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东市乐都区东南部,地理位置靠近湟水南岸。镇政府驻地为店子,距离区府驻地15千米。洪水镇因经常发生洪涝灾害而得名。

历史沿革

民国十八年(1929年),设置洪水乡,归乐都县管辖。

1950年,沿旧制设洪水乡。

1958年,成立洪水公社。

1984年,复设洪水乡。

2001年3月19日,撤销洪水乡,设立洪水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洪水镇下辖21个行政村:店子、双一、双二、高家湾、河西、上窑洞、阿西、阿东、马趟子、下街、马家营、李家壕、上王家、下王家、吴家庄、袁家庄、大寨子、石岭子、下沈家、洪水坪、姜湾。

截至2019年10月,洪水镇下辖1个社区和21行政村:洪水镇社区,店子村、马趟村、阿东村、阿西村、上窑洞村、河西村、下街村、高家湾村、双一村、双二村、姜湾村、下沈家村、马家营村、李家壕村、下王家村、上王家村、吴家庄村、大寨子村、袁家庄村、洪水坪村、石岭村。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洪水镇地处乐都区东南部,东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东南与蒲台县、中坝两乡接壤,西邻碾伯镇,北隔湟水高庙镇相望。

地形地貌

洪水镇地处湟水河谷地,海拔高度在1980—2200米,地势南高北低,东西伸展。湟水河流经镇域,形成全镇典型的川水(湟水河谷地)、沟岔(虎狼沟)、山区三种地理类型。

气候

洪水镇属大陆性高原气候,年均气温7℃,1月均温-6.81℃,7月18.63℃,年降水量335毫米,无霜期180天,季节差异明显,大田作物一年一熟(或部分复种)。

人口

2011年末,洪水镇辖区总人口18933人。其中农业户4636户,18050人。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占99.6%;有回、土、藏等少数民族。201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5‰。

截至2018年末,洪水镇户籍人口有19064人。

经济

2011年,洪水镇经济总收入1.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收入达0.6亿元,第二产业收入达0.1亿元,第三产业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814元。

2018年,洪水镇有工业企业25个,其中规模以上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2个。

农业

2011年,洪水镇农业收入6022万元。特色农产品有食用菌、葡萄大樱桃、西甜瓜、乳瓜、彩椒。2011年,建成了4100个蔬菜温棚和占地650亩的洪水坪现代农业示范园。

工业

2011年,洪水镇有工业企业25家,其中年生产能力5万吨、年产值达1.6亿元以上的县驻大型企业8个。2011年,个体私营企业有建材厂10家、砖厂6家、加油站1家、制板厂2家、砂厂1家和饲料加工厂1家。

社会事业

教育

洪水镇学龄儿童入学率及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

医疗卫生

洪水镇常规计划免疫率和“五苗”接种率均达到100%。

交通运输

洪水镇境内有国道G109和G6北京-拉萨高速公路穿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