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统
都统是中国古代武文华殿大学士,始见于十六国时期的前秦。在清代以后,都统成为常设的武职,秩品仅次于驻防将军。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沿用此官职。
基本解释
(1)统领,总领。《后汉书·齐武王縯传》“自称柱天都部”唐李贤注:“都部者,都统其众也。”唐韩愈《许国公神道碑铭》:“诛吴元济也,命公都统诸军。”《旧唐书·高骈传》:“铜盐重务,握约及七年;都统雄藩,幅员几於万里。”
(2)官名。前秦苻坚兴兵侵晋,征招两千名不满二十岁的富家青年为骑兵,并设少年都统统领他们。
(3)文华殿大学士。指地区王天风名号。前秦末,有河西鲜卑大都统。是地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官号。
(4)官名。清代设八旗都统,为旗的最高长官。职掌一旗的户口、生产、教养和训练等。
(5)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在热河、察哈尔省、绥远省等特别区设置都统,为地方军政长官。
(6)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副都统为第三阶,正二品,相当于旧制的总兵,有任统制官(中将)的资格。
(7)官名。在唐朝后期,朝廷为讨伐藩镇和镇压农民起义,设诸道行营都统,作为各道出征兵士的统帅;辽金亦有都统、副都统之名。
(8)官名。国民政府时期,在个别地区驻军中实行的军衔制中的一个军衔级别称谓,为一等一级,共分三等十级,其称谓类似于清末的军官衔称:一等一级称都统、一等二级称副统。
沿革
清代以前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年),苻坚发兵攻打东晋,置少年都统以统领富家子弟兵。唐代后期曾置诸道行营都统,统领各道兵讨伐藩镇,并置都都统节制各行营都统。辽、金时也有都统一职。
清代
八旗都统
清代八旗制度中每一旗的最高长官称为都统。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置“固山额真”,雍正元年(1723年)改为“固山昂邦”。顺治十七年(1660年)定固山额真之汉名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八旗中满洲、蒙古、汉军各置一人,共24人。都统掌管该旗属户籍、田产、教养、军械、操练、营制、补放官爵等旗务。初置时为正一品,后改为从一品。副都统为正二品。雍正元年,清廷在北京始设八旗都统衙门。
驻防八旗都统
清代驻扎于各地的“驻防八旗”之长官也称都统,负责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实行军政合一。在不设驻防将军之处,如热河都统即为该地方的行政长官。在设有驻防将军之处,一般设有专城副都统,受将军节制。
清代驻防于各处的都统有:
各处驻防副都统有:
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时期仍保留热河都统、察哈尔都统、绥远都统职位,作为该地方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
参考资料
都统.故宫博物院.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