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雁
林维雁(1924年9月-1949年4月)是一位出生于浙江省县樟树潭的女性。1944年,她从浙江省衢州高级中学毕业后,同年秋考入暨南大学中文系。1947年11月,林维雁、江文焕、程正迦三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城工部在浙江建立了第一个党支部,江文焕和林维雁分别担任正、副书记,程正迦则任支部委员。1949年4月,林维雁牺牲。
人物经历
1944年衢州中学毕业,同年秋考取暨南大学中文系。秉性耿直,爱憎分明。1945年底,昆明西南联大一二·一惨案真相传到暨南大学,群情激愤,维雁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并为壁报联合会投稿。1946年底,暨南大学从建阳迁回上海市。北京发生美国军人强奸北大女生事件,暨大成立抗议美国军队暴行委员会,被选为副主任委员。在“抗美暴行”和“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学生运动中均走在游行队伍前列,面对军警宪特开展说理斗争。1947年南京发生五二○惨案,上海市大专院校立即组织游行示威,当局闻讯出动大批军警宪特将学校包围,5月28日凌晨冲进暨大学生宿舍,维雁以“共党嫌疑分子”和学潮“首要分子”被捕入狱,转辗关押沪郊龙华区曹家花园集训营,妄图以“感化教育”瓦解学生斗志。维雁是学生中秘密领导核心成员之一,参加草拟致吴国桢市长《抗议书》,要求无条件释放被捕学生。出狱后,被学校开除回衢州市。同年9月,任江山县立中学国文教员。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不久,成立江山市中党支部,任副书记。以《梦游新中国》为题布置学生作文,引导学生向往新中国,遭学校当局解聘。1948年10月城工部所属衢州中心支部成立,被选为副书记兼武装委员会主任。1949年1月23日,与江文焕两人共同乘船去樟树潭,在衢县西安门船埠头被捕。在狱中,受尽酷刑,坚贞不屈。4月中旬夜间与江文焕等6人在东门外英勇就义。新中国成立后追认为烈士。
参考资料
一只梅花茶壶背后的革命故事.浙江省纪委监委.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