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友朋,男,汉族,1958年5月出生,诏安县人,大学学历,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1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1980年1月至1997年2月,历任海澄县瓷厂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厂长。

1997年2月至1997年8月,任龙海区榜山镇镇长助理。

1997年8月至2000年3月,历任福建双菱集团总经理助理兼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代总经理、总经理。

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福建双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任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福建双菱陶瓷经营公司总经理。

2003年1月至2006年7月,任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福建双菱陶瓷经营公司总经理、福建双菱建材公司总经理。

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任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党组成员、代总经理。

2008年2月至2010年10月,任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漳州发展总经理。

2010年10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任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保留正职待遇)。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保留正职待遇)。

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保留正职待遇)。6月退休。

人物事件

202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5月,经中共漳州市委批准,漳州市纪委监委对漳龙集团原副董事长王友朋(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友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便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销个人费用及虚报款项;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友朋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友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参考资料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王友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漳州市纪委监委.2021-02-04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王友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腾讯新闻.2022-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