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建元初(前140年),刘彻置涪陵县,治今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属巴郡。因伏牛山和中清、后江河两盐水而得名。
历史沿革
涪陵县在西汉建元初(前140年)由武帝设立。王莽始建国元年(9年)时,涪陵县更名为巴亭,但建武元年(25年)恢复原名。
东汉建安六年(201年),巴东属国都尉设立,治所位于现今彭水县城,涪陵区县的部分地区被分置为涪陵、永宁、丹兴、汉葭四县。
蜀汉章武元年(221年)时,巴东属国改为涪陵郡,治所仍在涪陵县。
咸和三年(328年)后,由于少数民族起义并占领涪陵郡地,县废。
南齐时期(479~502年)复置涪陵、汉葭两县,属涪陵郡。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时涪陵县被废除。
民国二年(1913年),涪州更名为涪陵县,隶属于川东道、四川省。
民国三年(1914年),涪陵县下设县佐二,分别驻扎在鹤游坪古城堡和羊角。
民国十九年(1930年),涪陵县直接隶属于四川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涪陵县划归四川行政督察区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1月28日,解放涪陵县,12月8日,中共涪陵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
1983年9月9日,涪陵县被撤销,改设为涪陵区(县级),原行政区域保持不变。
参考资料
历史沿革(2024年版).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202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