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起,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法律及知识产权发展基金会发起人等。

人物生平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

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中国社科院商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法律及知识产权发展基金会发起人等。

主要成就

先后于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从事审判实务工作长达3年、在深圳从事律师执业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长达25年之久(执业证号:14403200410803380),先后在深圳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蛇口律师事务所、沙头角街道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深圳度量衡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担任主任、合伙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曾为沃尔玛公司、日本理光株式会社、华安保险、德国安联保险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中外大型知名企业和机构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案件,擅长疑难案件、二审和再审案件,所承办的一些重大案件曾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多起案件被收录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汇编》、《最高人民法院判解研究》等作为典型案例。担任赤湾港航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出版著作

近年来从事法律文学创作和法律文化研究,有关文章已经在国内著名杂志和报刊上连载或选载,近期作品有《盖房拆房》(由深圳报业集团出版社出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