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法学院
在1901年年底,约克大学校务委员会的新的国家大学给了学校有限的宪章。虽然学校不能授予学位,可以在校董会的法律学位授予当学生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到1902年,在第二年,布鲁克林法学院的入学率上升到112。
从成立伊始,布鲁克林法学院开设了大门,少数民族,妇女,移民,并为它提供全职工作的夜校。院长理查森还允许学生支付学费有困难谁留信贷登记。学校提出1901年和1928年两次之间,当它终于搬进了最初设计建设,建成珠江街专门为它在市中心的布鲁克林区。虽然学校没有校园,宿舍,食堂,学生可以从事一个广泛的课外活动。
大学排名
2011美国最佳法学院---临床培训第28名;
2011美国最佳法学院---法律文书第15名;
2010美国最佳法学院-临床培训第28名。
相关费用
生活费:8,000.00~20,000.00 USD/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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