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图书馆
重庆市綦江区图书馆位于綦江区北街68号,始建于1984年,馆舍建筑面积1936.22平方米。被文化部评为三级图书馆。系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綦江区支中心,綦江区廉政图书馆,綦江区文明单位标兵,綦江科技图书普及基地。綦江区图书馆内设报刊阅览厅,老年阅览区、视障阅览区、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书刊借阅室、自修阅览室、综合活动室、多功能厅、地方文献和科技阅览专区等12个阅览空间,馆藏图书10万册。
历史沿革
重庆市綦江区图书馆于1984年建馆,因旧城改造于2006年还房于綦江区古南街道北街7号附12号(原68号)。
馆舍规模
綦江区图书馆馆舍面积1936.22平方米。现有正式职工8人,设有办公室、采编室、辅导室、财务室等内设机构。阅览活动场所有报刊阅览大厅(含红色精典阅览区、老年阅览区、残障阅览区)、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廉政图书室、地方文献室、古籍收藏室、图书外借室、报告厅、培训室、自修室、资料室、多功能室、综合活动室,另有书库、杂志库、报纸库和綦江区图书馆网站。
相关服务
入馆须知
为保证綦江区图书馆的正常阅览秩序,给读者创造良好的交流和学习环境,凡进入图书馆人员都要遵守下列规则:
1、本馆设有24小时摄录监控,你在馆内的所有行动可能被监控录像,请规范你在馆内的一切行为,不做有碍人格和观瞻之举。
2、读者请勿携带火种、易燃品、易爆品、食品、液体物品入馆,随身携带的包及与借阅无关的物品可凭借书卡在服务台免费存放。
3、首次来馆的读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可办理读书卡,图书馆收取押金200元,凭卡可在阅览厅(室)予以免费阅览和外借书刊、资料。
4、到綦江区图书馆借阅书刊、资料的人员,都须遵守本馆的借阅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凡有违犯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借书卡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改正后借书卡方能恢复使用。
5、读者入馆后,请注意馆内安全,爱护馆内桌、椅、门窗、玻璃、电器、电脑等一切公共设施,不要在公共设施上刻画写字,不得拆卸任何物品。
6、读者入馆后请保持馆内安静,将移动通讯设备设置在静音状态;在馆内不得大声喧哗、吹口哨、唱歌、朗读、打闹;未经图书馆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在馆内用闪光灯摄影。
7、读者请自觉维护馆内卫生,严禁在馆内乱扔果皮、纸屑、杂物,馆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8、读者必须爱护书刊、文献资料,不得撕、剪、涂抹等,不得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文献资料私自带走,违者将按图书馆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9、请入馆读者尊重图书馆工作(管理)人员的辛勤劳动,文明借阅(阅览),对本馆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留言或向馆长投诉,不要与工作(管理)人员争吵,以免影响正常的借阅(阅览)秩序。
开馆时间
办证须知
1、借阅证
(1)办理办法: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免费办理。办证时读者需详细填写《綦江图书馆个人借阅证申请卡》,以本人签名形式同意遵守本馆各厅、室管理制度。
(2)押金类型:
200元借阅证:可借图书或期刊4册。
可借书刊的总价不得超过押金。
(3)借阅期限:社科类图书15天、自科类图书30天、少儿图书15天、期刊15天。各类文献可续借1次。
2、电子阅览室上网证
成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在电子阅览室免费上网。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凭监护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未成年人一寸免冠照片免费办理。办证时监护人需详细填写《綦江图书馆上网证申请卡》,并以本人签名形式同意遵守本馆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3、退证: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借阅证和办证收据免费办理,退证即退押金,读者在收到退还的押金后需签字确认。
4、挂失补办证:读者遗失借阅证或上网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办证收据办理挂失和补办证手续。
交通路线
地址:綦江区北街68号。
参考资料
重庆市綦江区图书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