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曾任云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任免信息

2015年5月29日,云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胡和平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职一年)。

2016年7月22日,云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上,同意胡和平因挂职期满,辞去副县长职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