一年多的知东平府,认为将都城置于东平府是更适宜的。
刑法
伪齐刑法严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就形容其“刑法太峻,民不聊生”。阜昌四年(1133年)五月,伪齐制定并颁布国家法典,对原北宋的刑律进行修改与增补,而且其刑统、敕令格式与其经济变革的“什一税法”同时修订,且相互冲突时“从税法”,表明其法令的重要特点就是为经济服务。为期甚至还专门立法对菜圃征税,称为“菜园户法”。
伪齐政权的法律制度严苛,影响到百姓的日常生活。其中,刘豫曾对百姓实行言论管制,即所谓的“偶语之禁”。根据规定,“凡是士民在言语中稍有涉及敏感内容的时候,一旦被举报就会受到惩罚,以至于父子之间都不敢私下交流,如同背负沉重负担相遇时,相互询问:“你去哪里?”如果回答说:“往南边去。”就会被视为乱说乱道,而被处以斩首的刑罚。”伪齐政权非常重视武力,但并不纵容军人,尤其是那些担任郡守、县令等职务的武人,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以严明法纪对待。
轻礼制
刘豫农民出生,不懂礼制,早在宋徽宗时期,刘豫多次上书对礼制局的事发表意见,宋徽宗就表示作为河北省一个种田农民出身的刘豫根本不懂礼制,还因此将刘豫贬为两浙察访。另一方面刘豫又崇尚武力,偏向于使用武力与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身为以读书取仕且进士出身的刘豫,执政八年从来没有祭拜过孔子庙,历史上也没有任何关于刘豫论及孔子或《论语》的记载。此外,关于刘豫轻视礼制的记载却不少,其中,伪齐于阜昌三年以孔子四十九代孙孔璠袭封衍圣公,主管祀事,但所补的官阶却只是迪郎公,连京官都算不上,只是选人七阶中最低的一阶。胡文宁认为刘豫这是在故意贬低文宣王。此外刘豫在为母亲举行葬礼之时,却“仪仗一如朝廷礼,但所褐皆田家村妪之衣”,也就是说他为母亲用的是朝廷的礼仪,但身上却只是穿着普通农家妇女的粗麻衣服,因此而引起开封人窃笑不已。甚至有百姓在喝醉了的时候直接用不屑的语气漫骂与质问表示像刘豫这样不懂礼数的人,有什么资格做官家(皇帝)。
重武轻文
伪齐奉行重武轻文的国策也是对北宋灭亡的教训的总结。伪齐政权的重武特征主要体现在境内推行王安石的保甲法,并引入金朝签军的方式,形成兵农合一、全民皆兵的乡军制度。刘豫在投降金朝之前派遣刘麟出击金军,而在降金后又派他平定流寇,随后随同金军入侵南宋的天长军。这表明刘豫努力将自己的儿子培养成具备战斗能力的军事统帅。刘豫登基后,他任命刘麟为大总管掌握军权,尽管后来晋升为左相,但他并非专注于朝政,而是两次担任东南行台尚书令,负责具体筹划和指挥对南宋的大规模进攻,希望通过军功来建立威望,从而巩固并延续自己的政权。
刘豫非常注重军队及其装备。对抗西夏的军事和政治事务,刘豫亲自参与,并在宫中会见陕西省的将领们。也非常重视日常的军事训练,为方便自己的指导和检阅,他将宋之明堂改建为讲武殿,一直到金朝欲废除齐国。伪齐政权对军事科技非常看重,除建设常规的步兵、骑兵和水军外,还积极发展发射药手段。军队中还配备了“痴车”“毒药”等先进装备。
大胆启用武人是伪齐政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边境州军中广泛使用武人作为守军,这些郡守有的起源于普通士兵,有的是从贼寇中招募而来,甚至有些人不识字、不了解法律,但只要在战斗中表现出色,就会被特别录用。例如荆超,原本只是北宋班直,刘豫提拔他为知郢州,以应对南宋对襄汉地区的威胁;再如刘议,伪齐任命他为知绥德军,以加强对西夏的防御。这些举措展示了伪齐政权对于发挥武人战斗能力的重视,并通过提拔他们来加强边境地区的稳定和安全。
外交
对金朝的从属关系
伪齐受金廷所册立,《大金吊伐录》记载“命尔为皇帝,国号大齐,都大名县府。世修子礼,永贡虔诚,锡尔封疆,并从楚旧”,刘豫对金称子称臣、向金纳贡、其领土依照先前伪楚旧列为金所赐。并且伪齐的领地内一直都有金的驻军,伪齐在军事上的行动需向金廷汇报,面对与宋的战争,伪齐也必须乞求金军援助。不过金廷也有通过各种形式提高伪齐地位以营造刘豫“皇帝”之形象,提高伪齐在中原地区的统治与号召力从而更好地为金服务,其中最初刘豫需要“礼见(金)使者”,但后来完颜晟经过商议改为“见大朝使介,惟使者始见躬问起居与面辞有奏则立,其余并行皇帝礼”;每逢天清节、正旦,属国刘齐、高丽与西夏使者前往金廷朝贺时,史籍中都将刘齐放在首位,其次再是高丽与西夏;刘豫生日或其母亲去世时,金也都派使者前去祝寿与吊唁等等。总之,金廷在暗中操控伪齐的同时,又尽可能塑伪齐“邻国”及造刘豫“邻国之君”的形象与身份,但这并没能改变伪齐政权在政治与军事上都依附于金朝的本质。
