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栈
租栈是中国古代封建大地主为了方便管理和收取地租而在各地建立的组织机构。这种机构通常由地主委托代理人管理,称为庄头或账房,主要职能是催收地租,并临时储存租粮。
形成与发展
租栈这一组织模式最早出现在唐代,随着宋代地主土地兼并现象加剧,租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机构。到了清朝晚期,特别是在苏州市地区,一些大地主甚至联合官府成立了专门的收租局,进一步强化了租栈的作用。
组织架构
租栈的主要工作是雇佣催甲催促佃户缴纳地租。这些催甲分为两类:一类是租栈本身的佃户,负责较小面积的土地;另一类则是地方上有影响力的人物,如地方官雇来的走卒,负责更大范围的区域。每个分栈通常管理多个催甲,每个催甲则负责一定数量的土地和佃户。租栈会记录催甲及其所管辖的土地和佃户的信息。催甲在收到上级指示后,会通知“差友”或“舟盘”到达催甲所在的乡镇,“差友”和“舟盘”原本是地方官府的低级雇员,但现在被租栈雇用来强制佃户交租。催甲在领取催款时需要签署契约,并在秋季汇报自己管辖土地的收成情况,以便租栈确定具体的租金数额。
对主佃关系的影响
租栈的出现反映了主佃关系的新变化。在这种新关系下,地主和佃农之间的依赖性和对抗性同时存在。地主试图通过各种途径维护租佃关系的稳定,但由于形势的变化,这种方式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租栈作为一种专门管理佃户、征收地租和代缴税收的机构应运而生。
参考资料
清末、民国时期,地主呼吁“赋从租出”的原因有哪些?.春雨聊财.2024-11-04
民国时期租栈制度在苏南的动作.中国知网.2024-11-04
租栈浅析.知网阅读.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