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位于浙江省西湖区蔷薇弄6号(邮编:310012),是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浙江省教育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高校招生一部、高校招生二部、自学考试部、社会考试部、命题管理部、评估部、信息技术部、组织宣传部、研究室。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考试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浙江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办法、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

2.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3.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等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学历证书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汉语测试等社会化教育考试。

4.组织实施自学考试专业建设、考籍管理和毕业审核及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指导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5.组织实施相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制定和命题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考试评卷和成绩管理工作。

6.负责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按规定协助处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事件。协调浙江省考试招生、教育评估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负责考试招生、教育评估工作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化工作。

7.组织实施相关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

8.承担或承接各类教育评估业务,指导基层教育评估工作。

9.完成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院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访、会务、机要、保密、干部人事、档案、资产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高校招生一部

拟订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高职提前、单独考试和“三位一体”、艺术、体育、公安、军校、飞行员、港澳台等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负责编制生源计划。组织报名、政审、体检、考试、评卷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三)高校招生二部

拟订研究生、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成人高校等招生考试的各项政策。负责编制生源计划。组织报名、考试、评卷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负责自学考试政策拟订、专业建设、专业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制定的相关工作。负责命题、制卷管理。组织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评卷、考籍管理和毕业审核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教材和学习媒体建设。指导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五)社会考试部

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大学外语等级考试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负责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汉语测试管理工作。承担高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六)命题管理部

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统考、选考、单独考试、“统招专升本”考试和音乐、美术专业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等命题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负责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部分科目命题工作。负责编写和修订相关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及试题卷分析。

(七)评估部

负责高等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基础教育的各类评估项目实施工作。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教育评估项目。指导教育评估工作。

(八)信息技术部

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网上报名与信息采集、网上阅卷、成绩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投档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省各类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教育评估系统的开发、应用和维护。负责各类考试信息数据的归档汇总工作。

(九)组织宣传部

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牵头处理考试招生投诉举报、申诉等事务。负责和协调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十)研究室

拟订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教育考试、教育评估和招生工作研究,开展教育考试测量评价和评估标准研究。负责考试质量分析工作。开展基于考试结果的学生学业成就评价工作。负责编辑出版《浙江考试》期刊、高考系列图书。

地市考试机构

现任领导

职考方案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试行方案》,加强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引导中职学校重视职业技能教学,强化职业素养基本要求,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试行方案明确考试对象为中职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在校学生、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分机械、计算机、文秘、化工(环保)等17个大类。根据中等职业教学新课程改革进程情况,浙江省各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将于2014年至2016年分别开始实施。

按照试行方案规定,浙江各类职业技能考试每年提供一次考试机会,考试时间为12月;考试成绩满分300分,以原始分呈现,用于高职单考单招以及其他有职业技能要求的高校招生;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主要采用闭卷笔试、上机考试等方式,技能操作主要采用实践操作、面试和上机考试等方式,强化职业素养基本要求;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以百分制的60分为合格)及以上者,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相应的技能水平证书。

院校事件

2020年8月21日,针对近日媒体报道浙江省2020年高考个别阅卷人员涉嫌泄露考生作答情况、擅自使用评卷信息,个别命题教师涉嫌参与社会机构培训等问题,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称:已第一时间约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立即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31号

参考资料

组织机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0-08-21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单位预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08-02

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试行方案.金华市教育局.2023-01-03

阅卷人员涉嫌泄露考生作答情况,教育部约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南方都市报-网易.2020-08-21

机构职能.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