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部门
区政府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体局
区科技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区人事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建设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委
区商务和投促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区退役军人局
区应急局
区审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国资委
区医保局
区金融局
区信访办
区政务服务办
区海洋局
战略合作
2021年10月15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与中建方程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参考资料
(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今日头条-新华网.2022-08-11
机构信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22-08-11
滨海新区与中建方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网信滨海.202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