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湖农场,最早是83016部队开建,原属6294部队(20军59师)管理,1966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军五十七、五十八师进驻新市,围垦丹阳湖马务港建场。该场位于当涂县,东靠石臼湖,西连薛津镇,场部在釜山。

位置规模

对外交通方便,水路有石臼湖直通南京,陆路有省道南接104国道、西接205国道;距南京市70公里、马鞍山市47里、当涂县城45公里、小丹阳镇17公里。土地总面积22329亩。1976年2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接管并划分为5个独立农场(南京军区2师、181师、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直属场)。移交给83016部队(2师)农场土地面积8000亩,其中耕地6800亩,水面400亩,晒场、林地172亩。现有人员100人,其中干部16人、志愿兵32人、义务兵52人。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935千瓦,包括大中型拖拉机25台、联合收割机6台、各种配套机具24台套、运输车辆14辆、各种加工机械3台、维修机械7台、农用实验设备1套。该场为正团级单位,场部设场长、政委、副场长,机构有生产、政治、财务供销管理3个处,下辖农业队、副业队,加工厂3个生产单位。1990年,农、工、副业总产值461.4万元,利润77.65万元。年产小麦80.1万公斤,大豆2.33万公斤,水稻101.11万公斤,高梁3.49万公斤,出栏生猪1229头,产鱼9.82万公斤,生产蔬菜40万公斤,林业收入8.3万元。

自然条件

农场地势,湖区平均海拔为7米,湖上为13.5米,湖区内地形地貌平整。土壤属湖泊地,马肝淤泥土,土壤有机质含量为2.17%,碱解氮(PPM)为0.20,速效磷(PPM)为17.75,速效钾(PPM)为111.40,PH值为5.15。湖区年平均气温15.7℃,年最高气温39.4℃,最低气温-13.5℃,年最大降雨量1652毫米,平均降雨量为1046.3毫米。常见的自然灾害是大风暴雨,每年6级以上大风约10~15天,所在农业气候区属北亚热带,农业小气候特点是湿润多风。丹阳湖外围系姑溪河,每年6月至8月为涨水期,连长江水;大堤警戒水位10.5米。正常情况下,丹阳湖农场农业丰收有保障。

农田水利

该场十分重视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的整修,现有排灌沟渠94000米,坝堤3585米。整个农场耕地条田化,共110块条田7372亩,分3个作业区,其中九区2183亩、十区3116亩、十一区2073亩。实行一麦一稻种植制度。条田之间有排水沟,沟沟相通,条田之外有中心河相围;水利设施配套,自动灌溉。配排灌站1座,动力为665千瓦,排灌力为5立方米/秒,每年汛期都能保证耕地排涝。1979年以来,先后投资62万元兴修水利,共挖土方156700立方米,建水泥晒场15000平方米,铺设沙石路2100平方米。

建置沿革

丹阳湖农场原是6294部队军垦农场一部分,1975年7月调防移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1976年初落实中央军委减少生产用兵精神,83016部队接受军区7372亩耕地面积。农场定编为营级单位。场设场长、教导员,下属单位有机耕队、副业队,师每年派三个建制连到农场轮流生产。

1978年12月,军区将农场升格为副团级单位,定非编列编农场。农场设场长、政委副场长,机构有生产训练股(副营)、机械运输股(副营)、财务物资股(副营),下属单位有农业1、2队和副业队。

1983年1月,军区将农场定为正团级单位,仍是非编列编农场。场设场长、政委、副场长、助理员、干事(可定为正营);下属单位设:农业1、2队和副业队(正营)。

1986年12月,军区将农场定为正团级单位,为非编列编农场。场设场长、政委、副场长、副政委,机构有政治处、生产科、多种经营科、财务科,下属单位设农业1、2队和副业队(均为正营),编制干部29人。是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评为先进农场,实现效益51万元;财务会计报表获军区二等奖,集团军一等奖

1988年10月,农场定为正团级单位和全军列编农场。场设场长、副场长,机构有生产处、政治处、后勤处,下属单位有农业1、2队、副业队、加工厂(均属正营级)。是年,该场被马鞍山市评为文明单位。

生产经营

83016部队农场,为提高保障能力,改善全师部队生产、生活水平,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坚持以农为本,以粮为主方针,走种、养、加相结合的路子,不断巩固农业、调整副业、发展工业、狠抓第三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探挖农业潜力,在科学种养上找出路,在经营管理上做文章,向科技要产量、要效益,不断发展生产。

