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卫国,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湖南衡东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23年2月8日,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正厅级)受贿罪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 武汉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0.07—1993.08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其间:1991.12--1992.12 湖南省委办公厅驻桃江县天湾乡樊洲村社教工作队队员)
1993.08—1995.10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主任科员
1995.10—1998.11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主任科员
1998.11—2002.04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处级秘书
2002.04—2002.07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正处级秘书
2002.07—2003.02 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长、正处级组织员
2003.02—2006.08 茶陵县委书记
2006.08—2007.01 株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茶陵县委书记(其间:2002.09—2006.12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专门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历史学硕士学位)
2007.01—2010.08 株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08—2011.05 株洲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11.05—2014.10 株洲市委副书记
2014.10—2016.04 株洲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6.04—2016.05 株洲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6.05—2021.07 株洲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21.07—2022.01 中共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截止2022年3月),中共湖南省第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截止2022年3月),中共株洲市第十、十一、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株洲市第十二、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阳卫国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1年7月25日,株洲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决定:阳卫国同志不再担任株洲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22年3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罢免阳卫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阳卫国的代表资格终止。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1月消息,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阳卫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终止资格
2022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阳卫国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阳卫国的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罢免阳卫国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法双开
2022年6月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阳卫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沉迷于声色犬马,是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典型,热衷于与老板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家风不正,亲情扭曲。自恃手段高明,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贪图享乐,大肆收受红包礼金,长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提篮子”承揽工程打招呼,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阳卫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阳卫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2年7月14日消息,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阳卫国作出逮捕决定。
典型通报
2022年11月消息,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省委台办原主任阳卫国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问题等5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党的十八大之后,阳卫国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154.6万元,其中党的十九大后收受61.4万元。2010年至2021年,阳卫国长期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在长沙、武汉等地安排的高档宴请和旅游活动,私营企业主为此支付费用共计45万余元。阳卫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阳卫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开庭审理
2023年2月8日,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正厅级)受贿罪一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阳卫国利用担任株洲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株洲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房地产项目开发、干部提拔任用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胞弟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722.214923万元,其中未遂820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本案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阳卫国本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参考资料
[湖南]阳卫国.中国台湾网.2024-04-02
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被“双开”.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2022-12-12
阳卫国受贿罪案在湘潭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新湖南.2024-04-02
湖南:选举118人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日报-人民网.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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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三湘都市报.2024-04-02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764名.湖南人大-微信公众平台.2024-04-02
阳卫国.湖南省人民政府.2024-04-02
陈恢清任株洲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界面新闻.2021-07-25
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阳卫国接受审查调查.界面新闻.2022-01-07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2022-12-12
湖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阳卫国被决定逮捕.界面新闻.2022-07-14
湖南通报5起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政府.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