与南宋的敌对关系
在伪齐建立之前,刘豫本就对宋有怨,所以其断不会像当初的大楚政权一样归附南宋,其中当时的博州判官刘长孺写信劝刘豫反正,却被刘豫给囚禁了一百天;此外国信副使宋汝为用吕颐浩的书信来劝刘豫以忠为本,但刘豫却以张邦昌的大楚政权因忠归附南宋后被杀为由进行驳斥;甚至沧州进士邢希载因上书刘豫请求与宋能好而遭到刘豫的诛杀。因此,刘豫在伪齐建立之初就以助金攻宋并企图灭宋为目的,在伪齐政权延续的八年时间内持续在各处与南宋交战。而南宋也由最初出于对伪齐背后金朝的忌惮对伪齐“以国礼待之”,到后来数次发动北伐。甚至于在齐、宋直接激烈对抗战争的间隙,在相对和平的对峙阶段,双方也在不断上演着离间、策反与间谍战的拉扯与较量。
与西夏的对峙关系
自金将陕西五路交由伪齐管辖之后,伪齐与西夏交界,不过据史学家吴天墀在《西夏史稿》中所述,伪楚与伪齐两个政权虽与西夏互相接邻,但由于其本为金的傀儡政权,同时又朝生暮死、时间极短,所以其与西夏直接发生的关系并不多。但历史学者胡文宁在《伪齐史研究》中认为,西夏先是助金灭辽之战,而后又助金灭了北宋,而金原本也承诺将陕西“北鄙”之地划给西夏。但是当金朝扶植伪齐政权后,金廷却想以齐制夏,将陕西“北鄙”之地归为伪齐。其原因是因为当时耶律大石所建立的西辽政权与西夏及南宋一起有组成抗金联盟的趋势,完颜宗翰对此非常警惕,于是加强伪齐的力量以经略陕西作为屏捍西夏的藩篱。而这一举措也直接导致了西夏与伪齐的“邻国”关系蒙上了一层阴影。
金廷将陕西交与伪齐后,伪齐对西夏抱以防守之态,刘豫便充分继承和利用北宋在陕的各种军事制度、军事力量以及边境优势(如保甲法、将兵法,及任用很多原北宋在陕的统兵将领等)来对西夏进行防守并击退了西夏的数次进攻。
军事
军事机构
伪齐的最高军事机构为大总管府,并且由刘豫的儿子刘麟担任诸路兵马大总管也就是大总管府的最高长官,执撑兵权,刘麟也因此被人称为刘大总管。一直到阜昌七年(1136年)九月,伪齐大规模南侵时,许清臣才接替刘麟担任诸路兵马大总管之职。除了大总管之外,大总管府还有议事官、差委、准备差委等官员,以处理繁杂的军务,大总管府拥有直属武装,如大总管先锋军。除了大总管府之外,伪齐还设有枢密院与殿前司,殿前司的最高长官一般为殿前都指挥使。
刘麟曾设立了自己的师爷机构——皇子府,皇子府虽不能称之为军事机构,但拥有一套完整的军事领导体系,刘麟以皇子府“纲罗人才,置诸左右”,系统相当完备,可将其理解为是伪齐军政的实际决策机构。皇子府的属员有参谋、机宜、干当、统领、议事、差委、顺习、差使、指挥使、上中下三等守阙、上中下三等效用等,岳飞曾在伪齐安排的间谍王大节就有在皇子府担任过属官。
伪齐与南宋屡屡爆发战事,从驻外的角度看,东南道行台是伪齐战时所派驻外地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东南道行台的最高长官为行台尚书令,然而伪齐于阜昌五年(1134年)与阜昌七年(1136年)先后两度设置东南道行台,都由刘麟出任行台尚书令。除了行台尚书令之外,东南道行台还有行台右丞讲议军事、行台户部侍郎兼行军参议等官职。
兵种组成
伪齐重视军队建设,投入多种兵种并装备先进武器,其兵种除步兵、骑兵之外,大为发展水军。此外,在伪齐还在陕军中装备了抛掷发射药的手。
此外,在史料的零散记载中也有关于伪齐蕃兵、土兵、弓箭手、弓手等的记载,但内容不多且散乱,估计为伪齐军事力量的一种补充。
征、募兵
伪齐通过募兵制和征兵制两种方式来获取兵源组建军队,其中募兵制形成了伪齐的常备武装,相当于职业军人。
征兵制也就是乡兵制度,其在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组建,从数量上来说是伪齐军事力量的主体。此外,留存于陕西省泾原路的保甲法,也属于征兵制的范畴。从《伪齐录》中对伪齐征兵制度的描述看伪齐的征兵源于北宋军制,且与王安石变法中的保甲法密不可分。其以“五家为保”,若一家有两个丁,则先一个为保丁,以此来组建乡军。但据胡文宁分析,伪齐不愿体现自己沿用自己所背叛王朝的制度以体自己与北宋的承接性,所以按照金朝对乡兵的称法,称自己征兵为“签军”,当然,作为金廷的傀儡政权,这种叫法也可以增强其施政的合法性与强制性。
经济
农业
伪齐是由金朝所册立,但他们接手的是经历长期战乱、民不聊生的中原地区。伪齐一方面需要维护自身政权的需要,另一方面还需要为驻扎在该地区的金军提供军需物资。
