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鹤卿(1868年-),清朝无锡市石塘湾人,清同治七年(1868年)出生。光绪年间成为贡生,曾任江西省同知,后晋升为道员

正文

孙鹤卿,名鸣圻,以字行,生于清同治七年(1868年),无锡县石

塘湾人。光绪年间贡生,曾任江西同知,后捐升道员。清末在担任沪

宁铁路勘路委员时,得知建筑无锡站的地点后,在站南要道大量

购置荒地。铁路开筑时,附近房地产价暴涨,他因此而获得巨利,一

跃成为孙氏家族中首富。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投资上海信成商业

储蓄银行无锡分行,任董事。宣统元年(1909年)与薛南溟等人集资纹

银6万两在无锡光复门外创办耀明电灯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理。翌年

六月竣工发电。开业时有大小发电机6部,足装16瓦灯13280盏。此为

无锡地区用电照明的开始。同年,又投资纹银5万两,创办乾丝厂,

自任经理。翌年建成投产。他注重抓产品质量,所产“九龙”、“跳

舞”、“松树”牌白厂丝销路大畅。“九龙”牌白厂丝曾获巴拿马共和国

际博览会三等奖。他将经营所得,还先后投资于无锡九丰面粉厂、庆

丰纺织厂。无锡在辛亥革命中光复后,他曾任锡金军政分府财政部长,

中国同盟会无锡支部会员。以后曾任无锡市商会会长、无锡县自治

协进支会会长、四乡公所总董、万安市董、水利研究会主任、博仁慈

善会总董等职。民国17年(1928年)5月27日病逝,终年60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