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始于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颁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谕令,规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数,废除新生人口的人头税,于康熙五十五年在广东省试行,雍正年间开始大力推广,将固定下来的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直到乾隆、爱新觉罗·颙琰年间完成整个推行过程,前后共计100多年时间。这一时段正是大清国势昌运、财力充裕,中原无战争,边关无寇扰的黄金时段,清王朝在政治、经济、外交、文化、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摊丁入亩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它将中国实行了2000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历史沿革
制度背景
明朝初期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赋以土地为征收对象,役以人头为征收对象, 在征收内容上有实物和劳役两种。后来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农民逃徙,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张居正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在清丈全国土地的基础上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制度使赋与役合二为一,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标志着征收种类由繁杂向单一转变,将力役由户丁向土地转变的趋势,使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促进了商品经济飞速发展。清代初期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地有地税银,丁有丁税银。后因土地集中于富人,继续按丁征收丁税,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力负担,普遍出现“或逃或欠”的情况。
制度发行
明末以后,面对日益严重的丁银问题困扰,不断有地方州县自发进行改革的探索,总的思路是将按人丁征收的丁银改为按地亩田赋摊派,亦即摊丁入亩。公元1716年,摊丁入亩的制度进入清政府的议程,当时的御史董之燧看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没有解决丁银问题,便上疏请求摊丁。但由于部议阻挠,董之燧普行摊丁之议被搁置。同年,广东省被清政府批准,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实行摊丁,并由此拉开了全国摊丁入地改革的序幕。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平阳县开始全面试行“摊丁入亩”制度。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下诏“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未加广,应以现在丁册定为常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征收钱粮,编审时,只将实数查明造报”。随后,户部决议,“缺额人丁,以本户新添者抵补;不足,以亲戚丁多者补之;又不足,以同甲粮多之丁补之”。其中,“盛世人口”是指康熙帝五十年(公元1711年)的丁册常额24621324丁、丁银3350000两,将其作为定额,摊入地亩当中,以后滋生人口永不加赋。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摊丁入亩制度开始在广东省、四川省等省试行。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六月,山东巡抚黄炳以丁银不均,穷民“无力输将”为由,上折请求援照浙江省一些州县“丁银俱随地办”之例,于山东仿行。同年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也上折请求摊丁,同时具题请旨。对这种变更祖制的请求,雍正帝一开始是持否定态度的,黄炳折即遭到了雍正的申斥。但到李维钧上折,他的态度有了变化,不再坚决反对。随后,户部据李维钧之奏议覆请准。经过一番曲折,改革决定终于作出。当年十月,李维钧拟定了具体办法并得到批准。次年,直隶全省摊丁。
从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起,改革在全国展开。到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为止,福建省(雍正二年)、山东省(雍正三年奏准,雍正四年实行)、云南省(雍正三年奏准,雍正四年实行)、浙江省(雍正四年)、河南省(雍正四年奏准,雍正五年实行)、陕西(雍正四年奏准,雍正五年实行)、甘肃(雍正四年奏准,雍正五年实行)、四川(雍正四年奏准,雍正五年实行)、江西(雍正五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雍正五年奏准,雍正六年实行)、江苏省(雍正五年奏准,六年实行)、安徽(雍正五年奏准,六年实行)、湖南省(雍正六年奏准,雍正七年实行)、湖北(雍正七年)等省继广东省、直隶之后,也相继奏准并实行了摊丁,“摊丁入亩”基本上成为了雍正时期全国统一的赋税制度。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福建台湾府丁银匀入官庄田园内征收。乾隆四十二年(公元1764年),贵州省仍丁地分征的贵阳等二十九府、厅、州、县一例改行“按亩摊征”。最后剩下的山西省,于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开始改革,以州县为单位分别进行,断断续续一直延续到光绪朝,虽步履蹒跚,终于完成。边外的吉林省、沈阳市等地,也在光绪年间实行。
制度内容
