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石波,陆丰市人,男,1950年5月生,在揭阳市中级法院工作。1975年参加工作,历任汕头市中级法院庭长副院长,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事法院的审判和领导工作以来,勇于开拓进取,工作作风严谨,忠于职守,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威严作出贡献。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较高的法学造诣,是广东省法官协会会员和理事。
姓 名:
陈石波籍 贯:广东陆丰
性 别:男 出生年月: 1950.5-
民 族:汉
他撰写的《关于涉台婚姻的探讨》等八篇论文在国家和省级报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