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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又叫春夏榜案,是一场发生于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由丁丑科会试取士争议引发的科场案。

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朱元璋开科举取士,会试结果于三月张榜,并由朱元璋亲自主持殿试。但最终因考试所录取的51人基本来自南方,引起北方学子的不满,主考官翰林学士刘三吾、纪善白信蹈等人被指责偏袒南方学子,北方学子联名上书要求彻查科举舞弊。于是,朱元璋令侍读张信等人重审落榜学子试卷,但未发现作弊行为。北方学子则上书抨击张信等人故意用陋卷参与复核,蒙蔽圣听,朱元璋盛怒之下,将部分涉事官员和南方学子流放处死。为平息南北方的矛盾,同年六月,朱元璋重开会试后亲自主持殿试,并再度张榜,此次上榜的61人皆为北方学子。由于前后两次张榜名单分别以南人和北人为重,故称“南北榜案”,又由于一次张榜在三月,一次张榜在六月,故称“春夏榜案”。

南北榜案是明初一次重要的政治事件,关于如主考官是否徇私舞弊世人对其多有争辩。《明通鉴》《历代通鉴辑览》等史籍中记载时人言论,认为是刘三吾偏私南方学子,而一部分学者以刘三吾清正廉洁、科举制度比较完备、春榜中录取的代表人物皆是经世致用的人才而认为刘三吾没有徇私舞弊。南北榜案开创了明朝分南北取士的先例,至仁宗、宣宗时期形成了“南北分卷制度”。后世学者们多将南北榜案视作明朝科举制度改革的基础,是南北分卷制度的先声。

事件背景

明初,在经历了元末群雄争霸的摧残后,为了尽快推动国家机器稳定运行,明太祖朱元璋迫切需要经邦治国的人才。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首开科举取士,大规模吸纳人才,但他很快发现这样遴选出的人才空谈理论经书,而无实干才能。于是,洪武六年(1373年),科举暂停。朝廷重新采用荐举的方式用人才。但这种方式亦有弊端,即因标准不一容易导致任人唯亲,所选非才。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太祖只得重开科举,并下诏三年一试,且制定了严格的考选制度,此时科举、荐举并存。总之,明太祖在位时,一共七次开科取士(含南北榜在内)。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统计,洪武年间各科进士共867人,其中南方籍进士为620人,远多过北方籍进士。这一记载或许不够精准,但从大体上说,早在洪武三十年会试前,南人就在科举取士方面取得了明显的优势。

科举取士是选拔人才的手段,同时也起着重要的政治作用,即平衡地方利益,维护中央集权。为此,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一是给予边远地区同等的乡试权。其二是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时确立南北更调用人制度,即官员不能在籍贯地任官,而必须在外省任官。其三是重视边远地区的教育,广设学府,并派遣学官。

事件始末

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朝廷决定在二月举行科举会试,因当年按天干地支纪年法属丁丑年,因此称丁丑科会试。礼部按照规制任命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等人一同担任主考官,取江西省学子宋琮为会试第一。三月,朱元璋亲自主持廷试进行策问,最终发榜录取51名学子,共列第一甲赐进士及第3人,状元陈来自福建省、榜眼尹昌隆来自南京、探花刘谔来自浙江省,其余上榜学子亦多为南人。此结果在北方学子中掀起轩然大波,他们联名上疏礼部,状告会试主考刘三吾、白信蹈在阅卷时偏袒南方学子。

此事越闹越大,招致了朱元璋的不满,他下令侍读张信、侍讲戴彝、赞善王俊华、司直郎张谦、司经校书严叔载、正字董贯、长史王章、纪善周衡、萧及殿试头三甲的陈䢿、尹昌隆、刘仕谔每人复阅十份落第学子的试卷,并要求增补学子上榜。复查后,张信等人维持原判,认为上榜51人皆以才学取士,并指出落第北方士人的试卷文章语言逻辑不通,甚至有冒犯皇权的禁忌言论。北方学子闻言更为愤怒,有人告发称张信等人是受到刘三吾、白信蹈的暗中嘱托,故意选取会试落第中的陋卷进行复查,欺罔皇帝朱元璋将上榜学子的成绩作废,不计入《登科录》,并下令处死白信蹈及张信等人,将刘三吾发配边疆,部分南榜士人亦被牵连,如宋琮因连坐被流放到威虏卫。

