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儒学
大众儒学是由刘周在其著作中首次提出的新型儒学研究派别,是当代和谐文化的构成部分。大众儒学强调儒学的核心价值在于仁和礼,提倡仁礼一体的思想,并提出了礼法结合的理念,旨在构建和谐社会。
主要观点
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
大众儒学认为,儒学的核心价值观包括仁和礼。仁是指以爱人为出发点推行仁政,确保每个人都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则是通过道德教化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使每个社会成员对自己的社会地位有明确的认知和定位。当所有人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且普遍认可社会的道德秩序时,社会就能保持长期稳定。
仁和礼的关系是仁礼一体
大众儒学强调仁和礼密不可分。单纯强调礼可能会引起民众的反感,而忽视礼则会导致社会失去道德约束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礼的具体内容也需要随之改变和调整,以适应时代的变迁。
礼和法的结合
大众儒学指出,儒学的“仁礼一体”体系中包含法的内容。礼的作用在于预防犯罪,而法的作用在于惩罚犯罪。建立分层践行的“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有助于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儒学“民贵君轻”的思想
大众儒学认为,儒学并非以君为中心,而是以人民为中心。儒学支持“舜娶而不告”和“汤武革命”,这表明儒学并不片面维护居上位者的利益。儒学的本质是大众儒学,其核心精神是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运行。
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
大众儒学认为,礼的最高境界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儒学认为,践行仁礼和维护仁礼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儒学承认每个人都有维护仁礼的责任和权利,这对维护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儒学“内圣外王”新解
引言
“内圣外王”是儒学全部学说的总的概括。《大学古本》中提出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属内圣范畴,内圣即通过修养成为圣贤的一门学问。“齐家”“治国”“平天下”属外王范畴,外王即是在内心修养的基础上通过社会活动推行王道,创造和谐社会大同社会的一门学问。“内圣外王”皆以“仁义礼智”为根本指针,其中“仁”“礼”在“内圣外王”两个层面中的根本意义相同,但在两个层面上有不同的具体解释和具体效用。
《大学》
《大学》中提到:“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阳明心学认为,格物即“格心之物”,格就是规格、条理,格物就是“使物格”,即在外物在人的心中有正确的地位。致知即“致良知”,良知是孟子所说的“良知良能”,即自然赋予人的本性。《孟子·告子上》中提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这意味着“仁义礼智”不是外部强加给人的,而是自然赋予人的本性。《大学》中还提到:“物格而后知至”——即外物在人的内心有了正确的位置,使人能够不接受外物的不当诱导和诱惑,从而使人的良知得以显现。“知至而后意诚”——即人的良知显现后,自然会产生坚定的决心。“意诚而后心正”——即人有了坚定的决心后,自然会对修学圣贤之道的过程中的任何困难持正面态度。“心正而后身修”——即人有了“不忿懥”“不恐惧”“不忧患”“不好乐”之心,不受任何干扰后,就会自觉地将圣贤之道贯彻于自己的所有行为中,并成为圣贤一样的人,最终实现“身修”的目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都属于“修心”的范畴,格物、致知是内圣的第一阶,即“明本性”;诚意正心是内圣的第二阶,即“坚道心”;修身是内圣的第三阶,即“行圣道”。其中格物、致知是内圣的基础阶段,即“破心中贼”的阶段;修身是内圣的发挥阶段,即将“破心中贼”的成果发挥于外在行动的阶段。诚意、正心则是连接“基础阶段”与“发挥阶段”的重要保障。
程朱“理学”纲领
程朱“理学”纲领中的“存天理,灭人欲”有其正确的解释。灭人欲并不是反对和消灭一切人欲,如理学并不反对和消灭饮食。所谓“灭人欲”其实是消灭违背人的“良知”的不正当的“人欲”,其含义与阳明心学“格心之物”、“破心中贼”的思想一致。“存天理”即保存人心固有的“仁义礼智”之天理,其含义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思想也一致。
魏晋“玄学”
魏晋“玄学”以老子《道德经》中“道法自然”的思想解释儒学,主张“名教”(仁义礼智)出于自然。以“贵无”思想消除人内心中违背“仁义礼智”的杂念,恢复人“仁义礼智”的自然本性。这是魏晋玄学与阳明心学的一致之处。
董仲舒“名教”思想
董仲舒的“名教”思想认为“仁义礼智”等“名”是“天志”即自然的表达,“圣王”根据“天志”赋予的“名”来“教化”人民,使人人“明其道”。这里的教化,即是使人人“破心中贼”,“明其道”就是使人人“致良知”。这是董仲舒“名教”思想与阳明心学的一致之处。
儒学“内圣”学说
