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铭藻(1889—1975)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步兵科毕业。别号德舆,开平市人。本县乡间私塾启蒙,广东黄埔陆军小学堂、南京陆军第四中学毕业。

人物经历

1912年秋考入保定军校,1914年11月毕业,分发广东陆军服务。历任粤军巡防营见习、候差员,随部参加民军讨伐旧桂系军阀龙济光部。1917年春起任广东省省县警察厅督察员,广东讨龙(济光)军第四军总司令(许崇智)部参谋,广东护国军第五军司令部参谋,随部旋赴湖南省作战,继而返回广东。1920年春起任粤军第三师司令部参谋、参谋处代理处长,兼任军官讲习所教官等职,随部参加粤军援桂(李宗仁、黄绍骇部)作战,进驻梧州市时,曾任烟酒税务局局长数月。1922年夏辞职返回广州市,任广东省会警察厅游击总队长。1923年春任重组后的粤军第三师(师长郑润琦)司令部参谋长,同年底再度辞职。1924年春应邀聘任建国粤军总司令(许崇智)部参谋,奉命集体加入中国国民党,后随部参加东征讨伐陈炯明部粤军和平定杨(希闵)刘(震寰)滇桂军阀叛乱的作战。1925年夏任广州国民政府委员会参谋团科长。

1926年秋北伐战争开始后,任军事委员会参谋厅(厅长张华辅)科长,不久因病辞职,返回原籍乡间休养年余。1928年春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长张发奎)第二十五师(师长陈章甫)司令部参谋长。1929年春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吴铁城)分局局长、督察长,同年6月转任平汉线铁路管理局总务处警务课课长,任至同年12月因病辞职。

1930年3月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宋子文)缉私处第一科科长,任职两月余因故辞职,返回广州市居住。1932年4月应邀任广东西北区绥靖委员(王应榆)公署参议,后派任广东西江行政公署代理主任,同年8月调任西北区绥靖委员公署参谋长等职。1935年夏随部赴江西省,参加对红军及根据地的“围剿”作战行动,任军事委员会驻赣绥靖主任公署第六区(赣州市)绥靖司令(王应榆)部参谋长。1936年春返回广州,任广东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集团军(总司令陈济棠)第一军(军长余汉谋)司令部高级参谋,同兼广东北区绥靖委员公署高级参谋等职。

1936年7月广东省“六一事变”后,任广东第四路军总指挥(余汉谋)部高级参谋。1936年10月转任广东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任该区保安司令部司令,期间兼任潮安区县长等职。1937年1月入南京中央县政人员训练班受训,继入庐山中央训练团暑期党政军干部训练班受训。

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奉命返回广东进行抗战准备,兼任广东民众抗日自卫团统率委员会委员,续任广东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任该区保安司令部司令等职。1938年12月广州战役后,随部迁移广东粤北地区。1939年春应李汉魂邀请,任广东省政府(主席李汉魂)委员,兼任省政府秘书长,同时兼任广东省银行董事等职。1940年5月卸任省政府秘书长职务,转任广东省粮食管理局局长,后改任广东省粮政管理局局长,1943年9月免职。1944年11月以省政府委员兼任广东西江南路行政公署主任等职,1945年8月李汉魂离任,被免除省政府委员职。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返回广州市寓居。1946年夏受聘任行政院粮食部专门委员,曾派赴江西省执行粮政稽核事宜。1947年夏由家乡开平县参议会提名,参加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竞选未遂。后转入工商实业界,集资创办华侨企业公司、真善美印刷厂等,1949年春关闭停业。继以粮食部专门委员参加广东省粮政评估会议,出资创办广州《前锋报》,被推选为董事长,期间曾被开平乡绅推为县地方警卫队经费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1949年5月应李汉魂邀请,任迁移广州的国民政府行政院内政部(部长李汉魂)主任秘书等职,后迫于局势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隐居家中养鸽自娱。1956年3月在广州市政协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上,补选为市政协委员。1959年1月、1962年12月和1965年2月先后当选为第二至四届广州市政协委员等职。 [1]

1975年6月10日在广州因病逝世。

著作

著有《胡铭藻自传》《粤军魏邦平部始末记》(载于《广州文史资料》第四辑)、《商团事变》(与李朗如、罗宗堂、黄艺博、吴紫、凌仲冕、杜沛端合著,载于《广州文史资料》第一辑)、《李汉魂封金挂印与余汉魂回粤倒陈济棠》(载于《广州文史资料》第二辑)、《滇桂军入粤》(载于《广州文史资料》第一辑)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