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加尔文是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的重要人物,他是基督教新教加尔文宗的创始人。他生于法国努瓦营的律师家庭,年轻时参加巴黎新教徒活动。由于法国政府对新教徒的政策,他于1535年逃往巴塞尔市。在那里,他于1536年发表了神学著作《基督教原理》,否定了罗马教廷的权威,并认为人的得救与否由雅威决定。1541年,他在日内瓦组成了政教合一的共和政权,形成了基督教新教中和路德宗同样重要的加尔文宗。他于1558年创立了美国日内瓦学院,并在教会中以长老制取代主教制。他的教义主张“预定论”,即上帝已经预定了人的得救与否。约翰·加尔文是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神学家,新教的重要派别──改革宗(或称归正宗、加尔文派)的创始人。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加尔文出生于法国巴黎北部不远的瓦兹省努瓦永。祖父是水手,父亲热拉尔(Gerard Calvin)由于刻苦努力,得到本城教会主教的书记之职,母亲让娜(Jeanne Lefranc)笃信天主教,是才貌兼具、敬虔的妇女,她在加尔文小时候,经常带他在乡间漫步、祈祷,不幸早逝。加尔文的父亲不但自己勤勉,更对其三个儿子深具厚望,要他们受相当的教育,而对女儿们只要她们作家庭主妇。

大学时期

早年的加尔文属于天主教,他生性怕羞,好学不倦,节制饮食、极少消遣,准备将来作神父。1523年,由于加尔文家乡诺阳流行传染性的瘟疫,他随同孟特摩家前往巴黎,加尔文进入Collège de la Marche大学,专攻拉丁文学,深获马蒂兰·科尔迪耶(Mathurin Cordier)教授极器重,在他的指导之下学习如何写文章。获得文学士之后,加尔文转往Collège de Montaigu大学,专攻哲学与伦理学,这些学习帮助他有敏锐的心思,对于后来的辩论助益匪浅。1526年,加尔文的父亲考虑到律师职业能使人致富,希望他舍弃神学专攻法律,加尔文不敢违抗命令,进入奥尔良大学专攻法律,他在一位诉讼律师门下受教,不久即成绩卓绝,甚至教授缺席时,也由加尔文代课。1531年,他转入布尔日大学(University of Bourges)法学院,受教于知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阿凯齐(Andreas Alciati),同年,加尔文的父亲过世。加尔文在波纪斯大学学习了一年半,同时间他也学到希腊文,这对他日后研究新约圣经有莫大的帮助,古典文学一直是加尔文的最爱,而法律的研究则培养了加尔文的组织能力。

宗教改革

加尔文早年时期,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尚未传播到喀尔文家乡,所以他还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但1523年来到巴黎后,他开始读到一些偷渡至法国的马丁·路德作品,植入一些改教运动的新观念,或许曾目击法国第一位殉道者波瓦纳(Pauvanne)被焚在火刑柱上,或者看见法国贵族波郡(Berquin)因翻译路德作品而牺牲生命,宗教改革成为大学时期谈话与讨论的题旨。加尔文大学时期,他的拉丁文教授考第尔曾公开批评当时的天主教(后来考氏加入宗教改革运动又在美国日内瓦学院执教)。加尔文的表兄皮埃尔-罗贝尔·奥利韦唐(Pierre-Robert Olivétan)将《圣经》译成法文,因此,他对直接研究《圣经》感到兴味十足,他们多次共同讨论,奥氏主张只有两个宗教:一个是靠人类功德得救的,一个是将人得救的事完全归给雅威。此外,加尔文在巴黎的一些密友如克智弟兄等,都是极端批评现世并接纳马丁·路德观念的人。在奥林斯大学时,他住在一位路德派商人艾蒂安·德·拉福尔热(Etienne de la Forge)家中,他的家是宗教改革同志们的聚会处,这位商人乐善好施,每逢将食物赠给穷人时,就伴随发送路德的小单张。在布尔日大学时,加尔文从沃尔马(Wolmar)学习希腊文并一同研读新约圣经,从瓦氏的口中听到他对腐败教会的侮辱与非难,目睹了的当时教会与新约教会的教义与生活相去甚远。

1533年,加尔文改信更正教,1534年赴巴塞尔市,1536年定居日内瓦并发表《基督教要义》。1538年由于严格地改革宗教,和市政当局冲突,被迫出走斯特拉斯堡。1540年日内瓦宗教改革派重掌政权,1541年加尔文应邀重返日内瓦。建立日内瓦归正宗教会,日内瓦市和地方教区两级牧师团体组成教会的领导机构。加尔文从1542年至逝世前一直是市级牧师团的主席。从1541年到1555年进行一系列的神学争论。

