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社会教学大纲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小学社会课程的教学指导性文件。1991年,中国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修改稿)》,其中规定小学后期三年应开设社会课程,每周授课两小时,同时停止教授历史和地理课程。次年,即1992年,又发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社会教学大纲(试用)》。
教学目的
小学社会教学大纲明确了社会课的教学目标,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常见社会事物和现象,初步了解家乡、祖国及世界的社交常识;培养学生正确观察社会、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
教学内容
社会课的教学内容涵盖社会生活、历史、地理以及法律等方面的常识。教学过程应遵循小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引导其从熟悉身边环境开始,逐渐扩展至更广阔的社会领域。
教学要求
社会课的教学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指导学生观察并认识家庭、学校及其周边的社会事物和现象,理解个人、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培养尊重他人、关心他人的态度,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服务意识;(2)介绍家乡和祖国的历史、地理知识,让学生了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政策,激发民族自豪感和建设家乡、振兴中华的热情;(3)向学生普及基本的世界社会常识,以及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关系,培养为全人类做贡献的意识;(4)教导学生掌握与其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常识,强调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建立法治观念;(5)结合小学生的认知水平,适度引入商品、效益、改革等相关概念,提高他们观察社会事务和适应现代生活的技能。
参考资料
小学社会教学大纲.百度文库.2024-11-05
小学社会教学计划大纲.百度文库.2024-11-05
社会课是什么.知了爱学.202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