儒学“内圣”学说以孟子的“仁义礼智”四端说贯穿始终;以《大学古本》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为修学次序;以王阳明心学“格心之物”和“致良知”为修学根本。凡修学圣贤之道,求作圣贤者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外王一贯学说
大众儒学认为,儒学的“外王”学说是儒学的原教旨。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是爱人,是以“爱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会各阶层的人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是社会的道德秩序,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使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对自身社会地位有稳定的道德认可和道德定位。仁的作用是使民无造反之必要,礼的作用是使民无造反之意识。人民既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也没有造反作乱的意识,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古今中外,凡是能使国家达到太平的统治,实际上都没有违背儒学的仁和礼两大原则。儒学的真谛是仁礼一体。不讲究仁,只讲究礼,人民就会反抗其统治。不讲究礼,只讲究仁,人民就会轻慢其统治。所以,仁和礼一刻也不能分开,这就叫作仁礼一体。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古代人类受自然界威胁尤其严重,每个人都必须依靠群体力量才能生存。由于这个原因,每个人都习惯于遵守群体共同的道德规范,认为群体共性对个性的约束非常合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受自然界威胁逐渐减弱,于是反对共性约束、追求个性自由的思潮逐渐兴起。因此,人们的道德观念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所以,礼必须根据不同的时代而有不同的内容。拿古代的“礼”来统治现代社会,就会违背仁的原则。违背了仁的礼,一定会受到人民的反对和反抗。所以,礼贵在不违背仁的原则。不违背仁的原则,就必须根据不同的时代而改变礼的一些具体内容。只有根据时代变化而改变和调整礼的一些具体内容,才能够做到不违背仁的原则。这就是仁礼协调,一体不二的要点。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两千年来旧的礼制,这是因为这些礼制中的许多内容违反了时代的要求,已经违背了仁的原则。所以,辛亥革命推翻旧的礼制,本身就是体现了儒学的仁的原则。但是,新的社会形态只有在推行仁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新的社会道德秩序,才能获得最终稳定并实现长治久安。
法的内容
孔子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第十三》)。这句话表明,法(刑罚)是维护礼的重要手段。到了荀子提出“隆礼至法”的主张,就形成了儒学的“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儒学中的法,更注重法的社会意义。它把法置于礼(道德秩序)的指导下,把法治作为德治的延伸。孔子用“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来回应沈诸梁“其父攘羊而子证之”的“直”(《论语·子路第十三》),这反映出儒学对法的社会意义的重视。父亲包庇儿子,儿子包庇父亲,表面上似乎不符合法度。但是这种行为体现了人们对亲情的重视。如果全社会的人都能如此重视亲情,那么人们在产生犯罪动机时,就会因为不愿连累和伤害亲人而抑制自己的犯罪欲望。所以,总体上可以使全社会的犯罪减少。父亲偷羊而儿子举报,表面上看起来符合法度。但是这种行为同时也显示出人们对亲情的冷漠。如果全社会的人都不重视亲情,那么人们在产生犯罪动机时,就不会因为担心连累亲人而抑制自己的犯罪欲望。所以反而不能从总体上减少全社会的犯罪。所以,儒学中的“法”更注重于惩前毖后,更注重于惩罚所能产生的社会效应,即能否从总体上减少全社会的犯罪行为。所以,对犯罪个体的惩罚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法的全部目的所在。
分层实现的礼法体系
宗族、地方自治与行业自律,承担了政府的部分管理职责。宗族、地方法规与行业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承担了政府的部分立法与司法职责。这种社会分层管理体系和法律分层实践体系,一方面减少了政府机构的规模,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另一方面使政府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一些具体的社会矛盾。所以,这种分层体系是政府与社会仇恨之间的缓冲器。在社会矛盾一旦加剧的情况下,政府就不会首先成为社会仇恨的对象。因此,政府就有时间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所以,这种分层体系也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综上所述,仁礼一体和“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分层实践的礼法体系,构成了超越社会形态、超越阶级形态的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永久和谐的科学完善的社会治理方案。