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海聪,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湖南郴州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代表作品有《国际贸易法学》等。
人物经历
左海聪,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湖南郴州人。1984年-1995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4-2007年,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工作,先后任讲师(1994年)、副教授(1996年)和教授(2002年)。曾任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访问学者(1998-1999)、乔治城大学富布赖特研究学者(2005-2006)。2007年9月调入南开大学法学院,2007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法学院院长。2019年加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学术成果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WTO法成案研究”、国际合作项目“欧盟外贸法研究”、项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国际商法的发展”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外贸法比较研究”,参加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8项。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统一法评论》(英文)等学术刊物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50余篇。
提出的“国际法四部门说”已经成为我国在该领域的代表性学说之一;发表了关于国际商法基本理论的系列论文,对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国际商事条约和惯例的关系、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性质与功能等问题作了拓荒性研究;在WTO法尤其是争端解决机制领域著述颇丰,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司法体制、其正式适用的法律只能是WTO协定、其运作采用了事实上遵循先例的原则等观点产生了较好的学术影响;关于外贸法修订的若干建议被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采纳。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商法、WTO法、比较外贸法和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
代表性著作
《国际贸易法学》《国际经济交往法律问题研究》《入世与国内市场和产业的合法保护》《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中国涉外经济法律问题新探》《国际经济贸易法律与实务新论》《中国商事法》《国际经济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经济法案例评析》《国际金融法专论》《外资企业法概论》《国际经济法成案研究》《关贸总协定与中国》
科研项目
1. 人民币国际化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13-2017年
2. WTO法成案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00-2007年
3. 外贸法比较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2004-2010年
4.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国际商法的发展,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7-2013年
5. 欧洲共同体共同商业政策及其对中欧经贸关系的影响,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2000-2004年
6. 南开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案,天津市教改项目,2012-2013年
7.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国际环境资源法的理论、实践及我国对国际环境资源法的应用研究”,主持人为王曦教授,2001-2004年
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两大开放战略的协调机制与政策研究”,主持人为冼国明,2015年
社会兼职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聘期为五年。
荣誉奖项
1. 论国际法部门的划分(论文),2001年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2. 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论(专著),2003年获第一届法学教材和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二
3. 关于WTO幼稚产业保护条款的若干分析(研究报告),2003年获第一届法学教材和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优秀奖
4. 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的法律(论文),2008年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5. 直接适用条约问题研究(论文),2009年获第三届法学教材和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
6. 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可适用的法律(论文),2010年获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提名奖
7. 直接适用条约问题研究(论文),2011年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8. 直接适用条约问题研究(论文),2012年获钱端升法学优秀成果提名奖
9. 2011年获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10.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教学改革探索,2013年获第七届高等教育天津市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参考资料
左海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2024-04-01
获聘最高法“高参”的都有谁?_中国政库_澎湃新闻-The Paper.澎湃新闻.2020-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