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是湖南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8年10月2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全省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省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省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省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省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省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指导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制。
14、负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15、负责指导全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体系。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一)负责为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使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保障,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服务。
(二)承担生态环境战略规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环境政策法规、环境规章制度等全局性、综合性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研究,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政策咨询和决策支持。
(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标准技术归口的技术支持、生物多样性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指标储备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排污权与排污许可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承担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建设、信息系统及基础设施的管理运维工作,提供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六)承担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和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相关工作,引导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积极探索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湖南省南岳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
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1.负责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的建立。组织拟订省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建立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协调组织全省生态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
2.负责组织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处理,督促地方政府开展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调查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损害评估等工作。
3.负责省级生态环境监控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管理,负责省级监控平台异常信息的响应和处置,督导市县依法查处监控发现的违法行为。
4.负责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投诉举报信息的归集、处理等工作,督促协调厅本级投诉举报件的办理,督促指导市县办理投诉举报件。
5.参与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现场核查工作。
6.牵头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牵头防汛抗旱、反恐、防灾减灾等与环境安全相关的外联工作。
7.承担厅应急办的日常工作。
8.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1.贯彻实施国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起草湖南省地方辐射安全监管相关技术性文件。
2.负责制定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工作绩效考核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辐射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参与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国家核安全预警网湖南站(点)的运行与管理。
3.负责全省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以及湖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4.承担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及伴有电磁辐射的污染源等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核与辐射环境违法问题;承担安全防护培训与考核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以及伴有电磁辐射的污染源等涉核与辐射方面的安全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全省辐射执法工作。
6.承担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监管事务性工作。
7.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
1.承担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事务性管理工作。提供全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服务,制定全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规划、方案和项目的技术审查和评估;参与相关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承担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支持等工作。
2.承担全省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示范、技术推广和效果评估,负责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和评估等工作。
3.负责全省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指导全省农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村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仲裁调查、跨区域农村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参与农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示范与推广。
4.负责开展农村污染现状调查评价,协助开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农用地土壤等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5.协助开展全省农村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濒危评估、修复保护等工作,配合农村物种资源管理,参与农村生物安全工作。
6.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获得荣誉
2020年12月,被授予“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该厅排名第18位。
参考资料
机构概况.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省政府组成部门.湖南省人民政府.2025-04-01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 为湖南机构改革首个挂牌省直部门.中国政府网.2025-04-01
办公室.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综合协调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法规与标准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人事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科技与财务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自然生态保护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水生态环境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土壤生态环境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核与辐射管理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生态环境监测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生态环境执法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厅直属机关党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内设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15
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南岳国家空气质量背景站.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直属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15
湖南省生态环境农村工作站.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刘群.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黄宇.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施健鑫.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王盛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向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马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01
2019 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 省级组织单位评审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2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