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正
学正是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掌执行学规,考校训导。宋国子监置学正与学录,掌执行学规,考校训导。元除国子监外,礼部及行省、宣卫司任命的路、州、县学官亦称学正。明、清国子监沿置。明学正秩正九品。清代不改,乾隆初升为正八品。清州学官亦称学正。学正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而从事业务则相当于官学中的老师或行政人员。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官职废除。
在清代,州学官称为学正,各学教官皆用本省人。直隶州与府属州同,但有部分州如直隶之平泉州市、奉天之岩州、吉林省之伊通州、湖北之鹤峰州、四川省之酉阳州、天全州、广西壮族自治区之西隆州、奉议县及土知州所管各州、贵州省之永宁州不设学正。此外,黑龙江省之呼兰厅、广西之百色厅、上思厅、云南之腾越厅、贵州之郎岱厅、吉林厅亦设有学正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