农业方面

自1976年以来,耕地面积6800亩,共产主义粮5100万公斤,上交师生活补助502万公斤,粮食平均亩产503公斤。共创效益363.92万元,其中1983年和1986年,获农业大丰收,效益创历史最高纪录。养殖业方面:建有千头规模养猪场1个(与马鞍山市副食品公司联营),年出栏商品猪1229头。鱼塘400亩,年产鲜鱼98200公斤。累计效益204.9万元。加工业方面:有185万元固定资产的麻纺厂1座,年创效益53.7万元;17万元的固定资产的金属加工厂1座,年创效益9.6万元。全部累计产值2468.9元,创利润299.7万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83118部队丹阳湖农场

83118部队丹阳湖农场,1966年建场。该场地处当涂县新市乡,原属6249部队管理,1976年2月移交83118部队(181师)。土地总面积8500亩,其中耕地5880亩、林地400亩、鱼塘983亩、其它1237亩。现有人员139人,其中干部18人、志愿兵45人、战士75人、职工1人。拥有大中型农用机械设备76台,其中东方红16台、“铁牛—55”9台、“上海市—50”2台、东风自走联合收割机5台、农机具32台套、农用汽车11辆。农场设场长、政委,场部机构有生产、政治、财务供销管理3个处,下辖农业队、工业队、副业队。有固定资产350万元,流动资产354.8万元。房屋722间,计14400平方米。

该场生产经营坚持以农为主,农工副业全面发展的方针。农业生产复种面积10386亩,其中小麦4500亩、水稻5880亩,年产粮食300余万公斤,利润400万元。有鱼塘近千亩,年产鲜鱼40万公斤、利润33万元;有橡胶厂1座,年创产值80万元,利润20万元;酒厂1座,产酒2万公斤,创利2万元;第三产业(含林业)创利30万元。

1983年被三总部评为先进农场;198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二管五改”现场会在该场召开

1986年被南京军区评为无鼠先进单位;1987年被三总部评为先进农场;同年,全军淡水养殖现场会在该场召开。

南京军区司令部丹阳湖农场

位置规模

南京军区司令部丹阳湖农场,建于1978年11月,隶属于南京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建制领导。该场位于安徽和江苏省两省交界处的当涂县东部横山脚下石臼湖畔,北邻南京国际机场和204省道,东靠江苏的高淳区。场部在新市乡境内,距马鞍山市40公里,到南京60公里。

丹阳湖5个军垦农场占地40平方公里,分为12个作业区。司令部丹阳湖农场占地4000亩,其中耕地2400亩、水面500亩、营区及绿化带1000亩,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840千瓦,包括大中小型拖拉机13台、联合收割机3台、40千瓦和75千瓦发电机各1台、各种配套机具21台(套)、载重车15辆。

农场设场长、政委、副场长,场部机构有政治处、生产处、后勤处,下辖农业队、副业队、南京办事处、马鞍山市办事处等单位。经营项目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维修业和服务业,分别从事水稻、小麦种植、水产养殖、加工大米、饲料、榨油、生产复合肥、汽车修理、汽配零售、农副产品销售等。

农田水利

建场以来,该场官兵始终把农业生产作为农场的主要支柱,以农业为当家产业,积极围绕“农”字作文章,兴修水利,完善设施。先后投资300万元,进行了水利设施配套整修改造,达到旱能灌、涝能排。购置改造各种水泵3套,修抽水站3个,挖渠道3000多米,埋设涵管1000多米,挖条田沟24000米,建水泥晒场8000平方米和仓库32间,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生产自救能力。同时,在遇有自然灾害年间,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当地群众抗灾保田。

建置沿革

1978年11月7日,南京军区司令部、后勤部决定撤销司令部管理局所属的两个规模较小的江浦农场和马叉河农场。将江浦农场移交军区工程兵,马叉河农场移交后勤部接管。把江浦农场的少数干部、战士和在马叉河农场执行生产任务的军区司令部警卫营4连合并,组建南京军区司令部丹阳湖农场;11月底,正式移交了江浦农场和马叉河农场土地1200亩土地及其简易设备;同时接管原舟要塞区丹阳湖农场土地3015亩,库房及各种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各种机械13台,修理设备6套。农场随即改编,原警卫营4连改为

生产连,原江浦农场和马叉河农场机械班合并组建机耕队,抽调生产连和机耕队部分人员组成场部。组建第一年,全场官兵在家底薄、设备简陋、条件艰苦的情况下,白手起家,战天斗地,大干苦干,摆脱不利因素,实现产粮86万公斤。生产连荣立集体三等功,机耕队受集体嘉奖。有1人荣立二等功,4人荣立三等功,75人次受各级嘉奖。从此,农场各项工作开始走上正规有序的轨道,产量和效益连年递增,各项建设日趋发展。

