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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政治事务部

联合国政治事务部是联合国秘书处八部之一,下设九司三室一股,分别为:非洲一司与非洲二司,美洲司,亚洲及太平洋司,中亚和西亚司,选举援助司,巴基斯坦人民权利司,政策和调解司,安全理事会事物司,秘书长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秘书长缅甸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反恐执行工作队办公室,非殖民化股。

主要职责

(a)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支助,以便他依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授权,履行他在预防、控制和解决冲突、包括冲突后建设和平方面的全球性职责。该部是联合国内部在冲突后建设和平方面的联络中心;(b)在秘书长与会员国和其他政府间组织、尤其是与联合国合作的区域组织、包括《宪章》第八章所规定区域组织之间关系的政治方面,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支助,即起草信函、为秘书长与各组织的代表举行的会议提供简报资料,并制作这种会议的记录;

(c)就选举援助事项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支助,确保适当考虑并答复会员国关于此种援助的请求。主管政治事务副秘书长是联合国选举援助活动的联络人;

下属机构及其职责

主管政治事务副秘书长

主管政治事务副秘书长向秘书长负责。

副秘书长负责政治事务部的一切活动及其行政工作;就所有政治事项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支助;向秘书长特使/特别代表、并酌情向其他外地代表提供政治指导和指示;代表秘书长指导和管理友好访问团、实况调查团和其他政治特派团;代表秘书长进行与预防、控制和解决争端、包括冲突后建设和平有关的外交活动;召开并主持和平与安全执行委员会会议;担任秘书处内部一切关于选举援助事项的联络人;通过两名助理秘书长,领导向安全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以及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支助和秘书处服务,并向大会及其有关的附属机构,包括二十四国特别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支助。

副秘书长办公室

副秘书长办公室由一名主任领导。主任向副秘书长负责。

办公室的核心职能如下:

(a)监测该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b)就该部的政策和准则向副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并处理政策和管理方面的具体问题;

(c)编写关于政治和管理问题的报告和说明,供副秘书长审查;

(d)担任该部各方面工作的资料的协调中心;

(e)协调部门间活动,并采取必要的后续行动;

(f)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其他各部厅、基金和计划署进行协商、谈判和协调;

(g)代表该部或安排该部代表出席适当的会议;

(h)监督执行办公室以及副秘书长授权设立的该部各工作队或工作组的活动。

助理秘书长

两名助理秘书长协助主管政治事务副秘书长进行工作,监督与预防、控制和解决冲突、包括冲突后建设和平、非殖民化和巴勒斯坦问题以及安全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有关的工作。助理秘书长向副秘书长负责。

区域司

共有四个区域司:两个司负责非洲,一个司负责亚洲,一个司负责非洲和欧洲。每个区域司均由一名司长领导。司长通过一名助理秘书长向副秘书长负责。

区域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确定可能发生危机的地区,并就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事态发展和局势向秘书长提出预警;

(b)规划并参加实况调查、建立和平及其他特派团,前往实际或可能发生冲突而秘书长可能需要作出或已经作出预防性努力和建立和平努力的地区;

(c)向秘书长为协助其进行预防性外交和建立和平工作而任命的特别代表和其他高级官员提供政治指导和支助。就维持和平行动而言。将通过维持和平行动部提供此类指导和支助;

(d)向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以便对冲突后建设和平的工作提供全面的政治指导,并为此目的,向联合国各方案、基金和机构提供指导;

(e)为秘书长及其高级官员编写分析性简报和深入研究报告,内容集中于各种影响和平与安全的新趋势,并酌情提出咨询意见和(或)建议。以供本组织可能采取行动;

(f)促进联合国系统关于施政和民主化问题的活动;

(g)编写简报大纲、背景文件和谈话要点、供秘书长与会员国代表会晤;

(h)与非殖民化股协调,向大会托管理事会和大会各附属机构,包括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和二十四国特别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支助;

(i)编写秘书长提交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报告;

(j)同区域组织和安排的秘书处保持并发展合作,办法是举行联席会议、进行协商、联络和出席它们举行的会议;

(k)在总部和会员国首都与会员国保持联络、协商和谈判;

(l)同联合国其他部厅及其他有关机构和专家维持并扩大联系;

(m)与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组织和学术机构保持联系,并参加与该部的任务有关的讨论会和学术会议。

政策规划股

政策规划股由一名股长领导。股长通过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向副秘书长负责。

政策规划股的核心职能如下:

(a)就与该部工作有关的交叉问题或新出现问题,协调拟订备选政策,进行背景研究,并起草分析文件;

(b)组织各项活动,以期培养该部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预防性行动、建立和平与冲突后建设和平等核心活动方面进行活动的能力;

(c)与外界学术机构、研究中心、智囊团、外交政策论坛建立经常的联系,以加强该部制订政策的能力,并与各区域司合作,组织关于时事性或实质性问题的学术会议;

(d)支持各区域司努力与区域组织和安排建立联系处理有关的交叉问题;

(e)与秘书长办公室的战略规划股、维持和平行动部的政策分析股以及其它各部和联合国各机构中的类似单位保持联系;

(f)执行其他特别任务,包括向与该部任务有关的政府间工作组提供实质性服务,并起草秘书长讨论有关交叉问题的报告。

选举援助司

选举援助司由一名司长领导。司长向副秘书长负责。

该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向副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协助,以便他履行作为联合国选举援助活动协调中心的职能;

(b)审查关于选举援助方案的要求,并就方案的执行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c)协调会员国提出的选举援助的要求,并将这些要求转达给适当的机构;

(d)协调并支助其他国际观察员的活动;

(e)派遣需要评估团,以确定要求此种援助的国家的具体需要;

(f)建立一种机构记忆,确保向办理选举的会员国提供的援助始终一致;

(g)编制并保持一本名册,开列既能提供技术援助又能协助核查选举过程的国际专家;

(h)与各区域组织和其他政府间组织保持联系,确保与它们建立适当的工作安排;

(i)建立区域性选举组织网络,作为在区域一级进行协调活动及交流专门知识的工具;

(j)编写秘书长提交大会、说明联合国加强定期举行真正选举原则效力的活动的报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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