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达志,兴国县人。曾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长,兼任国民经济部部长。1935年2月,率领游击队300余人转移到兴国北部的大山中,遭到国民党军第六师周暑部的包围,被敌围困,举枪自尽。
人物介绍
徐达志(1911—1935),兴国县人。1928年参加土地革命,领导组建乡工人联合会工农赤卫队,任工会委员长。冬,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莲塘区苏维埃政府青工部部长、中共兴国县委组织部部长、中共东村区委书记。
人物经历
1931年,任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任县裁判部部长,当选为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出席在瑞金市召开的一苏大会。1932年7月,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裁判部长,兼任国民经济部部长。次年12月,出席在博生县(宁都)七里坪村召开的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任主席团成员,当选为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裁判部部长。1934年1月,出席中华苏维埃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0月,红军主力长征后,他留在苏区坚持斗争。11月,为进一步加强对游击战争的领导,由曾山任书记和主席的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和省军政委员会,决定将公略、万泰、兴国县三县县委合组成立中共公万兴特委,奉派担任特委书记,驻泰和县东部边境小龙镇回龙排村,开展游击战争。1935年2月,率领游击队300余人转移到兴国北部的大山中,遭到国民党军第六师周暑部的包围,激战3天,他被敌围困,举枪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