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普特曼斯(荷兰语:Hans Putmans;?—1656年),荷兰米德尔堡人,台湾荷西殖民时期第4任台湾长官。他在1624年以商务员的身份进入荷兰东印度公司,后来逐步升迁,1629年接替彼得·奴易兹出任驻福尔摩沙长官,负责整顿大员商馆事务。

人物生平

1624年,普特曼斯以下级商务员的身份进入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工作。两年后,他升任上席商物员和法庭法官,兼管雅加达(今印尼雅加达)华人事务。

1627年,他进一步升任市参议会主席。

1629年,普特曼斯受命接替彼得·奴易兹出任驻福尔摩沙长官,负责整顿大员商馆事务。在他的领导下,大员商馆于1632年至1633年间转亏为盈。他在任期间,曾率领舰队前往中国沿海扫荡海盗,但在金门料罗湾被郑芝龙率领的明军打败。后来,荷兰明朝签订和约,普特曼斯与郑芝龙结为好友。

普特曼斯在1635年至1636年期间,组织军队四度征伐萧社、大目降和小琉球等地的原住民部落,并完成大员地区军事工程的设计图。

他还在1636年在新港召开福尔摩沙首度“地方集会”,共有28社头目对荷兰东印度公司表示效忠。此外,他还曾计划派兵将蟠据在基隆市(今基隆市)的西班牙人驱逐出境。

1636年9月,普特曼斯卸职返回荷兰。次年,他向东印度公司争取建设安平古堡,该城于1639年完工。同年,他以回国舰队总司令的身份荣归故里。

1656年,普特曼斯去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