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艾村隶属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八寨镇,位于八寨镇西部,与八寨村劳动村、钟寨村、中厂村、茅栗坪村接壤,辖4个村民组,行政区域面积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877亩,总户数432户,总人口2190人,少数民族157人,村级组织健全,设立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民兵连、村妇联、团支部各1个,2005年新修村办公楼一幢104㎡。

村规民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加强我村民主政治建设,保证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我村的两个文明建设,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本村规民约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章程》,经全体村民反复讨论修改、民主制定。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三条 全体村民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积极履行公民的义务,积极完成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 识大体、顾大局,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依靠政策,尊重科学技术,勤劳致富,同心同德,共建文明村寨。

第五条 坚持执行计划生育国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持证生育,不准计划外生育。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或不办生殖服务证生育的由计生部门给予处罚。

第六条 不准乱占耕地,开展义务造林,维护森林植补,防止沙土流失,禁止毁林开荒,乱砍滥伐或偷砍他人的树

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查,情况属实的,可启动罢免程序。

11、为了防制地病,各位村民要自觉按照防制地氟病的要求,规范使用炉灶,做好改炉改灶,将烟囱伸出屋外,苞谷、辣椒等食用前要淘洗干净,农作物要晒干或晾干,不能烧敞火,以确保全村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村务公开

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10、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15、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时间。

村务至少每半年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具体公开时间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委会应当在方便村民查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布村务,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公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同时利用广播、电子触摸荧屏等形式公布。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村设立由三至七人组成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负责。

村委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全面、如实编制村务公开内容的草案,并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逐项审核签章后方可公布。村务公开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会议、村民议政日、专题座谈、意见箱、电话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对村民提出的询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15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村民对村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行为,村民有权向镇政府或者县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村委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