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斌
高斌(1683-1755年),字右文,号东轩,奉天辽阳(今辽宁辽阳市)人,清朝中期著名大臣,慧贤皇贵妃之父,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太子太保。高家原为汉族,内务府包衣。其女受宠,册为乾隆嫔妃,抬入满洲镶黄旗,改满姓高佳氏。
雍正元年(1723年),高斌任内务府主事,后再迁郎中,又任苏州织造局。雍正十二年(1734年),高斌任广东省布政使。乾隆三年(1738年),高斌任江宁织造,后任江南河道总督。乾隆七年(1742年),高斌任文渊阁大学士。乾隆二十年(1755年),高斌卒于任上,享年72岁,乾隆追封其内大臣衔。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谕令将高斌与靳辅、齐苏勒、曾筠同祠祭祀,二十三年(1758年))赐谥号“文定”,入祀贤良祠。
人物生平
包衣起家
高斌曾祖父高名选,祖籍奉天辽阳,太祖皇帝时来归。子高登永,任直隶兵备道;孙高衍中,由内务府主事历升都虞司郎中兼佐领、参领。高氏真正显赫是自第四世高斌始。
高斌年轻时在内务府当差,雍正元年(1723年),担任内务府主事。雍正四年(1726年)出任苏州织造局。此后历任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布政使。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高斌担任山西省副总河职务,雍正十年(1723年)调任两淮盐运使同时署理江宁织造一职。雍正十一年(1733年),高斌署理江南河道总督一职,随后实际担任该职务。
致力治河
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黄河涨,爱新觉罗·弘历命高斌会同两江总督赵弘恩、河南巡抚富德共同提出治水对策。高斌在赴任后不久,提出治水之策,他建议疏浚毛城铺城以下河道,并于相应位置开河建坝。此方案经批准实行。
乾隆三年(1738年)正月,依高斌所奏,在淮、扬运河清河口至瓜州段相应建闸修坝的工程完毕,高斌得到朝廷的嘉奖。一年后,高斌“开新运口,堵塞旧运口,进而避免黄河倒灌”的奏疏经大学士西林觉罗·鄂尔泰等人实地查勘后付诸实施。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高斌上奏,他认为黄河自宿迁市经过泗阳县至大清河共二百余里的河流,水流湍急,而河北案只有六座缕堤但并无遥堤,属于隐患,并奏请对淮河进行治理。他的建议得到批准。不久,高斌调任直隶总督并兼管北河河道总督职务。
任职直隶
乾隆六年(1741年),高斌在奏折中全面陈述治理永定河的策略:“治理永定河关键在于使下游水域水流通畅。建议在三角淀旁边开设引河。”
乾隆八年(1743年)十一月,高斌又奏报疏浚永定河上游事宜,指出:“永定河上游桑干河河流长度八百里,应多开渠道,以便灌溉两岸的农田。”同时他建议在宜化境内的黑龙玩、怀来县境内的和合堡,宛平街道境内的沿河城三处,修筑玲珑坝,以下游汹涌的水势。最终该方案得以实施。
高斌对直隶的经营治理得到了清廷的认可,乾隆十年(1745年)三月,加太子太保衔。五月,高斌任吏部尚书,仍兼管直隶水利河道工程事务。十二月,担任协办大学士,入值军机处。
乾隆十二年(1747年)迁议政大臣,由来保接任吏部尚书,三月拜文渊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授内大臣。乾隆十三年(1748年)十二月,再管江南河道总督。十六年,上南巡,暂管江南总督印务。十七年,年七十,受赐御制诗。十八年(1753年),运河决口,宝应县、高邮市被淹,高斌被革职留任。乾隆十年至二十年,兼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协办大学士充经筵讲官、玉牒馆副总裁。乾隆二十年(1755年),高斌在任上去世,追授内务府侍卫内大臣衔,谥号文定。二十二年,乾隆帝南巡,上谕祭于淮安市江南河臣合祠(又称“四公祠”,载李奉翰《南工庙祠祀典》),入祀京师贤良祠。被恩赐墓地,陪葬清东陵(与三夫人合葬于清东陵东南隅之中峪),钱陈群撰墓志铭。《钦定八旗通志:大臣传八》卷142、《清史稿:列传九十七》卷310有传。长女慧贤皇贵妃封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帝之慧贤皇贵妃,独子高恒,侄子文华殿大学士高晋。
主要成就
高斌在江南河道总督任上,致力于治河事宜。
高斌在直隶总督任上的三年多时间里,对直隶境内的多条河流进行了治理,其中以治理永定河最为显著。
个人作品
《固哉草亭集》
家族成员
祖父:高登永,官至直隶兵备道。
父亲:高衍中,官至郎中。
母亲:李氏,封一品夫人。
兄:高述明,官至凉州总兵。
弟:高钰。
妻:陈氏、祁氏、马氏,均诰封一品夫人。
子:高恒,官至两淮盐运使,后因贪污被处死。
孙:高朴,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后因贪污被处死。高杞,官至刑部侍郎。
史料记载
《清史稿·卷三百十·列传九十七》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四十二》
陵寝墓地
高斌墓位于清东陵陪葬墓地。
人物评价
乾隆帝评价:“高斌在任江南河道总督时做了不少实事,做出了不小的成绩,功在民生。”
《清史稿》评价:“高斌为官二十余年,力排众议疏通毛家铺引河,使百姓受益颇多。”
艺术形象
参考资料
水利史话︱高斌——河道总督为民生.微信公众平台.2023-11-30
清史稿.国学导航.2024-07-30
钦定八旗通志.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202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