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郡
宣城郡是在东汉设置,刘保刘保永和四年(139)至刘志刘志建和元年(147)在丹阳郡南部置宣城郡。以境内有宣城县而为郡名。区域包括今安徽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一带。不久废。晋太康元年(280)复置。咸和四年(329年),改属河南省。南梁宋初,宣城郡属扬州市。大明元年(457),改属南豫州。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宣州为宣城郡。至德二载(757)十二月废宣城郡。
隶属沿革
汉
顺帝刘保永和四年(139)至汉桓帝刘志建和元年(147)在丹阳郡南部置宣城郡。以境内有宣城县而为郡名。不久废。
晋
咸宁市六年(280)三月,三国时期孙吴未代皇帝孙皓(242~283年))降晋,司马炎统一中国。咸宁六年四月,司马炎改年号为太康,为了削减吴国旧势力的影响,缩小了原以吴国都城建邺(今南京市)为中心的丹阳郡范围,在其南部地区复置宣城郡(注:《沈志》太康元年,《晋书·地理下》作太康二年),隶属扬州。治宛陵(今安徽宣州市区),领11个县,全为吴丹阳郡旧县。
咸和四年(329年),改属河南省。
义熙九年(413),仍属扬州市。原治宛陵,兴宁初(约363年),改治芜湖市(今湾沚区黄池镇南0.5公里许的楚王城遗址),不久,还宛陵。兴宁市二年,治圻(今安徽繁昌区芦南乡东南5公里的赭圻山中,遗址位于群山合抱的带状冲地,现存被山洪冲断的夯土城墙高4.5米,宽7米。初建于东晋兴宁二年(364年),为东晋权臣桓温所筑),后因火灾改驻姑孰(今安徽当涂县城)。
宋
宋初,宣城郡属扬州。
大明元年(457),改属南豫州。
三年(459)属王畿。
五年(461),改属南豫州。
次年(462),撤销淮南郡,并入宣城郡,改治于湖(今当涂县城)。
八年(464),复立淮南郡于于湖,宣城郡仍回宛陵,并属扬州市。
泰始二年(466),改属东豫州。
三年(467),复入扬州。
五年(469),复入南豫州,兼州治。旋罢南豫州,复扬州。
七年(471),仍立宣州古城于历阳,宣城郡属之。
齐
宣城郡初属南豫州。
建元二年(480),改属扬州。
永明二年(484),改属南豫州。
梁
梁初,宣城郡改属扬州。
承圣元年(552),改属南豫州。
陈
改南豫州为宣城市,宣城郡隶属宣州。
隋
开皇九年(589),隋平南梁的陈,统一中国。改南豫州为宣州,废宣城郡,治宣城(宛陵故城)。大业三年(607)四月宣州改宣城郡。
大业十三年(617),杜伏威(598~624) (注:隋末农民起义首领)据历阳(今和县历阳镇)称总管,控制江南地区。
唐
武德三年(620),杜伏威进占丹阳市(今南京),并建国称吴。不久,降唐。李渊改隋朝的宣城郡为天宝的宣州,治宣城。
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地方行政区划实行道、府(州)、县三级管理。
天宝元年(742),改二级府(州)为郡,实行道、郡、县三级管理。宣城市为宣城郡。
至德二载(757)十二月,仍废郡为府(州),实行道、府(州)、县三级管理。废宣城郡。
今日宣城
宣城是安徽省的一个下辖市,东邻江浙,西连九华,南倚黄山市,北通长江,是安徽的东南门户,自商周始,即为皖南重镇。位于东经 117゜58’~119゜40’、北纬29゜57’~31゜19’之间。辖1区5县,代管1个县级市。总面积12340平方千米(占安徽省总面积的8.9%)。市区主要通行江淮官话(洪巢片)及吴语(宣城市片),辖县江淮官话、吴语、客家话、徽语并存。机电,汽车,建材,纺织,化工,造纸已形成为宣城六大支柱产业,农用运输车,汽车零部件,水泵,水泥,丝绸,纸等重点产品已形成系列化、规模化。
郡国制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说之解字》。朱骏声曰: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秦以后郡大县小。及郡下。——晋·陶渊明《桃花源记》 守巴陵郡。——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从郡城就童子试归。——清·周容《芋老人传》 自郡城走数十里。又如:郡属(郡守的属员);郡(郡府);郡朝(郡署的厅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玺);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职)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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