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自治区的设置是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这种制度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中国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自治区。
出台背景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和交错居住的格局。确立什么样的制度和模式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在实践中逐步提出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辟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这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也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民族问题的解决。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的实际,系统研究了国内民族问题,并在鄂尔多斯市城川和陕北定边等地进行建立民族自治区的探索实践,形成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
1947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探索下,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从此,民族区域自治——一个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模式”开始在中华大地开始实践。自治区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举,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做出的符合各民族利益、符合华族根本利益的正确抉择,为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实践范例,标志着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崭新制度诞生,为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开辟了一条正确道路。民族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改革开放,沿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的发展,建设团结、繁荣的民族自治地方,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把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发展历程
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会议在乌兰浩特市(现乌兰浩特市)召开。5月1日,选举产生以乌兰夫为主席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诞生。成立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广泛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开展土地改革和牧区、半农半牧区民主改革,组织和动员内蒙古各族人民发展生产、支援前线,成为稳固东北地区和华北解放区的战略后方。自治政府成立时制定的《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全面彰显了党的民族工作伟大思想和新理念,许多重要内容被吸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当中,在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历程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压迫制度的结束和民族平等新时代的开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继续强调实行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的方针,特别是根据中国的历史情况、民族关系确定了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党的民族政策,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立法的基础。195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进一步肯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明确自治区相当于省级民族自治地方。
1955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决议,批准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庄严宣告成立。推选以赛福鼎·艾则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高锦纯、买买提明·伊敏诺夫、帕提汉·苏古尔巴耶夫为副主席的41人组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1958年3月5日,广西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市隆重召开,宣告广西僮族自治区成立,选举韦国清为广西僮族自治区主席,贺希明等43人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到会祝贺。
1958年10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银川市开幕,大会选举刘格平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马玉槐等三十五人为委员。中央派出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林伯渠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出席成立大会。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市开幕,中央派出代表团参加大会,并表示祝贺。大会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阿沛·阿旺晋美当选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周仁山、帕巴拉·格列朗杰等7人为副主席。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1984年5月31日,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中国第一部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法律。这部法律全面总结了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0多年的经验和教训,使《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具体体现,使得维护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法律化、制度化。
1991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实施,在保障民族地方的自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维护国家的统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1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了适当修改,科学总结了该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充分反映了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民主法制建设和民族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10年以来,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利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利于实现华族的伟大复兴。
入选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压迫制度的结束和民族平等新时代的开始。相应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继续强调实行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的方针,特别是根据中国的历史情况、民族关系确定了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先后载入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党的民族政策,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立法的基础。《共同纲领》在“总纲”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第六章“民族政策”中进一步宣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共同纲领》第51条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这就意味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此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1952年正式将"民族自治区"划分为乡(村)、区、县、专区或专区以上等5个层级。《共同纲领》还规定各少数民族有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伴随着西藏自治区的正式成立,就在全国范围内结束了少数民族政治上的无权地位,全部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这样,中国就先后建立起5个自治区,并延续至今。
以上参考资料:
建设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
2023年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坚持强边、安边、固边、富边、睦边一体推进,促进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坚决守好祖国“北大门”、首都“护城河”。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和国内区域合作领域,着力提升开放层次和水平,把内蒙古自治区打造成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实践,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3年10月16日,开放合作空间不断拓展,加快凝聚国际合作共识。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先后研究制定了新疆参与中哈、中塔、中巴、中蒙俄合作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亚美尼亚、蒙古、巴基斯坦等7国政府间经贸交流合作机制,累计缔结国际友好城市50对。拓展了国际交流合作新空间。坚持多路并举、齐头并进,全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路、铁路、航空、通信、管网“五位一体”的对外开放大通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坚持与共建国家和周边国家稳步推进贸易投资合作,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推进与周边国家医疗卫生、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交流合作,不断夯实核心区建设民意基础。积极加强国际金融合作,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核心区建设营造了稳定的投融资环境。充分发挥“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的区位优势,以重点开放平台为抓手,推动核心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1年12月8日,广西为加快“十四五”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提供强力制度支撑。