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宝,男,1975年5月生于江苏省徐州市,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弘毅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挂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2000年7月起,秦天宝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2005年6月,他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同年10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7年12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院长助理。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他在比利时根特大学做博士后研究。2012年12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6年12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2023年5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部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2024年5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秦天宝是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生态环境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武汉大学文科杰青学者,珞珈特聘教授,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国家级青年人才,武汉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研究(武汉大学)基地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武汉大学)主任,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首届“全国优秀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外交部、生态环境部等中央机关法律顾问、咨询专家,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环境法评论》杂志主编。他长期致力于环境法国际法与比较法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基本理论、气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截至2026年3月,秦天宝在《中国法学》、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等中外权威学术期刊报刊发表论文近100篇,在中外多个出版社出版著(译)作10余部。他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一般项目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海洋局等省部级项目40余项,IUCN、UNEP、欧盟等国际合作项目5项。其学术成果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首届韩德培法学奖(青年原创奖)、CTTI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等奖项。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94年9月至1998年6月,秦天宝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学习,并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学士。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他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9月起,秦天宝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专业读博士研究生,后获得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奖学金。2003年起,他在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留学。2005年6月,他获得法学博士(环境法学,中德联合培养)学位。201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他在比利时根特大学做博士后研究。

工作经历

2000年7月起,秦天宝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2005年10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7年12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院长助理。

2012年12月起,秦天宝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6年12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2019年8月,他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审判员。2020年8月,他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2023年5月起,秦天宝担任武汉大学国际交流部部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2024年5月起,他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社会兼职

社会团体任职

秦天宝的社会团体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社会治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政府部门与立法机构顾问

秦天宝的政府部门与立法机构顾问兼职包括水利部法律顾问、生态环境部碳排放专项法律顾问、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咨询专家、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顾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专家、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智库专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际学术组织任职

秦天宝的国际学术组织任职有联合国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副主席、联合国IPBES组织利益冲突委员会委员;IUCN世界环境法委员会委员、IUCN生态系统管理委员会委员;国际可持续发展法律中心(CISDL)研究员;澳大利亚麦考瑞荣誉教授。

学术期刊任职

秦天宝的学术期刊任职有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主编、《环境法评论》主编、Review of European Comparative and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咨询委员。

研究方向

秦天宝长期致力于环境法国际法与比较法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基本理论、气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学术成就

综述

秦天宝认为,中国环境法学研究应坚持“还原论”和“系统论”并行的发展路径,亦即首先运用传统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对环境问题背后所涵摄的法律关系予以分析、阐释和解读;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探索和创设符合并具有环境法学科特性和特色的理论与制度。他在中国较早对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生物安全、国家公园等自然生态保护的中国和国际法律问题进行较为全面和深入地开拓性研究;强调在风险社会背景下探讨环境项目的决策机制,侧重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关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他积极倡导和呼吁可比研究和功能性比较研究,反对简单的拿来主义,强调研究国外法制、必须考察其法制发展的背景、基础、动因和条件;他主张,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应当在双重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推动环境法(学)的发展。围绕这些命题和领域,截至2026年3月,秦天宝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等中外权威学术期刊报刊发表论文近100篇,在中外重要出版社出版等著(译)作10余部。他曾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一般项目4项,教育部、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海洋局等省部级项目40余项,IUCN、UNEP、欧盟等国际合作项目5项。

主要著作

以上著作为部分列举

主要论文

以上论文为部分列举,参考资料

课题项目

以上课题项目为部分列举,参考资料

社会活动

秦天宝坚持“学术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曾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几十项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和能源立法的调研、论证或起草工作,向全国人大、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外交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海洋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湖北省人大等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提交重要咨询报告多篇,曾作为法律顾问参加生物多样性、海洋、汞等领域相关国际谈判工作。他还受聘为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法院、江苏法院、湖北法院、湖州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秦天宝积极开展和推动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受聘麦考瑞大学荣誉教授,美国佛蒙特法学院(2017年7月)杰出国际环境法学者,澳门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曾任德国汉堡大学(2015年7-8月)、都灵大学(2014年12月~2015年2月)、美国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2011年6月~7月)、比利时根特大学(2010年8月~9月、2006年7月~8月)、中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2008年12月~2009年5月)、曼彻斯特大学(2007年6月~9月)以及悉尼大学(1999年7月~9月)等机构访问教授;曾应邀到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瑞士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捷克芬兰挪威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巴基斯坦、孟加拉、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西、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总部和亚洲总部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短期学术交流。

荣誉奖项

个人荣誉

以上荣誉为部分列举,参考资料

学术荣誉

以上荣誉为部分列举,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秦天宝.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26-03-14

秦天宝教授入选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武汉大学新闻网.2026-03-14

秦天宝.武汉大学法学院.2026-03-14

秦天宝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腾讯网.2026-03-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任免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6-03-14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免去罗东川最高法副院长职务.澎湃新闻.2026-03-14

秦天宝.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2026-03-14

环境法.豆瓣读书.2026-03-14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豆瓣读书.2026-03-14

国际与外国遗传资源法选编.豆瓣读书.202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