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荣: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安康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负责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监察科;联系镇坪县、平利县、岚皋县盐务局(司),机关第一支部。吴虹: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安康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负责制度建设工作;分管财务科、多种经营科;联系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盐务局(司),机关第三支部。邓建哲:安康市盐务管理局、安康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分管盐政科(稽查大队)、质检站;联系汉滨区、紫阳县盐务局(司),机关第二支部。
单位简介
安康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在食盐管理上采取“垂直管理、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逐步实行食盐流通现代化和流通送配制,隶属于陕西省盐业总公司,
安康市盐务管理局是安康市人民政府主管中盐集团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处级建制,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10年,全年完成食盐调运任务15853吨,占计划117.43%,完成销售任务16988吨,占计划的120.48%;“三率”指标稳定在99%以上;实现主业销售收入4792.85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19.82%;实现利润5.46万元,占年计划的109.2%;非盐产业收入突破了1463万元,较上年增长192%,实现了翻番;在岗职工收入较上年增长30%以上。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食盐年度生产、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收缴和管理盐业的各项基金。
3、指导全市各级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中盐集团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外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全市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的核发工作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作。
6、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协助县(区)调查、任免盐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
7、承办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盐业公司内设人事监察科、储运科、多种经营科、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署)、财务管理科(与局财务会计科合署)、计划管理科(与局计划运销科合署)、盐政管理科(盐政稽查大队,盐务局内设机构)。
直属安康市盐业公司直属分公司、保健盐分公司、安康市盐产品质量检测站。
盐务局下辖汉滨区盐务管理局、汉阴县盐务管理局、石泉县盐务管理局、宁陕县盐务管理局、紫阳县盐务管理局、岚皋县盐务管理局、平利县盐务管理局、镇坪县盐务管理局、旬阳市盐务管理局、白河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