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荫爵(1655年—1712年),字子和,奉天铁岭人,隶汉军旗,康熙中谒选,投直隶蠡县知县,后累迁至布政司参议。高荫爵以廉洁和亲民著称,对地方治理有显著贡献。
人物生平
高荫爵在康熙初年通过谒选,被授予直隶蠡县知县的职位。该县旗屯众多,居民田地占一半,佃户们倚仗勋贵为非作歹,把持官吏。孟尝村的河流多次决口,导致年年歉收,民不聊生。高荫爵上任后,表示要先解决民生问题。他发现县仓有二万石粮食,便请求发放赈灾,但两次申请均未获批准。高荫爵因此甚至提出辞官,最终获准发放五千石粮食。高荫爵坚持认为,如果今年收成不好,百姓无法偿还,那么二万石和五千石粮食的结果是一样的,于是他决定将所有粮食发放给百姓。此外,高荫爵还拿出五百金借贷给百姓种植小麦。夏季干旱,蚱蜢肆虐,高荫爵组织捕蝗。秋雨连绵,河水泛滥,高荫爵带领官吏和百姓冒雨修筑堤防,最终堤防修好,收成大好,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高荫爵还惩治了某甲,此人以财势欺压佃户,多行不法之事,甚至诬陷诸生为奴,霸占其田地。经过调查,高荫爵将某甲依法处置,使得豪强恶霸们心生畏惧,不敢再犯法。高荫爵还设立了义仓,开办了乡学,尊重贤士,使得民风和谐。
高荫爵后来调任三河市,他以简明易行的方式治理该县。康熙帝在三河县打猎时,询问当地父老:“高令与彭令谁更贤能?”父老回答说:“彭鹏廉洁而坚毅,高荫爵廉洁而和蔼。”康熙皇帝对此表示赞赏,提拔高荫爵为顺天府南路同知。于成龙向高荫爵请教捕盗的策略,高荫爵提出了三条建议,大致内容是:“盗贼以旗屯为藏身之处,应加强保甲制度,使他们无处藏身,平时能让他们衣食无忧,就能避免他们成为盗贼。”于成龙对此表示赞同。后来,高荫爵因父亲去世而回家守丧。于成龙在南河镇总督任上,负责修建界首堤,他将此事委托给高荫爵。堤坝建成后,康熙帝南巡视察工程,召见了高荫爵,并赐予他食物。守丧期满后,高荫爵被起复为湖北德安府同知,后多次升迁,历任四川松茂道、直隶口北道等职,均以惠民政策著称。他在任期间去世。他的儿子高其倬后来官至大学士。
个人生活
高荫爵的儿子是高其倬,高其倬后来官至大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