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壄县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50万分五军战五岭,使尉屠睢将五军,其中一军守庾岭界,置南县(故治在今江西南康区西南章江南岸)。隶九江郡,管辖今天江西赣南大部分。
地方简介
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南壄始隶汉。
汉高祖六年(前201),置豫章郡(治南昌市),析南壄溢浆溪置赣县区,析雩山以南置于都县。南壄属豫章郡,此时南壄县辖今江西南康、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信丰县、龙南市、定南县、全南县等地。
西汉末年(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南壄属之。
东汉建武元年(25),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南野县属豫章郡。
兴平元年(194),分豫章郡置庐陵郡,南野县属之。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庐陵郡置南部都尉(治雩都),南野县属之。
晋太康三年(282),罢南康郡,置南康郡,治于都,将南野并入南康区。
参考资料
建置沿革.赣州市人民政府.202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