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单百科
  2. 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1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一级);旧城改造及城市综合开发等。

正文

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昆明城市建设土地房屋开发经营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是隶属于昆明市建设局,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包括物资供应、建筑装饰、物业管理、酒店等产业的国家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现有正式在册职工200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有6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94人。公司成立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房地产开发先进企业,在云南省房地产综合实力评比中名列第二。先后成功开发了昆明市梁源小区、苏家塘小区、小吉坡住宅区、春江小区、白塔花园、坤辉花园、北辰小区,累计完成房屋开发量近16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总额50亿元,上缴国家税收7500多万元。

集团简介

公司在开发商品房的同时,以“为政府分忧,为市民解困”为己任,积极承担国家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近年来累计完成52万平方米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在昆明市房地产行业中取得了较高的信誉,并占有了相当的市场份额。同时积极参与昆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资5000多万元修建了昆明市建设北路、北市区北辰大道、北辰中路;投入7000多万元资金完成了金碧路拆迁改造的后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01年中国住交会举办的“中国名盘”“中国房地产品牌企业”评选活动中,北辰小区获得了中国著名楼盘30强第8强,昆明城建股份进入了中国房地产品牌企业20强第5强。2001年公司在昆明市南市区开发建设“湖畔之梦”生态示范住宅小区,是云南省第一个开发规模最大的生态居住示范小区。小区建设体现“生态、科技、环保”的居住理念,规划设计首次采用网上招标形式,由2000年悉尼“绿色”奥运会主设计人--澳大利亚柏涛(PTW)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小区生态系统达到国际一流人居社区环境标准。

发展历程

引进澳大利亚教育机构那基国际学院(NudgeeInternationCollege)共同进行“湖畔之梦”社区的教育合作,利用其国际教育的先进与成熟,开创了昆明市在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教育新模式。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增强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设局的部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于2001年3月作为云南省第一家国有房地产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昆明城建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金额为2096.94万元。股份制改造完成后,公司在融资、开发能力、销售收入、税收等方面都有十分明显的增长,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公司改制后以创新追求更快的发展为目标,实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组织结构创新、科技创新,把企业建成“省内一流、国内闻名、国际接轨”的品牌房地产企业。2002年5月公司股本金额增至3145.42万元,年内公司股本金额将达到6000万元以上,企业资质达一级。目前公司正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企业机制的健全、公司员工队伍建设、社会形象塑造、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力争三年内将城建股份做成中国的上市公司,逐步将企业做大做强。2001年11月6日,公司成立十周年。为感谢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我们公司一贯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凝聚力,我们将在云南艺术剧院举办一场职工文艺演出,以简单而丰富的形式庆祝公司成立十周年。我们真诚地邀请各界朋友届时光临指导,我们将以崭新的面貌创造更优异的成绩。

企业荣誉

城建股份——他用手中的笔勾勒心中的地图,描绘城市天际线;他以自强不息的意志,地厚载物的胸襟,坚如磐石的决心,在昆明市地产界兢兢业业不断耕耘。

万丈高楼和万家灯火指引着地产人无数个开疆拓土之梦,这个梦像种子一样种在每一个城建人的心里,生根发芽。伟大的时代,激情的岁月,召唤着城建勇立潮头,不断攀登。

从1992年成立到2005年城建股份累计实现总开工面积204.56万平方米,总销售额近50亿,实现了几万户家庭的居住梦想……

城建股份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专业从事城市住宅、商业地产、土地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业化产业集团,同时涉足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等行业。城建股份秉承“共创健康和谐美好社会”的企业理念,业务不断拓展,业绩逐年递增,实力雄厚,发展稳健。未来,城建股份将扎根昆明市,放眼全国,始终以“城市运营”为己任,从每个项目开始,建筑生活,建设城市。

行业法规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明确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授权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业主大会规程》等配套规定和本规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综合考虑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建设工程项目、物业类型、社区建设等因素。

按照城市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一个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分多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可以划分为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

属于城市建设中自然形成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区和非住宅物业,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等部门负责划分;跨县(市、区)的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州(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等部门负责划分。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命名。

新建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名称命名;已形成的物业管理区域按照住宅小区、街道、社区的名称等因素命名。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名称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原负责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部门核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将物业交给业主的建筑面积达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

(二)将物业交给第一个业主之日起满两年的;

(三)占全体业主30%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第九条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住宅物业,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为1票;超过140平方米不足280平方米的为2票;280平方米以上的为3票。

(二)非住宅物业,每处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为1票;每超过200平方米的增加1票,但最多不超过30票。

第十条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建设厅1996年1月28日发布的《云南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词条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有限公司 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万科(重庆)房地产有限公司 金地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 东风房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

http://www.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com.cn/Default.aspx

参考资料


Warning: Invalid argument supplied for foreach() in /www/wwwroot/6gwu.com/id.php on line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