摊丁入亩的制度在内容上是统一的,即:地丁合一,丁银摊入地亩田赋,取消丁口之征。但在具体做法上,各省都有自己的特点,而且省内各府、州、县之间,不少省也不相同。从计摊范围看,有通省计摊的,也有本州县计摊的。从计摊标准看,有按田赋银一两、粮米一石、田地一亩计摊若干丁银的,也有按田赋银若干两、粮米若干石、田地若干亩计摊一丁的。不同种类的丁银(民丁银、屯丁银、灶丁银、更名丁银等)有合并摊征的,也有分别摊入各该类地亩的。种种不同做法,均按各地的丁、粮情况、因摊丁而增加负担的土地所有者的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历史传统等因素决定,即摊丁入亩的实施只要求内容上的统一,至于具体办法,则因地制宜,不强求一律。
摊丁入亩的制度在各省的做法,可分成两类:一类是直隶、山东省、陕西省、甘肃省、江西省、湖北、云南省、贵州省八省,为通省计摊,计摊标准及不同种类丁银的摊法也大都全省统一;另一类是山西省、河南省、江苏省、安徽、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十省,以州县为单位计摊,计摊标准和各种丁银的摊法也不统一,不仅因省而异,且省内各地互异,情况比较复杂。通省计摊各省,就是总计一省丁银,平均摊入一省地亩田赋之内,全省实行统一的摊则。由于省内各地原来的丁粮情况不同,这样做之后,各地的丁银负担必然发生变化。例如直隶,雍正二年按“每地赋银一两摊人丁银二钱七厘有奇”的全省统一摊则摊丁。
统计数据
直隶鹿泉区八个甲摊丁前后分档人丁平均负担变化统计参考资料
直隶十府五州摊丁后负担变化表参考资料
制度影响
消极影响
“摊丁入亩”制度实施以后,生产力的发展仅仅是既有生产力的量的增加而不是质的飞跃。农业上只是耕地面积和劳动力的增加,农村控制了比以前更多的人口,手工业上只是工艺和专业化方面的某些改进。作为生产力诸因素中较重要的一环——生产工具却没较大突破。
分摊不均
“摊丁入亩”政策的实施没有处理好均匀分摊赋税的问题,从而影响了上自豪强富户,下至黎民百姓各阶层的利益。“摊丁入亩”政策的初衷是使全国赋役负担达到某种合理、平均地分配,使纳税人的财产与其赋税负担成正比,从而保证国家的正常税收,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而拥有大部分田产财富以及仆佣佃户的豪强富户无疑成为这种新制度最直接的目标。因而从一开始,“摊丁入亩”政策就受到各地富户缙绅的强烈反对。以浙江省为例,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浙江巡抚李卫折奏该省百姓因“摊丁入亩”政策而形成两派争斗。
减丁流民
“摊丁入亩”政策实施后,出现了减丁减丁银的情况。在各省中直隶、陕西省二省丁银减少数额均达到1.1万多两以上,减幅较大。陕西人丁减少竟达10万以上。这主要是由于实施“摊丁入亩”政策后,人民负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增加,逃亡外地躲避赋税的情况愈演愈烈。统治者无法维持康熙五十年(1711年)固定数额,只好减少数额,试图延缓人民逃亡的趋势。人丁的减少表明了另一个问题:实施“摊丁入亩”政策后农民逃亡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雍正时期前承康熙,后启乾隆,是康乾盛世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政治清明节,社会较为稳定,经济相对发达,大规模的自然灾害并不频繁,按照常理推测,人口必然处于增长的态势。
积极影响
摊丁入亩制度的实施,丁银与田赋以田亩多少为征收依据,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使之不致因丁银追呼而破产逃亡,从而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摊丁以后,无地农民不再负担丁税,开始按照土地或田赋数均摊丁银,这部分农民土地较少,负担自然较前减轻。摊丁后绅衿优免权取消,他们的土地一例摊银,从而负担丁银的土地数量增加,也使得农民负担相对减轻一些。“摊丁入亩”赋税体制的改革,实现了唐朝后期之后的赋税转型,该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直到废除人丁税,征收以土地为主的财产税。
“摊丁入亩”赋税体制制度是“康乾时代”的主要成就之一,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该制度统一了中国的赋役内容,促进了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摊丁入亩”赋税体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平均了赋役负担,刺激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摊丁入亩”赋税体制制度进一步削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推动了人口的迅速增长。“摊丁入亩”赋税体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地主的土地兼并起到了暂时性的抑制作用,保证了政府的赋税收入,进一步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清代摊丁入地在唐两税法改革、明一条鞭法改革的基础上,彻底废除对人口的征课,从而完成了封建后期以来历次税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入土地税的历史进程。它既是以前历代改革精神的继承,又是其最终的总结。摊丁入地标志着数千年来力役之征改除。
制度评价
摊丁入亩制度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是中国赋税史上的一项重大改革。该制度缓和了社会矛盾,加强了封建统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轻微改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胡文骏 评)
摊丁入亩赋税制度作为“一条鞭法”制度的延续和发展,进行得比较彻底。它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的双重征税标准,使赋役走向一元化,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蔡新样 评)
参考资料
清代平阳先行“摊丁入亩”.新平阳报.2024-05-12
论清代的摊丁入地.中华文史网.2024-05-12
从一条鞭法 到摊丁入亩.统一教育网.2024-05-12
浅论清代“摊丁入亩”制度 - 中国知网.中国知网.2021-08-14
两税法研究——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 - 中国知网.中国知网.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