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落实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全面加强生态文明战略规划引领,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进一步完善规划政策体系,为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积极对接RCEP规则,提升中国—东盟开放合作水平,构建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推动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发展区(点),利用中国—东盟经贸中心打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一站式”跨境服务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重大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开放理念,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和质量为目标,以培育开放产业、提升开放平台、畅通开放通道、优化开放环境为重点,对内对外开放并举、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加快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博览会平台功能。从经济角度出发办好中阿博览会,提升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拓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放发展的能力。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良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牲畜良种覆盖率等“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18项规划中期建设目标基本完成;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农牧业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已初步构建形成了主体功能明显、区域协调、优势互补、利益相连的“一圈三区四带”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推动藏中河谷农业发展区、藏西北生态畜牧业发展区和藏东南绿色林业发展区三区协同发展,初步打造了稞麦、野牦牛、西藏羊、边境富民产业发展带等四条产业带,形成和发展了青稞、牦牛、藏羊、蔬菜、奶业、饲草、藏鸡、藏猪、茶9大产业,高原特色农牧产业发展布局持续优化。
综合评估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辖9个地级市、3个盟(合计1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合计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位于中国北部边疆地区。东临黑、吉、辽等省,西与甘、宁等省(区)接壤,南靠冀、晋、陕等省,北部和东北部与蒙古高原俄罗斯交界,国境线长4221千米。面积118万平方千米,占全国面积的12.3%,居全国第3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首府乌鲁木齐市。地处中国西北,位于亚欧大陆腹地,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国内与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甘肃省相邻,周边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8个国家接壤;陆地边界线长5700多公里,约占全国陆地边界线的四分之一,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界线最长的省级行政区。有14个地(州、市),包括5个自治州、5个地区和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吐鲁番市、哈密市4个地级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首府南宁市。南临北部湾,东连广东省,北接湖南省,西北依贵州省,西与云南省接壤,西南与越南毗邻。陆界国境线696千米,陆地海岸线长1595千米,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千米,是全国唯一具有沿海、沿边、沿江优势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有全中国最多的少数民族人口,语言使用粤语、桂柳话、壮语、客家语、平话等及各种本地少数民族语言。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为14个设区市,10个县级市,60个县(含12个自治县),41个市辖区,806个镇,312个乡(含59个民族乡),133个街道。首府为南宁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也是中国西部资源型经济与东南开放型经济的结合,在中国与东南亚的经济交往中占有重要地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首府银川市。辖银川、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地级市,灵武市、青铜峡市2个县级市,9个市辖区,193个乡镇(103个镇、90个乡),47个街道办事处。位于祖国西北部的黄河中上游地区,地处北纬35°14′~39°23′,东经104°17′~107°39′。东邻陕西省,西部、北部接内蒙古自治区,南部与甘肃省相连,总面积为6.64万平方千米。从地理位置看,宁夏在全国东、中、西三大带划分中,位于中部、西部过渡区,是西北距离华北地区最近的省(区),区位优势明显。地形南北狭长,南北相距456千米,东西相距约250千米。全境海拔1000米以上,地势南高北低,落差近1000米,呈阶梯状下降。黄河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北部穿越12个县市,流程397千米。贺兰山是宁夏平原的天然屏障,主峰为敖包疙瘩,海拔3556米。宁夏平原是发展农业的理想绿洲,自古就享有“塞北江南”“塞上明珠”盛誉。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首府拉萨市。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北连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与云南省相毗连,东以金沙江为界与四川省相邻。西和南分别与克什米尔、印度、尼泊尔、不丹、缅甸等国家和地区接壤。南北最大宽约1000千米,东西长约1900千米。面积约120万平方千米,约占中国陆地面积的12.5%,仅次于新疆,居第二位。
影响与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对民族工作、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发展并付诸实践,“两个共同”理念贯通起来,并作为民族工作的主题,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践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据中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正是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在新的形势下,一方面,要全面贯彻实施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适时修改这部法律并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促进中国民族事业大发展。
坚实制度催生巨大飞跃——民族区域自治以其不竭的制度动力,创造了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奇迹,推动各民族在创建美好生活、奔向美好明天的征程上迈出新的步伐。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业结构调整,从财政投入到金融支持,从生态建设到资源开发补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一系列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推上了不断提速的快车道。五大自治区中,内蒙古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由1947年成立时的5.3亿元跃升至2022年的23159亿元,经济发展增速7年位居全国第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由1958年成立时的3.29亿元增至2022年的5069.57 亿元;西藏自治区由1965年成立时的3.27亿元增至2022年的1902.74亿元,连续8年保持12%以上的速度增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1955年成立时的12亿元增至2022年的17741.34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则由1958年成立时的146亿元增至2022年的26300.87亿元。
相关评价
人民日报评论:民族区域自治符合各民族共同利益。新中国作出民族区域自治这一重大历史抉择,是基于对中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的正确把握。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依据;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新中国开启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民族问题上的集中体现。
人民日报评论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要把这一好政策、好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正确处理中国民族问题,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力量,也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核心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首要政治前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并巩固起来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参考资料
自治区定义.gov.2024-01-04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gov.2024-01-04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及其发展.中国人大网.2024-01-04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中国政府网.2024-01-04
发展背景.gov.2023-12-2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网.2023-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人大网.2023-12-27
五个民族自治区的由来.郑州大学.2023-12-27
内蒙古发展建设.nmg.gov.2023-12-27
新疆举行“自治区扎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6-10
广西发展规划.gxzf.gov.2023-12-27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6-10
西藏建设规划.xizang.gov.2023-12-27
内蒙古自治区.nmg.gov.2023-12-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xinjiang.gov.2023-12-27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介.gxzf.gov.2023-12-28
宁夏回族自治区.nx.gov.2023-12-27
西藏自治区介绍.中国百科.2023-12-27
民族区域自治符合各民族共同利益.gov.2023-12-27
三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gov.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