伪齐建立后的建炎四年(1130年)至绍兴二年(1132年)期间,有许多商贩将江浙的粮食运往山东和京东地区进行贩卖。从绍兴三年开始,北方贩运的货物转向了军事物资,如箭杆、箸叶重龙和筋鲸漆货。这表明,在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后,伪齐基本上实现粮食的自给自足。在没有东南漕运的情况下,伪齐成功解决汴京地区的粮食供给问题。
水利
刘豫在历城县华山南部修建一座堰坝(名为“下泺堰”),从而在东北方向开辟一条与当时的“清河”(即济水)平行的河道,就是小清河的开凿。小清河通航后,原本注入清河的济南市北郊湖泊的水流改变方向,向东流经过章丘、邹平、长山、新城、高苑等地,最终注入博兴的马家渎,最终注入渤海,全长超过500华里。在济南泺口,刘豫修筑了“下泺堰”,其作用是将泺水分流,南边的新开河流被称为小清河,而北边的原北清河从此改称为大清河。
货币
早在北宋赵祯天圣年间,北宋朝廷就发行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但此时的纸币使用还并不广泛,铜钱还是在整个货币系统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此外在川蜀四路及后来的陕西省、山西省地区还大量使用铁钱。当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铜钱不能满足交易需要的时候,金银也作为货币进行流通。然而,由于当时铜的冶炼工业在北方很弱,在北宋元丰元年(1078年)时,北方诸路所征收的铜税仅占问题的0.1%,并且铸造铜钱所需要的辅料铅、锡等,也都集中于南方。
因此,伪齐建立后,面对国内铜钱不足、使用铜币作为主要货币异常困难的情况下,刘豫着重推行纸币——交子或币。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南宋与伪齐作战期间,宋军所获得的战利品中就包含有大量伪齐的纸钞交子。可见纸币已成为伪齐商品交易的主流货币。当然,为了宣示政权的存在与实力,伪齐也有发行和铸造过三种制作精美的铜币——阜昌元宝、阜昌通宝与阜昌重宝,但其数量极为稀少,不足以作为主流货币流通。据胡文宁在《伪齐政权研究》中推测,伪齐对于纸币的推行非常成功,以至于当冶铁业集中的陕西地区被伪齐所管辖之后,原本在陕西省地区大量使用的铁钱也并没能影响伪齐纸币主流货币的地位,反而废除了铁钱。
影响
伪齐政权的建立,满足了金统治中原地区且建立军事缓冲地带的需要,其作为金的傀儡政权努力发挥金的前卫国作用,尽心尽力效忠金廷,以打击南宋为能事,并以此来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当然,就后世评价而言,伪齐作为傀儡政权,历来为后人所不齿。
伪齐作为金军入侵的“代言人”,在政治上招降纳叛、屡次南侵,对南宋朝廷造成巨大打击,并且助金廷在政治上稳定了河南省局势,淡化了中原地区对统治者的华夷之辨;在军事上配合金兵、牵制南宋兵力,虽然在正面战场没能直接给予南宋军队以打击,而且往往需要向金军求援,但是其屡次南侵,大大牵制了南宋的武装力量,间接使金军腾出手来攻占了陕西五路,使南宋丢掉数座险关,丧失了陕西战场的优势地位,最终只得退到大散关一线,在与金军对峙中处于不利地位;在经济上一边通过在边境所设的与南宋互市的市场来从南宋获得大量战略物资,另一方面又对辖区内横片暴敛,为金积累了大量财富,这些财富为金朝日后的发展积累了资本,助金廷长期占据中原,形成宋金对峙局面。
在金废除伪齐后,为平稳地接管中原地区的统治,继续延续伪齐原有的制度,并大量留用原伪齐的官员,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海陵朝时期。即使到后来南宋接管河南省、陕西省地区,也还不得不依赖原伪齐官员来维持地方上的统治秩序。尽管中原地区的归属权在宋、金、齐之间反复转换,但由伪齐所建立的地方官员几乎没有变动,这种“换朝不换官”的现象极大地模糊华夷之辨,对中原士人的民族观念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再加上伪齐统治持续了八年,拉近臣民与其所谓的“上国”金朝之间的心理距离,同时疏远士庶与“故国”赵宋的关系。而且伪齐作为金朝的附庸国,伪齐延续期间大大增加女真人与汉人之间的接触密度和强度,客观上加速女真人的汉化进程,促进了中原地区的民族融合。这一切都使得伪齐被废之后,金朝直接统治中原地区之时,人民很快适应新的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