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乡委员会
清乡委员会,指国民政府时期成立的,侵华日军为确保其对占领区的统治,强化“以战养战”,掠夺军需物资的一种基层管理组织。
设立时间
清乡委员会是汪精卫政权为清乡运动而成立的专门机构,1941年至1943年间设立。
历史
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于1941年起,日军与汪精卫政权开始在江、浙、皖等地进行清乡运动。为此目的,1941年3月开始筹备设立清乡委员会。同年5月22日,清乡委员会正式成立,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兼任委员长,会址设在南京市的马台街。同时公布的《清乡委员会组织大纲》规定,清乡委员会为清乡最高指挥机关,对清乡地区军事事宜,有权制定法规、分布命令。
清乡委员会下设第一(管理事务、文书、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队与清乡警察)、第四处(管理社会福利),并设有民众训练、特种教育、经济设计、地方行政研究、招抚整编等委员会及其他机构。
后由于地方机构的权力被清乡委员会夺走,造成了政权内部各种矛盾,1943年5月最高国防会议决定被清乡委员会撤销,清乡事务改由行政院与地方政府管理。
成员
清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包括:
• 委员长:汪精卫。
• 委员:陈群、梅思平、杨揆一、鲍文樾、任援道、赵正平、李圣五、林柏生、丁默邨、李士群、高冠吾、罗君强、岑德广、陈春圃、赵毓松、沈尔乔、傅式说。
• 秘书长:李士群。
• 秘书主任:曹滂。
• 会计长:何廷。
• 第二处处长:余百鲁;副处长:张炳康。
• 第三处处长:唐生明;副处长:成铁侠。
• 第四处处长:彭年;副处长:曹慎修。
• 驻苏州办事处处长:李士群;副处长:唐生明。
• 总参议:周隆庠。
• 参谋团团长:唐生明。
• 地方行政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仲寰。
• 民众训练委员会主任委员:戴英夫。
• 经济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慧。
• 特种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仲寰。
• 宣传委员会主任委员:冯节。
• 招抚整编委员会主任委员:唐生明。
• 政治工作团团长:袁殊。
• 和平义勇总队总队长:马啸天。
• 清乡警察总队总队长:宗志强。
• 封锁总办事处处长:张北生。
• 清乡干部训练所所长:李士群。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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