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二江,男,1954年生,山东寿光人,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

曾任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

200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有贪污罪受贿罪,二审判处张二江有期徒刑15年。

2010年11月28日,张二江刑满后依法释放。

人物履历

1978年,进武汉大学历史系学习,曾任校学生会主席。

1982年,毕业后进入当时的省冶金局,曾任团委书记。

1984年,调任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经济工作部副处级调研员。

1986年,下派到嘉鱼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

1987年,调回到经济工作部,任调研室副处长。

1987年,经济工作部撤消后任湖北省政府研究室副处长。

1988年,调任丹江口市代理市长,后被选举为市长。

1996年,被提任十堰市市委常委、丹江口市市委书记。

1999年,调任天门市委书记。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01年7月,张二江接受湖北省纪委调查。

依法逮捕

2001年12月,湖北省纪委将张二江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线索移送湖北省检察院。同年12月29日,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将其逮捕。

提起诉讼

2002年,张二江被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02年7月23日至25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二江受贿、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1995年至2001年6月,被告人张二江利用丹江口市长、市委书记和天门市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39笔,合计人民币772188元、4300美元,并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其中,为他人职务迁升、工作调动等收受相关人员的27笔贿赂,为帮他人获取工程承包权等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7笔,为他人进行开赌场的违法活动和阻止相关部门查处他人或相关单位的违法违纪,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5起,另外被告人张二江还向他人索贿28000元。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1999年3月至2001年初,被告人张二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14次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公款108100元人民币,用于个人支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二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担任市长和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其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张二江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笔进行了答辩,对多数犯罪事实无有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提拔某些行贿者,是由组织部门考察后依组织程序提拔的,并不是受贿,也不是买官卖官;在春节期间的拜年礼金属人情交往,也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也不属于受贿。辩护人作了罪轻的辩护。

一审判决

2002年9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对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受贿、贪污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张二江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并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

法庭查明,张二江在担任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市长、市委书记、天门市委书记期间,为他人工作调动、职务提升、承接工程等事由,索取或收受他人的钱物共计人民币69万余元,美元4300元。同时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侵吞公款10万余元。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张二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他人请托,为请托人或请托单位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且数额巨大。张二江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经有关组织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同时具有退出全部赃款的酌定从轻情节,故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二审判决

200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犯有贪污罪受贿罪,二审判处张二江有期徒刑15年。

刑满释放

2010年11月28日,张二江刑满后依法释放。

参考资料

天门市“五毒”书记张二江受贿贪污一审被判18年.中国新闻网-新浪网.2024-03-22

“五毒书记”张二江简历背景图片 五毒书记指哪五毒.闽南网.2023-06-07

湖北“五毒书记”张二江:自己减刑是相当规范的.新华网.2024-03-22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张二江服刑期间所获减刑依法合规.湖北省监狱管理局.2024-03-22

新京报:“五毒书记”只服刑8年,是“误读”.人民网.2023-06-07

湖北“五毒书记”张二江贪财纵欲已被移送起诉.新浪网-中国新闻网.2023-06-07

“五毒书记”张二江潜江受审 法庭将择日宣判.新华网-新浪网.2023-06-07

湖北公审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受贿贪污一案.央视网.2024-03-22

“五毒书记”张二江今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新华网-新浪网.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