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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工作是指中国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教育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青团中央等10部门组织实施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由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等待遇。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评加分等优惠政策。

2006年2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联合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同年4月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从2006年开始,每5年为一轮,从2021年至2025年,正在实施的是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既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也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截止2023年4月,“三支一扶”工作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等,对促进基层事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展历程

背景

随着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毕业生人数大幅增长。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基层特别是中国的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却存在人才匮乏的状况,需要大批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到这些地方工作。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会同其他部门于2006年联合启动“三支一扶”计划。

第一轮(2006年至2010年)

2006年2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原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并启动实施“三支一扶”工作。在政策制度、组织体系、管理服务、经费保障、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到2010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选派14.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在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促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养青年人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基层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欢迎。

第二轮(2011年至2015年)

2011年4月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原扶贫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等8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会议,部署并启动第二轮“三支一扶”工作。从2011年至2015年,5年内选派10万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将项目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农业农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加大政策体系建设力度,提高选拔招募、日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形成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等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做好服务期满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第三轮(2016年至2020年)

2016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联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原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从2016年至2020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完善宣布招募机制,合理确定招募规模,统筹开发服务岗位,规范选拔招募工作;加强人员培养和实用,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岗位成长培养计划;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轮(2021年至2025年)

2021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印发通知,决定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招募计划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实施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5天。健全服务保障,落实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待遇,做好日常服务。加大公务员定向考录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力度,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多渠道就业创业。

主要内容

组织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卫生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各自对口的相应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办公室,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和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2016年,启动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国家水利部成为“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领导职能部门之一。2021年启动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时,国家林业草原局也参与联合印发《通知》,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时间周期

“三支一扶”计划从2006年启动开始,每年招募2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基层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工作,以5年为一个轮次周期。截止2023年,已经实施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时间周期为2021年至2025年。

招募对象和条件

“三支一扶”计划开始之初,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招募的对象主要是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具备四方面的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是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是身体健康。

招募原则和程序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有一定比例的名额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募工作共分四个程序:一是汇总计划,每年4月底前,各省将乡镇一级的教育、农业、卫生、扶贫(乡村振兴)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汇总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组织招募,每年5月底前,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募;三是确定人选,由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核、确定的人选,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申请书》,于每年6月底前将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办公室备案。四是培训上岗,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服务期间管理

户档管理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户口统一由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有关机构管理,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相应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由乡镇一级的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日常管理

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业务培训机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县委要在每个接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2名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协调管理办公室引导并教育“三支一扶”大学生接受服务单位管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考核管理

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由团县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将考核材料汇总上报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对于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服务期满政策和就业推荐

地方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乡村振兴)、共青团委等部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优先考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拿出一定职位吸纳服务期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型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适当增加分数和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者到其他地区工作,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受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之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保留学籍。

保障和待遇

2006年,“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之初,规定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有关费用及所需工作管理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付。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2012年开始,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情况,适当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建立工作生活补贴长效保障机制。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补助西部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2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8万元。

从2015年9月1日起中央财政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补助标准。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人每年3.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2000元。

2018年,中央财政再次提高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补助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西部地区按每人每年3万元给予补助,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人每年4万元补助。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补助,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补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可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

“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

2016年4月,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后,为了解决刚走出校园的“三支一扶”人员容易产生“水土不服”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2016年9月联合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实施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每年接受岗前培训或者在岗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国家组织示范培训覆盖2.5万人次以上,切实帮助“三支一扶”人员增强社会主义水平,提高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能力素质,提升服务基层的效率。

培训对象

能力提升专项计划的培训对象包括刚刚毕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也包括所有在岗支扶人员。涵盖岗前、在岗、离岗前支扶过程的每一个阶段,支扶人员都可以接受为他们量身打造的培训课程。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在每年的第三季度举办,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学生到基层工作者的角色转变,适应基层生活,掌握必要的基层工作知识和技能;服务半年以上的支扶人员通过在岗脱产培训进行“充电”,帮助他们解决在基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即将期满就业的支扶人员参加离岗前培训,帮助支扶人员提升就业和创业能力,为以后发展搭好阶梯。

培训保障

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包括示范培训项目和一般培训项目,分别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提供保障。示范培训项目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需要和地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以在岗培训为主,由国家安排培训经费,按照每人每次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一般培训项目由省级或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实施,由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保障相应经费。

2023年度招募工作

2023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会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2023年,中央财政计划招募3.4万名“三支一扶”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根据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需要,拓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农技推广、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乡村建设等服务岗位。招募计划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异地扶贫搬迁大型和特大型集中安置区所在县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计划单列。

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中央财政支持8000人次的培训,其中乡村振兴主体培训5000人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水利等行业培训范围,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补贴,落实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结合实际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规定管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多渠道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完善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创新流动服务,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支持政策。在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不再约定试用期。将有创业意愿的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落实创业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享受考研初试加分、学费补偿或者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在职称评定、进修学习方面予以优先。

成果

“三支一扶”计划自2006年实施以来,全国累计选派5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2300多个区、县的基层单位服务,为基层输送了一大批人才,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锻炼成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一项重要的就业工程、人才工程和民生工程。是青年就业的“新风尚”,人才成长的“宽通道”,乡村振兴的“强力量”。

评价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院任文硕表示,“三支一扶”计划以优惠的政策吸引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拓宽了毕业生的就业渠道,为稳就业保就业作出重要贡献;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不仅有利于广大高校毕业生熟悉国情民情,增强热爱农村、扎根农村、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有利于他们在基层经风雨、见世面,丰富阅历,磨练意志,提高能力,全面发展;“三支一扶”计划为农村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有效改善了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从长远看,对治国理政队伍建设也具有潜在意义。

《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文章《在基层好好干,一样有大舞台》:在“三支一扶”计划支持下,广大青年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偏远落后地区发展注入了蓬勃活力。“三支一扶”计划已经成为年轻人磨砺过硬本领、成就人生梦想的重要舞台。“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民生工程,是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的人才工程,是引领高校毕业生树立科学就业观、积极面向基层就业的就业工程。

优秀人物(部分)

参考资料

..2023-09-12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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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4

怎么报考、待遇如何、怎么流动——聚焦2022年“三支一扶”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09-14

“三支一扶”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09-13

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实施 每年选派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09-12

三部委就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答记者问.新浪网.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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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计划5年内再选派10万名大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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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5

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3-09-13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8 打印本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5

人社部、财政部开展“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 “三支一扶”人员,免费培训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4-03-22

筑梦基层绽芳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观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4

在基层好好干,一样有大舞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4

全国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宣讲活动 首场报告会在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23-09-15

邓丽:只为那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09-15

[全国优秀志愿者候选人] 贵州省 杨朝霞、杨朝丽.中国网络电视台.2023-09-15

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举行.华中农业大学南湖新闻网.2023-09-15

三支一扶:投身基层熔炉 炼就火红青春.广西新闻网.2023-09-15

“一个名牌大学生来山里教书?!”他说:“大山里的孩子更需要我”.共青团中央.2023-09-15

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2019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23-09-15

“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候选人事迹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