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和福(1893-1937),回族,是宁夏党史上著名的革命英烈和英雄典范。他的吕金虎是西姆。1936年12月,红军在西征途中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县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马和福担任主席兼县回民游击大队队长。1936年7月,马和福加入中国共产党,10月当选为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主席。1937年2月,马和福被反动军阀马鸿逵逮捕,但他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同年4月,马和福英勇就义,年仅44岁。他的牺牲激励了更多人投身革命事业。

人物生平

1893年出生在甘肃省河州(今临夏县)一个雇农家庭。4岁时家乡连遭战乱和灾害,随祖父和父母亲逃荒到西吉县沙沟。他从小给教主放羊,后来又到豫旺一带打短工、扛长工,当过皮匠、石匠、泥瓦匠、榨油匠,受尽了苦难。由于他乐于帮助穷苦兄弟,所以在当地穷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1936年6月,彭德怀率领西征红军攻占了军阀马鸿逵占据的豫旺堡。马和福见到红军纪律严明,对老百姓秋毫无犯,待人和善,一进村就修桥补路、照顾孤寡老人,把地主的牛羊、布匹分给穷人,废除了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又听到红军宣讲党的抗日主张和民族政策,对革命有了一定的认识。他把红军当作亲人看待,主动帮助红军做事,每天走东跑西、上山下洼作宣传,揭露敌人的造谣欺骗,动员说服原来听谣言逃散的乡亲们一批批返回家园。在他的宣传带动下,许多回汉群众陆续回来,接近红军,并纷纷给红军送“欢迎粮”,捐“抗日款”,帮助红军解决吃粮吃水问题。7月,马和福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他更加积极热情地做好参战支前工作,成为豫旺地区最为突出的回族优秀干部。

1936年10月20日,在同心清真大寺举行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成立大会,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代表大会开幕了。10月22日,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马和福当选为主席。11月上旬,各路红军会聚同心城(又叫半个城),在西城外河滩上举行了万人军民联欢会。马和福代表豫海县回汉人民致欢迎词。11月中旬,红军撤离以后,马鸿逵的地方民团控制了地方局势,自治政府被迫转入地下,在同心一带坚持同敌人进行游击战。由于坏人告密,马和福不幸被捕。先是被押往韦州镇,后又被解到银川市。国民党宁夏省主席、军阀马鸿逵多次派人酷刑逼供,并亲自审讯,但马和福始终大义凛然,坚贞不屈。12月红军在西征途中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县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族自治政府,马和福担任主席兼县回民游击大队队长。

1937年4月3日(农历2月22日),马和福在同心城南门外河滩上英勇就义,时年44岁。

后世纪念

陵园

新中国建立后,同心县人民政府在老城(半个城)修建了马和福烈士陵园。1978年庆祝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20周年时,又将他的遗骨迁入新城红军烈士陵园,建墓立碑,永志不忘。每年到烈士殉难的日子,许多干部、工人、学生、农民前去扫墓,进行悼念。

人物评价

马和福烈士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不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党的好儿子,名副其实的回族英雄。他的英雄事迹,永远印在宁夏回汉族人民心中。

参考资料

马和福.中国军网.201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