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超,男,汉族,1958年11月生,江苏南京人,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系会计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审计师,会计师。

现任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77.03—1978.09,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公社知青。

1978.09—1982.08,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5.02,北京市财政局第二分局干部。

1985.02—1991.08,北京市财政局商业企业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1991.08—1994.08,北京市财政局商业企业财务管理处处长。

1994.08—2000.07,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其间:1994.09—1997.0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系会计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0.07—2002.1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2.11—2008.02,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2—2013.07,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11.03—2011.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07—2014.08,北京市副市长。

2014.08—2014.09,北京市委常委。

2014.09—2015.07,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5.07—2017.10,中央纪委秘书长(正部长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15.08)。

2017.10—2018.03,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18.03,中央纪委副书记(至2022.10)、秘书长,国家监委副主任(至2022.10),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23.03—2023.0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0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杨晓超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免去杨晓超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杨晓超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央视新闻客户端.2023-03-11

(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九号).新华网-今日头条.2023-03-13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今日头条-环球网.2023-04-26

(二十大受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网.2022-10-23

杨晓超同志简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05-08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单.新华网.2022-09-26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求是网.2022-06-30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五号).辽宁省人民政府.2023-02-02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栗战书主持并讲话.央广网.2018-03-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中国人大网.202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