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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可立

羊可立(1536年—1595年),字子豫,号原,河南汝阳人,羊杰之子。

羊可立自幼聪明好学,崇尚节操。他于万历五年(1577年)科进士,历任山西安邑(今运城市)县令、云南省监察御史、两淮盐政按察使、太常卿、大理评事辽阳市经略使等职。著有《濯缨亭集》《中台三疏》《筠州诗卷》《瑞阳日记》《羊氏家乘》等著作。

人物生平

羊可立自幼奇颖多才,有志好学,崇尚节操。他于隆庆四年(1570年)中举,万历五年(1577年)中进士,初授官山西安邑(今山西运城)县令,莅任深入乡村,察访土地不实、严重拖欠赋税的成因,报请朝廷重新普查丈量土地,逐户核实赋税数额,刻碑树石公布于众,防止奸滑作弊。不到半年差赋得均,偷漏赋税现象得止,一年之余,就将以往所欠赋税全部缴纳无遗。周围州县也效仿羊可立的做法,拖欠赋税旧弊皆除,朝廷嘉奖他治理有方,为云南省监察御史,在任,同御史李植、江东之弹劾张居正以私构陷辽王朱宪节狱状,命刑部侍郎邱授籍没其家,追夺张居正的封赠谥。万历皇帝称赞羊可立“摘发大奸,利在社稷”,并御书“尽忠言事”字轴赐他。万历十二年(1584年)按察两淮盐政,制定《盐法条例》,使盐政事务有章可循。擢升太常卿,因弹劾无所畏忌,为权贵忌恨,构诬中伤,迁官大理评事。后同乡吏部尚书赵贤劝其求远自全,遂出为天雄(今大名县)府推官,再移瑞阳(今属浙江省县尉。两任中多次向朝廷乞请辞官归里,未允。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诏起辽阳市经略使,圣谕下达时,羊可立正卧病不起,未及赴任去世,汝南县人崇尚其忠鲠德行,祀入乡贤祠。著有《濯缨亭集》《中台三疏》《筠州诗卷》《瑞阳日记》《羊氏家乘》等传世。

家族成员

父亲:

羊杰,字士英,世称“南溪先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科举人,授榆次区知县。

儿子:

羊一中,万历十三年(1585年)中举人。府县为此特立“三世科甲”牌坊,以表纪念。

参考资料

卷二百三十六 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国学导航.202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