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杭青,男,1958年生,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教授、工程伦理教学名师、浙江大学卓越教学A岗教师、教育部科技伦理教育专家组委员、教育部一流核心课程和教材《数据伦理》负责人、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程伦理》课程专家组委员、全国工程专业学位规划教材《工程伦理》副主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工程实践的伦理形态学研究》首席专家。

学术任职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技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工程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科学学理论与学科建设专业委员会理事。

成就

陈词证据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首创国内证言/陈词证据(Testimonial Evidence)的认识论研究,应邀在全国学术会议上作证据主题报告,《哲学研究》杂志2006年11期刊发书评,认为该书“填补了国内陈词研究领域的空白”,“激发了对诉讼证据的认识论讨论”。目前从事“集体信念与意向性”研究,著有“集体意向性: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之争”(《哲学研究》,2007);当代西方自然主义认识论研究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著有“自然主义认识论的实用主义承诺”(2005),该文不仅被中文刊物全文转载,也被英文刊物《中国高校哲学前沿》全文翻译转载。英译文引起英美学者的关注。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6篇认识论论文,主持三项国家和省级课题,其中认识论课题二项。

主持2007年浙江大学交叉学科预研基金项目“中国工程伦理的理论与实践”,翻译出版了国内第一本工程伦理学著作《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在国内率先倡导工程伦理的制度化建设。代表性的论文有“工程伦理的现状与展望”(《华中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6),“工程决策与管理决策”(《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

长期从事《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和《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工作,致力于课程网络信息化建设,发起硕博公共政治课网络化运动,并因此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1)和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005)。所指导的硕士生人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所指导的2006级科哲专业戚陈炯论文获“首届中国科技哲学及交叉学科研究生论坛”二等奖(2008)。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所指导的三位硕士生获得《浙工省优秀硕士论文》称号;2003年、2005年,2007年,三位硕士在《哲学研究》上发表论文。

荣誉

2021年,工程伦理课程获得浙江大学第一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课程思政” 微课专项赛文科组一等奖

2021年工程伦理课程入选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微课

2021年,工程伦理课程获得浙江大学线上线下融合教学优秀案例

2021年,工程伦理课程获得浙江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2020年,爱课程版工程伦理导论慕课获得浙江省一流线上课程

2020年,工程伦理课程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2020年,工程伦理课程获得浙江省线上一流课程

2019年,本科生工程伦理导论课程获第1届浙江省互联网+优秀案例(线上线下课程)特等奖

2019年,研究生工程伦理课程获得第2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一等奖和浙江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2019年,学堂在线版工程伦理慕课获得国家一流线上课程(第一参与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