为了平息南北方的矛盾,同年六月,朱元璋重开会试,并亲自主持殿前策问,最终录取61名进士,称北榜,皆是北方学子,其中,第一甲赐进士及第3人,状元韩克忠来自山东省,榜眼王恕来自山东,探花焦胜来自山西,第二甲赐进士出身29人,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29人。

事件影响

南北榜案之后,在历次明朝的科考中,南北取士的比例依旧以南人居多。但在朱高炽朱高炽看来,这些入选的士人中有部分专注背诵,而不通实务。于是,洪熙元年(1425年)九月,在大学士杨士奇的建议下,明仁宗朱高炽决定实行南北分卷,即在试卷上糊名,外书南北,按南六北四的的比例录取考生,后又决定划分为南北中三卷,按一定的比例录取。但这一构想未得实施,明仁宗就去世了。直至宣德二年(1427年)正式实施。此后各朝仅在比例方面做出调整,但仍旧遵循分卷取士的原则。后世学者们多将南北榜案视作明朝科举制度改革的基础,是南北分卷制度的先声。

重要争议

南北二榜具体名单

关于春榜的具体名单,因靖难之役时部分洪武朝进士支持朱允炆朱允而触怒朱棣,除洪武四年榜外,其余榜次的《会试录》《登科录》及题名碑被销毁,后世学者根据《皇明贡举考》《皇明进士登科考》《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等史料相互佐证,初步确认洪武三十年春榜殿试录取人数为51人,并考证出具体的进士名录如下:陈䢿、尹昌隆、刘谔(一作刘仕谔)、王礼、王洪、毛宗、吕尹、朱思平、庄谦才、阳庆(一作杨庆)、李文、李祥、邹进、宋琮、张显、林荣、郑华、段树、洪堪、姚友直、顾晟、郭士道、郭子卢、唐恕、黄宗载黄淮盛敬符铭、程赐、魏敏、曾纯、戴安、相振、吴盛、张寿、董克昌、沃尔夫冈·顾彬、朱复亨、邬修、刘履节、许子谟、芮善陈性善、陈绍平、陈善方、林安、周铎、钱炳、蔡添祥、曾凤韶,共计50人,剩下1人因可靠史料不足,目前无法确认,疑为陈赐、汪回其中一人。

关于北榜的具体名单,根据《皇明进士登科考》记载如下:第一甲3名,为韩克忠王恕焦胜,赐进士及第;第二甲29名,为蔡或、施礼、冉通、李质、王择善、张輗、卫志、苗微、张朝贵、王靖、李弼、常进、杨睿、柴本、罗英、张俊、李遵义、马忠、梁城、焦、樊敬、牛斗、甯威、胡泉、王逊、范恕、杨益、王理、伏伯安,赐进士出身;第三甲29名,为苏文、张麟、王原、曾博、李泰、王蕡、杨焕、陈丕、张斌、张瑞、刘芳、张敏、林德、赵玉、李庸、屈怡、陈铿、党理、杜恒、田恭、庞暠、张玺、吴尚、方、贺润、陈礼、马俊、张迪、邵忠。赐同进士出身。

主考官刘三吾是否徇私舞弊

明通鉴》《历代通鉴辑览》等史籍中记载时人言论,即认为是刘三吾偏私南方学子,导致中第者基本为南人。这一说法受到大多数学者反驳,理由不外乎几点,一是主考官刘三吾清正廉直,不太可能在科举中徇私舞弊;二是当时较为完善的科举制度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徇私的可能;三是南北经济文化发展存在差距,影响了文化教育发展,春榜基本是南人是公平科举的结果;四是春榜中的代表人物皆是经世致用之才。

事件评价

罪惟录》《双槐岁钞》《制义科琐记》以及清代最后一位探花商衍鎏都将南北榜案与胡惟庸蓝玉案联系在一起,认为南北榜案与党争有关

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元林等人认为南北榜案是由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这两大矛盾引发的极端事件。从统治者的角度考虑,科举既要重视考试公平,也要重视政治公平。朱元璋制造冤案、高压残杀的行为虽然对于考官和部分考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对于国家统治来说,利大于弊,起到了笼络北方士人,安定北方人心、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作用。

影视作品

参考资料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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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朱元璋(2006).豆瓣电影.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