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恩
顺天府乡试第九十五名,后参加会试第二百二十五名。弘治十五年,登进士第三甲第十八名。正德年间,任上蔡县知县。当时流寇四起,中原郡邑,大多残破。正德六年(1511年),流贼攻打上蔡县,霍恩与典史梁逵共守。霍恩问妻子刘氏,如果城坡将如何。刘氏表示愿意同死。霍恩于是在官后筑台,与其子相约:“见我下城,即贼入矣。”城陷之后,霍恩拔刀下城。刘氏在台上见此情景,即自缢。但未气绝,用发簪刺心而死。霍恩被敌军抓获,敌人强迫他下跪。霍恩大骂:“吾此膝肯为贼屈乎!”敌军每日杀人对其震慑,霍恩怒骂更甚。最终被敌人支解身亡。梁逵也自缢殉国。《明史》将其列入忠义传。
曾祖父霍旺,曾任正千户;祖父霍敬,曾任正千户;父亲霍,曾任正千户。母李氏;继母赵姓
正文
忠义--霍恩
六年,贼四起,中原郡邑多残破。
内则枣强县知县段豸、大城知县张汝舟,河南省则恩及典史梁逵,西平知县王佐、主簿李,叶县知县唐天恩,永城市知县王鼎,方城县同知郁采、都指挥詹济、乡官任贤,固始县丞曾基,夏邑丞安宣,息县主簿刑祥,睢宁主簿金声、丘绅,西华教谕孔环,山东则莱芜知县熊,莱州卫指挥事蔡显,南畿则灵譬主簿蒋贤,皆抗节死,而恩、佐、采、环死尤烈。
恩与梁逵共守,当贼至时,语妻刘曰:“脱有急,汝若何?”
刘愿同死,乃筑台廨后,约曰:“见我下城,即贼入矣。”
及城陷,恩拔刀下城,刘台上见之,即缢,未绝,以簪刺心死。
恩被执,贼胁之跪。骂曰:“吾此膝肯为贼屈乎!”
贼日杀人以慑之,骂益厉。
贼以刀抉其口,支解之。逵自经死。
豸,字世高,泽洲(山西泽洲)人。起家进士。
及城陷,中四矢一枪,目大呼,杀贼而死,贼屠其城。
汝舟官大城时,与主簿李铨迎战,皆被杀。
手杀贼数十人,矢毙其渠帅。
贼忿,急攻三日,佐力屈被执,骂不绝口。
贼悬诸竿,杀而支解之。
天恩知叶县,贼至,与父政等七人俱死。
鼎知永城市,城陷,系印于肘,端坐待贼,不屈死。
由主事谪教谕,迁裕州同知(正五品)。
与济、贤共坚守,斩获多,城陷被执。
采骂不辍,贼碎其辅颊而死。济亦不屈死。
贤尝为御史,方里居,招邑子三千人拒守,骂贼死,一家死者十三人。
基为固始县丞,被执,使驭马不从,被害。
宣,初授夏邑县丞。
贼杨虎逼其境,或劝毋往,宣兼程进。
抵任七日,贼大至,拒守有功。城陷,死之。
祥已致仕,城陷,骂贼死。
声、绅与义士朱用之迎战死。
环,南宫市(河北南宫)人。
被执,贼曰:“呼我王,即释汝。”
厉声曰:“我恨不得碎汝万段,肯媚汝求活耶!”遂被杀。
骖为贼所执,与主簿韩塘俱不屈死。
显与三子淇、英、顺俱御盗力战死。
诸人死节事闻,皆赠官赐祭予立祠如制。恩妻刘赠宜人,建忠节坊旌之。
天恩、鼎、基、宣、祥诸人,里贯无考。
妖贼李通宝犯北流,宝与子宗出战,皆死。
王振者,为福建黄崎镇巡检。
海寇大至,率三子臣、朝、实迎战竞日。伏兵起,振被杀,尸僵立。
三子救之,臣重伤,朝、实皆死。亦予恤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