所以,儒学是一种超越社会形态、超越阶级形态的社会治理方案。这不是一种特定社会形态或特定阶级的专属品。儒学曾是我国奴隶社会某些诸侯国在某个时期的主要意识形态,同时也是我国整个封建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这一历史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结论:“内圣外王”涵盖了“塑造人”的理论和“塑造人群(含人群、社会和国家、世界)”的理论两个方面,事实上也就是涵盖了整个社会科学的全部领域。从这个角度来看,一切有关社会科学的学说,都无外乎“内圣”“外王”两个方面。也正是从这个角度看,一切有关社会科学的学说都可以用“内圣外王”来统摄。抓住了“内圣外王”,也就抓住了一切社会科学学说的总纲。所以,对于一切社会科学学说,都应该吸收其有利于“内圣外王”的部分并兼收并蓄。
儒学“内圣外王”修学论
(一)“内圣外王”的修学次第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二)“内圣外王”的修学形式是:杏园制度。杏园制度是模仿孔子“杏园讲学”古事而形成的。1. 明洪武年钦定杏园总谱:儒学内圣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外王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悉从名教。2. 杏园种植杏树作为标志,设置“杏坛镇”作为举行礼仪活动的场所,设置“乡校”作为讲习学问的场所,杏坛树立孔子及其弟子画像以供瞻仰。3. 乡校讲习内容包括儒学经典、礼仪和诸子学说等。乡校的学生被称为“从学”,从学入学要在杏坛举行“入序礼”,从学又称入序弟子。由入序师依照杏园总谱授予谱名。从学学成毕业举行“进学礼”,“进学礼”后称为“新知”。“新知”再次经过“进学礼”后成为“善知”,“善知”经过“易服礼”后成为“贤者”。“新知”“善知”又称进学弟子,“贤者”又称易服弟子。贤者是杏园常设机构学团的成员。4. 杏园除入序弟子、进学弟子、易服弟子外,还可以有寄名弟子。寄名弟子不授予谱名,以真实姓名加入杏园。寄名弟子有助益、新进、善进三种,其名称取决于对杏园工作的帮助和支持程度。5. 杏园常设机构学团由贤者组成,贤者人数达到三人即可成立学团。学团贤者超过十人则设立学团议事会作为领导机构。祭酒或大祭酒是杏园和学团的名义领导和学术代表。学正或大学正是学团的实际领导。祭酒或大祭酒任职无限期,新祭酒由老祭酒推荐并经学团与三老会、新知会、善知会、助益会、新进会、善进会共同讨论同意后产生。学正任职每四年一届,由祭酒推荐并经学团全体讨论同意后产生。学团议事会成员由学正指定。学正和祭酒都必须是贤者。6. 三老会、新知会、善知会、助益会、新进会、善进会是杏园的非常设机构。三老会是杏园和学团的咨询顾问机构,通常由当地知名人士和政府官员组成。其他各会则由相应名称的弟子组成。各会的负责人和领导机构均由各会成员公开选举产生。各会的宗旨都是协助学团处理杏园事务。杏园或学团的重大事务,均可与三老会或诸会协商。7. 学团根据需要可设立的职位有:内府、外府、中卫市或大中卫等,内府负责学团和杏园的内部事务,外府负责外部事务,中卫或大中卫负责维持秩序等工作。8. 乡校讲习师由贤者或学正、祭酒担任,入序师由学正或祭酒担任,进学师与易服师均由原入序师担任。9. 杏坛礼仪活动由祭酒或学正主持。杏坛举行的对内的礼仪活动有:祭酒升座礼、学团成立礼和换届礼、入序礼、进学礼、易服礼、寄名礼等。10. 杏坛举行的对外的礼仪活动有:节日礼孔、冠礼、乡饮礼、议谥礼等。节日礼孔:即在孔子诞辰、民俗节日或客人自行选定的日子举行的礼孔仪式。其意图在于尊敬文化,以利于文学和官场之路。冠礼:含有现代所谓的成人礼和修字礼两个部分。成年礼的意义在于使进入成年的年轻人自此担负起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修字礼的意义在于使进入成年的年轻人以新的面貌面对社会,而社会也以新的面貌看待他。乡饮礼:就是在某个村庄或“社区”举行的晚辈敬长辈的仪式。其意图是通过年轻一代向年长一代敬酒(或茶)的仪式,使村庄或社区内的居民都以叔伯子侄等关系互相视对方为亲人,从而促进村庄或社区内的和谐。议谥礼:就是为已故的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士或有一定级别有所作为的官员议定谥号的仪式。其意图在于鼓励人们重视立德立名,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论语·为政》
有人问孔子:“您为什么不从事政务呢?”孔子回答:“《尚书》上说孝啊,‘唯有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推广到政治上去,这也是从事政务,为什么一定要从事政务呢。”也就是说,一个人只要以“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的方式,践行自己修学“内圣”的成果,影响身边的人,就是“从事政务”。影响家庭就是“齐家”,影响社会就是“治国”“平天下”。所以,入仕和参与政治只是“外王”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全部形式。杏园修学的形式,把修“内圣”讲习和影响周边人群的“外王”结合起来。既能满足杏园弟子个人修学的需求,也能让杏园以外的人群接受儒学的影响,从而促进人群的和谐。使“内圣”之树结出“外王”之果,服务社会的和谐,服务世界的和谐。
参考资料
大众儒学.大众儒学.2024-11-26
总论.总论.2024-11-26
大众儒学.个人图书馆.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