1983年6月4日,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司令部、后勤部批准,农场由营级单位扩编为团级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行新编制)。1984年2月正式执行,下辖的三个单位也相应地由连级单位扩编为营级单位,生产连改称生产作业队,机耕队改称机耕作业队;12月,生产连因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被司令部直工部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三等功。在出席司令部直属队的年终总结表彰会上作了“发扬两不怕精神,开创连队建设新局面”的典型发言。生产连连续8年、机耕队连续7年被评为“基层建设先进单位”。

1985年起,农场在全面建设上加大了力度,先后被总后勤部评为“两管”、“五改”先进单位,并在农场召开了现场会,受到了总部首长的赞扬。1986年,直属队被司令部评为“预防犯罪先进单位”。

1987年12月,上级对农场进行了定编,机关设政治处、原生产作业队定编为2队,机耕作业队定编为1队。1988年8月,上级决定在场部机关设立政治处、生产处(副团级)、后勤处(正营级)。经过两次扩编和定编,生产用兵在1979年的基础上递减了58.5%。

军区司令部丹阳湖农场建场12年,干部、战士走了一批又一批,他们只有一个共同心愿,那就是奉献农场,建设农场,为首长、机关服务好、保障好。正是这种精神,使农场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建设逐年上新台阶。这期间,共有45人次立功,357人次受表彰。

生产经营

农场始终以军委和上级党委关于大力发展农副业生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工作的高标准,以饱满的工作干劲和创新精神,科学管理、科学喂养、科学种植,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自办培训班,进院校深造等形式,力求向科技要产量,向管理要效益,使品种、质量突出一个“优”字,产量和效益突出一个“高”字。同时,不忘办场为部队生活服务的方针,把目光紧紧盯在部队的生活需求上,适时调整结构,不断增强保障能力。

农业。粮食亩产400公斤,年平均产粮100万公斤,年均利润60万元。

养殖业。养殖水面500亩,自1988年实现亩产量超500公斤以后,始终保持稳中有升的势头。亩产量超过650公斤,最高的精养塘亩产达到750公斤,年产鱼13.5万公斤,除完成调拨任务外,年利润10万元。年平均养猪500头,年利润5万元。

加工业。拥有大米加工设备和饲料加工设备各两套。在保证军区首长和司令部机关生活供应外,其余进入市场。复合肥厂年产复合肥1500吨,年利润10万元。榨油厂年榨油15万公斤,年利润4万元。

服务业。在南京市、马鞍山市分设的汽修厂、汽配门市部和农副产品销售部,年利润100万元。

1990年,该场官兵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实现年产粮食150万公斤,产鱼30万公斤,加工大米200万公斤,榨油2万公斤,生产复合肥1500吨,年总产值1200万元,利润280万元,人均创利近3万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政治部丹阳湖农场

南京军区政治部丹阳湖农场于1978年组建。1978年,南京军区政治部从南京市江宁区新成洲农场迁入当涂县丹阳湖接收土地1100余亩;90年代初,又从83118部队丹阳湖农场接收土地750余亩、鱼塘250亩,合计2200亩土地,组建成政治部丹阳湖农场。初建时为正营级,后升格为正团级建制,下辖2个农业队。拥有农业机械22台,包括大中型拖拉机12台、联合收割机3台、卡车7辆。

该场主要经营农业,从事一稻一麦生产,年产粮食60万公斤。鱼塘年产鲜鱼12万公斤。养猪120头,年产猪肉2.5万公斤。全年总利润50万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后勤部队丹阳湖农场

南京军区后勤部丹阳湖农场,建于1962年10月,隶属于南京军区后勤部。其前身是南京军区后勤部小丹阳农场,1968年1月划归后勤第16分部领导。1976年4月,改称后勤部丹阳湖农场。该场位于丹阳湖西北角,种植面积2300亩。1986年11月4日,三总部通知农场调整为团级单位。80年代初,农场先后兴办了酿酒厂、制钉厂。1987年又开挖了1000亩精养鱼塘,农场由单一的粮食生产发展为年产500吨粮食、300吨水产品、60吨曲酒和200吨。

1990年,农场进一步调整了产业结构,加大种养业的科技投入。在种植业上,由大豆小麦两茬改为稻麦水旱两季,粮食产量由500吨增加到1000吨。在养殖业上,以提高亩产和优质高档水产品产量为突破口,养殖品种有桂鱼、加州鲈鱼、对虾、花白鲢、草鱼、鲫鱼、鲤鱼、鱼、鳖科等,养殖方式主要以精养混养为主。该场在搞好农业种养的同时,兴办了榨油厂、大米加工厂和加油站,产品除保证部队机关供应外,面向市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76年以来,农场多次被后勤部机关评为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被当涂县评为文明卫生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