当时的日内瓦的宗教改革并非在加尔文加入才开始,在加尔文之前是由法惹勒等人发起的,并在1536年市民大会投票决定建立基督教城市。当加尔文进入此城市时,因他对于教会的权柄及服事者的威权上的观念,而采取的行动使他对非本派的教徒进行管制。神学家兼科学家弥贵尔·塞尔维特的最新著作就像一记耳光打在《基督教要义》的作者加尔文的脸上,加尔文遂寄了一份自己的书稿给对方作为答复。而塞尔维特的报复很快,他用攻击性的言论给全文做了注解。

加尔文在给塞尔维特的信中写道:“我既不仇恨、亦不鄙视你;我也不愿对你施以迫害;但对于你这听来几近侮辱又如此大胆的教义,我会坚硬得如同钢铁一般。”他说人不会也不能质问神为什么施恩予人,那就不能问为何神会弃绝某些人,属神的心意人是无法明白。

至于救赎他发展了马丁·路德所提出的因信称义之论述。这个论点起初由奥古斯丁所提出,直到马丁·路德·金时发展出“法庭式的称义”。两人不同在奥古斯丁认为“义”是内在的,当神赐给人恩典时,“义”便成为人的一部分。对马丁·路德及加尔文而言,这“义”是属外在的,是“算作”、“当作”、“归给”,人依然是罪人,只是在人们因着信神就算我们“为义”。

关于圣礼的定义加尔文对圣礼的定义是:“神赐恩给我们的证据,是一种外在的印志,和我们对祂的敬虔之互相印证,加以确认。”圣礼是以印记来保证其中所有的内容,是信仰的公开认定。他相信只有圣餐和洗礼具有圣经的权柄。关于圣餐,他不赞成变质说,也不认为只有以某种形式举行的圣餐礼才有效;同时,他也不赞成某些人的看法,以为饼与酒只是一种象征,用来代表祂的身体,目的是刺激人的记忆、敬虔或信心。加尔文认为圣礼赐下的,就是它们所代表的;主不仅要求我们看,而且要吃与饮,这样的行动就表明了在祂与我们之间,有一种生命的联系。这个联系在道被宣讲出来以及人以信心来回应时,就已经创造出来;当人以信心来领受圣餐礼,生命的联系就得以加强而更加密切。加尔文反对马丁·路德对圣餐功效的解释,他认为基督的身体一直是在天上,我们是被圣灵的大能提升到天上,来领受祂的身体。他强调,领圣礼的人若不是以信心来领受,圣礼就与他们无益。关于洗礼,加尔文认为“洗礼是准许我们进入教会的起码标记,为了与基督联合,我们可以被列在神的子民之中...是一种工具,借此神保证我们所有的罪都被涂抹,永远在祂面前消失。”借着洗礼,表明我们的罪被洗净,也是重生的标记。加尔文认为洗礼的方式并不重要,重点在于洁净。

日内瓦议会同意加尔文的主张,订定“规范基督教信仰”的法规,通过小议会、两百人议会、大议会,于十一月二十日教会法规(Ordonnances ecclesiastices)成立。教会法规是为整体的教会生活,以服事功能为规划,教会生活,必须受牧师、教师、长老与执事,四种职分各有严谨不同的职责,都是在日内瓦教会的组织里。虽然有严格的纪律,但是纪律不过是信仰的建设一部分,并不单独存在,是为了传福音和施行圣礼,要具影响力。

最后几年

1555年,加尔文的权威几乎不受挑战。他继续他的国际传教工作,为法国荷兰苏格兰和英格兰的改革派提供指导。他继续写作,出版了《基督教要义》的第四版,增加了新的章节,扩展了原来的章节,并对整个作品进行了修订。他还继续为《圣经》的各个部分撰写注释。1559年,他指导了美国日内瓦学院的成立,该学院后来成为日内瓦大学。1560年,他出版了《基督教教义》的第四版,该书成为归正宗神学的标准和依据。1564年,加尔文因病去世,享年54岁。他的去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但他的思想和教义继续在世界各地传播。

理论成果

加尔文宗教改革方案的重点:对加尔文来说,神学的核心是全能雅威的绝对意志和荣耀;强调《圣经》对于整个教会和社会的“永恒真理准则”的意义,把其视为教义和生活的标准;加尔文更注重上帝所拣选的集合之民;对加尔文来说,信仰者的生活是以“复活的基督”为中心,每一次圣餐都是对已受上帝拣选的确认;在加尔文看来,教俗同属上帝的管辖,在世俗权力陷入不义之时,甚至可以用上帝的义取代它,因此带有革命性色彩。

著述

出版图书

其他著作

加尔文还著有《罗马人书注释》《以弗所书注释》《基督徒生活手册》等。

参考资料

基督教要义(上下册).豆瓣读书.202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