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竹生(1916年—1987年),男,宜丰县人,中国法语语言文学家,曾任上海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漆竹生的主要译著包括《法国》和《当代主要法律体系》,除了翻译作品外,他还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1987年5月30日他在巴黎高等商业研究学院讲学期间遭遇车祸,不幸逝世。

人物生平

教育经历

1933年毕业于北平中法大学附属高中。

1933年9月赴法国留学,先入巴黎大学选修化学

1934年初听从其父亲的建议改修法律,旋转学法国南部图鲁兹大学。

1934年暑假再返回巴黎大学学习。

1938年10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40年6月获法学国家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41年春漆竹生启程回国,并辗转到达重庆市,先在朝阳学院任教三年半。

1945年任教于东北大学

1946年转往英士大学任教,其间曾于1947年至1948年在浙江大学兼课。

解放以后漆竹生先在江西八一革命大学学习近一年。

于1950年8月受聘为厦门大学法律系教授。

1953年7月全国高等院校调整,厦门大学法律系停办,漆竹生转任外文系教授,从而告别了法学讲坛。

1956年8月漆竹生调往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作,担任西语系教授兼副系主任。

1981年初上海外国语学院成立法语系,漆竹生出任系主任。

1984年春转任名誉系主任,同时还兼任中国法语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等职。

1986年5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受聘为法语专业博士生导师。

1987年5月30日,漆竹生在巴黎高等商业研究学院讲学期间因遭车祸不幸逝世。

主要作品

曾在厦门大学法律系主办的《学习汇报》第三期(1951年3月出版)上发表有《对于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几点意见》一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